第10章
  “我有否认吗?”阮黎似笑非笑地望向郑思佳,“你是不是对青楼有什么意见?”
  “谁不知道,青楼是污秽之地,青楼女子更是低贱,一点朱唇万人尝,真正自尊自爱的女子是不会去那种地方的。”刘思佳越说越得意,丝毫没有注意到别人异样的目光。
  阮黎还在笑,眼睛里的却越来越淡,“青楼女子也是人,她们若跟你一样有个好出生,就不会选择投身青楼,你看不起青楼女子,不会显得你多高尚,只不过是你的运气比她们好而已。”
  “其次,我不觉得青楼就一定是污秽之地,每一个行业的诞生,都有它的必然理由,它的存在不仅仅是为了满足一些臭男人的需求。”
  最后一句话令在场的贵女红了脸,暗道阮黎怎么好意思当着她们这些未出阁的女子的面说出这样的话。
  “阮小姐,我知道你想表达的意思,不过今天的主题是赏花,不如就这样算了吧。”章婉心适时站出来。
  阮黎瞥了她一眼,不说话。
  “不仅仅,那是什么?”朝阳公主忽然接话,知道阮黎连青楼都敢去,说出这样的话也不足为奇,反而对她后面的话比较感兴趣。
  被打脸的章婉心顿时尴尬了。
  阮黎满足她的好奇心,接着说:“青楼女子的存在至少还能起到文化传播的作用。”
  嗤~
  人群中有人对此嗤之以鼻,认为她在瞎编,青楼那种肮脏的地方还跟文化有关系,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
  朝阳公主扫了眼打断阮黎讲话的朱秀秀。
  发现公主不满的眼神,朱秀秀连忙低下头。
  “若青楼女子是污秽,京城的达官贵人士大夫为何每逢喜事便邀请她们前去弹唱助兴,她们弹唱的内容是不是文人墨客写出来的诗词,没有她们的传播,就不会有你们在课堂上学到的唐生诗词集。”
  唐生乃是一百年前最为出名的大诗人,也是大词人,他创作的很多诗词堪称千古绝唱,也是创作的诗词流传最广的文人,他生平的事迹早就被扒得清清楚楚。
  唐生的诗词之所以能够家喻户晓,无人不知,皆因他生前常混迹于青楼,被青楼女子多番传唱,经久不衰。
  这还不算,阮黎又说了一件让郑思佳变脸的事。
  “前朝的牡丹夫人,相传她也是一名青楼女子,混迹风尘,却洁身自好,卖艺不卖身,后遇到她的良人李将军,李将军为了她,未再娶妾,后战死沙场,牡丹夫人也为其守身,脆弱的肩膀扛下一门老小,一生再未改嫁,周朝始皇帝闻其事迹,曾赞其温婉淑德,秀外慧中,坚贞不屈,乃女中豪杰之典范,赐其牡丹夫人,”阮黎顿了一下,眼睛看向神色开始不安的郑思佳,“你道青楼女子低贱,莫不是在质疑始皇帝的眼光?”
  “我没有!”郑思佳胆颤心惊地反驳,无端被扣上这么大的一顶帽子,顿时心慌了,看向其他人,又强调了一遍,“我真的没有这个意思。”
  众贵女纷纷躲闪,不敢帮她说话,万一她们也被扣上同样的帽子,传到当今皇帝耳里,谁知道会不会惹恼皇帝。
  就在气氛凝滞之时,追赶阮黎的阮如曼急匆匆的走进来了。
  她的马车没有阮黎的马车快,追出来后已经落后了一大截,以至于现在才赶过来,她的出现也打破了亭子奇怪的气氛。
  “对不起,公主,我的马车坏了,这才迟到的。”阮如曼发现大家都在看她,其中也包括朝阳公主,还以为自己迟到惹公主不高兴,寒冷的天气,额头愣是浸出一层薄汗。
  郑思佳借这个机会悄悄的退到人群里,到赏梅会结束,都不敢再冒头了。
  这事在大家的默认中悄悄的过去了,迅速的聊起另一个话题。
  被冷落的阮如曼一脸尴尬的站在原地,末了才自己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
  阮黎不喜欢和章婉心一群人凑在一起,朝阳公主也知道,便带着她去另一个地方。
  “今天的天气还挺冷的,你的火气却不小啊。”朝阳公主让侍女端几碟点心上来,借着间隙说道。
  “谁让她们先来惹我,我最烦这种斗来斗去的,我又没碍着她们,总喜欢多管闲事,好像我爬进她们家后院偷拔了几棵桃树一样,我再喜欢吃桃,我还不会自己种啊,又不是没地可种。”她每天忙着享乐,把上辈子缺的补回来,忙得一秒都挤不出来,谁有精力去管她们啊。
