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李彦锦点点头,伸出一根手指,蘸了点茶水,在饭桌上一边写写画画,一边说道:“大哥你来算算,从豫州到北疆,四千士兵需要消耗多少口粮。”
张孝邦微张着嘴,有些呆愣。他没想到,李彦锦竟会问出这个问题。
李彦锦也不理他,自顾自算道:“四千人,按咱们现在的伙食,每人每日消耗粮食一斤半,则军队每日消耗六千斤粮食。从豫州到北疆,至少要走六十天,需要消耗粮食三十六万斤。”
张孝邦眉头微微皱起,李彦锦这番计算并没错误,只是他们往日行军,并不会保证每人每天一斤半的口粮。用野菜、麸皮之类的东西凑合混混,半斤粮食也能糊弄个肚饱了。
李彦锦似乎知道他心中所想,继续道:“若减少口粮,每人每天只吃半斤,那也要消耗粮食十二万斤。”
张孝邦听着,不由点了点头。
李彦锦停下来,转头问他:“若是你把这十二万斤粮食节省下来,直接用它们在北地招兵。就按招募时的惯例,每人十斤粮食的费用,你能招来多少士兵?”
张孝邦睁大眼,小声说道:“一万二千……?”
李彦锦露出了个“孺子可教也”的表情,点头道:“没错!所以,你是想要这四千人,还是愿意去北地再招一万二千人?”
这个问题,张孝邦不需要任何思考,就能说出答案。
本来最适应北疆作战的,就是当地的士兵。这四千南方兵就算拉到了北疆,能真正成为可靠战力的,恐怕也不到一半。异常寒冷的气候,直接就能折损掉近一半的南方兵。
张孝邦长舒一口气,道:“多谢兄弟啊,我竟没想过这么细的问题。”
李彦锦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客气什么,你我兄弟,本就该互相照应。”
张孝邦感动不已,哽咽着灌了口酒,道:“好兄弟,一辈子!”
三日后,张孝邦不但没有要谢沛手下那四千兵士,还把自己之前练好的人马留下大半,只带了两百号人,离开了豫州。
只是当他兴冲冲地赶到北疆军营时,忽然愣住了。
那可以招揽一万二千士兵的粮食,好像并没有出现啊……
此时,他才意识到,自己似乎被李兄弟忽悠了……
不过好在,半个月后,李家给镇北军送来了三十万斤粮食,并指名是家中小辈李彦锦要送给张孝邦的。
某位“祝福”了李兄弟半个月之久的家伙,惭愧而喜悦地接受了这批免费的军粮。
并诚挚地发誓,这次是真的要把李彦锦当作一辈子的好兄弟了!哦,还有谢沛兄弟,也是要结一辈子的情谊!
李彦锦:谢兄弟那里并不用你惦记一辈子,真的。
升和二十一年,九月初,湖白府武阳城外的府兵军营中,又迎来了一支四千人的队伍。
这支军队因加入的时间晚,在训练时,被其他几支队伍几乎是虐得不要不要的。
因为身体底子太差,他们不少人竟是在力量项目上,连女兵队的标准都达不到。
因此,这四千人的新队伍,在接下来的几次大比中,都成了垫底的角色。
军队中,若不搞什么裙带关系的话,一向是以实力论高低。
所以,这四千人羞愧之下,几乎人人都抬不起头来。
好在虽然其他老兵,爱拿他们开玩笑,却也并没做出太过分的举动。谢沛对此情形,也没插手阻拦。她只是默默地将操场四周的火把燃烧时间延长了一些。
这四千人知耻而后勇,他们自觉地增加了训练时间。因为训练量太大,统一发放的军服就比别的队伍,破得都快些。
再加上这四千人中,不少人还把以前的破旧衣服舍不得丢,被旁人看见后,竟给他们起了个外号——破衫军。
然而,谁都没想到,原本只是嘴贱,戏弄下同袍的称呼,在几年后,竟成了威震南北的强军之名。
无数儿郎都以加入破衫军为荣,且每年比武时,若破衫军的士兵获胜,都会当场撕掉上衣,露出健壮结实的胸膛。
这一习俗导致了后世对破衫军名称由来的误判,都以为是因为军中儿郎胜利后爱撕破衣衫,才赢得了如此美名。实在是……一个美丽的误会。
就在谢沛麾下新增了“破衫军”的时候,血滴子的首领也有了重大发现。
他之前剿灭了高恒在京城中的势力后,从怂货高登峰嘴中,得知了夜殇和京城之外其余分部的存在。
然而夜殇行事诡秘,血滴子几次险些抓到他,结果都被他溜掉了。更让人心烦的是,在追杀夜殇的过程中,已经先后有四名血滴子丢掉了性命。
血滴子每一个成员都很宝贵,他们几乎是父传子,子传孙,一代一代慢慢养起来的。为了弥补人员减少而收养的孤儿,因为信任问题,也无法在第一代学到高深的本事。只有当他的忠心经过了时间的检验,他的儿孙才能接触到组织的核心,成为真正的血滴子。
这两年,自太上皇去世后,血滴子与富平侯和高恒两方势力交手时,也折损了不少高手,导致现在血滴子的规模几乎只剩下了当初的三分之一。
在这样的情况下,夜殇一个人就折损了他们四个好手,且还活着逃掉了,这在血滴子首领看来,简直就是无法原谅的事情。
于是,他把天南地北的好手都调了回来。目标就是抓住夜殇,再从他嘴里,把高恒组织的剩余势力全部挖出来,彻底剿灭,一个不留!
皇天不负苦心人,当血滴子所有高手齐齐出动后,他们终于再次找到了夜殇的踪迹。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里提到军队口粮,一人一天为一斤半。可能有人会觉得太多了,谁每顿饭能吃半斤粮啊?
其实这个问题是因为咱们现在的食物充足,有了丰富的蛋白质摄入,对碳水化合物的需求就降低了。换句话说,就是有肉吃,油水多了以后,就不用靠吃那么多米饭来填饱肚子了。
这个事情,咱们的父母辈应该都了解。在他们那时候,食物匮乏,饭菜里也缺少油水。
计划供应时期,城市户口,一个月每人分三十斤粮,可大多数人,是不够吃的。
原因正如上面所述,肚子里没油水呐,身体缺乏蛋白质等能量供应,只能大量摄入碳水化合物来补充。
所以老一辈人中间,很多人的胃部都偏大。而且因为粗粮摄入过多,胃病等消化系统疾病也是他们那一代人最常见的毛病。
第175章 神奇的孟家兄弟
血滴子发现了夜殇的踪迹后,却并未能迅速将其抓住。
大约是因为这段时间的生死追逐, 夜殇如今竟变得极为难缠。
血滴子的高手费尽周折也只是做到了不再让其从眼前溜掉。
就在追逃之间, 血滴子首领兴奋地发现, 那夜殇终于向外求救了。
这是血滴子首领最想看到的事情。
因为只有如此,