  朝阳公主被她的语气逗乐了,“你说我怎么就这么喜欢跟你聊天呢,还是跟你说话有意思点。”
  阮黎同情的拍拍她的肩膀,“我理解你,宫斗那就是宅斗的升级版,你从小到大也不容易,要和其他姐妹争宠,每一步都像踩在悬崖边上,需要时刻保持警惕,我要是你,估计就是那戏曲里活不了几集的小配角。”
  “哈哈,我倒是觉得你能活到最后。”朝阳公主最喜欢的,就是阮黎这些总是能戳中她心窝子的话。
  “被打入冷宫的话,说不定能活到最后。”阮黎连连点头。
  朝阳公主又大笑起来。
  笑声没有遮挡的传到隔壁的章婉心等人耳里,跟她们说话的时候,朝阳公主连话都不怎么说,更别说像现在这样开怀大笑,足够说明朝阳公主把阮黎当成真正的朋友。
  先前当着朝阳公主的面,大说阮黎坏话的几位贵女,此刻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亭子里的气氛再次凝滞。
  “听说朝阳公主这次还邀请了衡王,赏花会马上就要开始了,怎么还没有看到衡王的身影?”朱秀秀打破沉默,说了一个众人最感兴趣的话题。
  “真的?可衡王不是从来不参加赏花会的吗,这次怎么就来了?”这个话题在亭子里迅速的引起轰动。
  不知情的贵女们再看其他人的打扮,难怪第一眼看到她们的时候,便觉得她们今天打扮得有些过了,再看自己,反被衬托得朴素,这样如何让衡王看到她们,心中暗恨没有早知道这件事。
  “婉心今天真漂亮,这件貂皮大衣还是第一次见你穿出来,我还以为你转性子了,原来是为某人啊。”乐平郡主打趣她道。
  章婉心被说得脸红了,“你别乱说,这是上个月刚拿到的貂皮大衣,本来就是要拿出来穿的。”
  “是是是,只是凑巧而已。”乐平郡主语气依旧调侃。
  角落里,被她们忽略的阮如曼听到衡王殿下会来赏花会,眼睛便亮了,迅速的盘算起来。
  这是个好机会,赏花会一般都会吟诗作对,凭她京城第一才女的名称,只要表现突出,定能入衡王的眼,她的好日子就来了。
  然而直到赏花会开始了,她们都没有见到衡王的身影,倒是与衡王关系很好的沈子安来了,不得不相信,衡王没有来赏花会。
  章婉心垂下眼眸,眼底尽是失落,出发前,她为了衡王,特意花了两个时辰做出这身打扮。
  朝阳公主是赏花会的举办者,必须出面,走前再次问道,“你真不来吗?”
  “不去不去,什么赏花,无非就是对着梅花吟诗作对,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胸无点墨。”阮黎头摇得像波浪鼓,毫不掩饰自己体内没半点墨汁的真相。
  朝阳公主掩唇而笑,“也就只有你会把胸无点墨四个字说得理直气壮,京城哪位贵女不着急着表现出自己的才气。”
  “她们是她们,我是我,又怎么能比。”阮黎从来没掩饰这一点,上辈子的她文科成绩就没好过,到这里哪怕从小带着成人的记忆,可一看满篇的之乎者也,还要吟诗作对,她就觉得头疼。
  这个世界跟她在课本上学的历史不同,就像一个平行空间,没有她熟悉的诗人词人。
  她的文科成绩是不好,但要背几篇古文装装逼还是没问题的,可她不乐意。
  一旦被贴上才女的标签,以后会背的诗词背完了,她上哪再作出同样惊才绝艳的诗词,那是自己找抽,把脸送给敌人左右开弓。
  阮黎有自知之明,所以她从不靠古人的诗词装逼。
  朝阳公主知道她的秉性,也不逼她,真要拉着她过去,到时赏花会只怕会变成腥风血雨,便任由她了,走前还吩咐府上的下人把点心都端上来,让她不至于太过无聊。
  阮黎当然却之不恭,她来这里,除了见朝阳公主,另一个原因就是公主府上的点心。
  公主府的厨师是从皇宫出来的御厨,做了一手好点心,自从吃过一次,她就再也忘不了,恨不得把公主府的厨师拐到阮府。
  府上的下人端过来的点心很快将亭子的石桌摆满了,然后便退了下去,留下阮黎和她的丫鬟春花。
  正当阮黎吃得欢脱之时,身后传来一阵轻轻的脚步声,还以为是去而复返的朝阳公主,头也不回的丢了一句过去,“这么快就回来了?”
  对方没有回答。
  终于察觉到不对的阮黎立刻回头,只见来人并不是她以为的朝阳公主,而是一个陌生又俊美的男人,灼灼其华,正面带笑容的看着她。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全架空,唐生这个名字是我自己编造的n(*≧▽≦*)n,但人物经历是真的,北宋柳永就是如此。
  ☆、颜狗阮黎
  【好俊的男人啊。】
  八卦的系统先一步道出阮黎的心声。
  阮黎差点被还未吞下去的糕点噎到,捶了下胸口才把堵在喉咙的糕点吞下去。
  春花赶忙倒杯茶给小姐喝。
  喝完,阮黎才有点活过来的感觉,连忙站起来,向贺蘅欠了欠身,“阮黎见过王爷。”
  “阮小姐,不必多礼。”贺蘅迈步走进亭子。
  一阵风吹过来,拂起两人的衣衫和发丝。
  阮黎鬓角的发丝被吹到脸上,痒痒的,她一个顺手抓起就扔到后面,动作毫无淑女风范可言,直接问道:“王爷是迷路了吗?赏花会在那边,已经开始了,现在去也不迟。”
  因为赵天说过衡王会来参加赏花会,阮黎对他出现在这里一点也不意外,听说这位衡王也是喜好风雅之人,想来和大家一样,便自作主张的以为对方迷路了,未去院子那边与大家一起吟诗作对。
  阮黎哪里知道,贺蘅来公主府并未惊动任何人,院子里的贵女和王公贵族没一个人知道他在这里,否则院子里早就传来阵阵尖叫声。
  “不,我是来找阮小姐的。”贺蘅的目光落在她头顶的翡翠簪子上,有些意外。
  他已经十分确定,这支翡翠簪子就是他一直在找的那一支。
  “找我?”阮黎立刻将记忆抓出来回想一遍,确定自己跟这位衡王从未有过节,那就不是为了寻仇来的,可他们也从未有过交集啊,对方为何要找她。
  她的疑问都写在脸上。
  贺蘅轻声一笑,伸手做了个请的手势,“不如我们坐下,慢慢聊。”
  阮黎矜持的点了点头,等贺蘅坐下,才追问,“不知王爷找我,所为何事?”
  “实不相瞒,我是为阮小姐头上的翡翠簪子来的,这些年我一直在找它,直到前几天方知落入阮小姐手里。”贺蘅没有拐弯抹角,他相信阮黎也不喜欢,便直接道明来意。
  阮黎表情顿时一言难尽,阮如曼和章婉心想要这支簪子也就罢了,没想到堂堂衡王,竟然也对这支女人用的翡翠簪子情有独钟,莫不是有什么怪癖不成。
  “这支翡翠簪子是我一个亲人的,只是多年前遗失了。”贺蘅仿佛有读心术一样,笑着解释道。
  好吧,是她想错了。
  阮黎为自己给衡王乱戴帽子感到羞愧,很干脆的拔下头上的簪子,递给贺蘅,“既然是王爷至亲之人的东西,那便物归原主吧。”
  贺蘅没有第一时间接过,看着阮黎的眼眸多了一层其他情绪,他还没有提出来,对方便知道他要说什么,没想到其粗枝大叶的性格中,还有这般细腻的心思。
  “阮小姐将它戴出来,想必心里很喜欢这支簪子,为何愿意割舍予我?”贺蘅盯着她,似想知道她的真正想法。
  “我是挺喜欢这支簪子的,但是它对我来说只是首饰里众多簪子里的一支,没有它,我可以用其他簪子,照样能衬托出我的美……”阮黎话还没说完,春花就偷偷戳了下她的手臂,立刻意识到自己说得过于忘形了。
  贺蘅注意到主仆俩之间的小动作,眼中闪过一丝笑意。
  阮黎不自在的清了清嗓子,“可是这支簪子对王爷不一样,它是王爷至亲之人的东西,有着无可替代的地位,或许还是唯一的,既然如此,我为何不把它让出来,成全王爷一片思念之情。”
  “这支簪子确实对我很重要,如此,贺蘅多谢阮小姐相让。”贺蘅笑了笑,果然和传言的不一样,他又想起朝阳时常在他耳边说阮府的大小姐是个很有意思的妙人。
  “王爷言重了,美好的东西,若是回到它主人的身边才有意义,我是很愿意成全。”阮黎落落大方道,“亲情本就不是可以用银子衡量的。”
  “说的不错,亲情是无价的。”贺蘅的眼睛里倒映着阮黎的身影,与之前相比,那倒影更加鲜明了。
  “王爷也很认同这句话吧,银子没了可以再赚,但是亲情没了,就像心被挖掉了一块。”阮黎自己改编了一下,虽然有点不太恰当,但这是她能说出的最好比喻。
  前世的她是个孤儿,这一世有最疼爱她的父母,有智商不够可以欺负的表弟,还有宠她入骨的外祖父,除了有两个瑕疵的存在,她很珍惜现在的生活和家人。
  贺蘅其实有点诧异,他一直以为阮黎应该是个认为银子可以买到一切的人,因为她有个一点风吹草动,就喜欢送东西给她的外祖父。
  这一点整个京城无人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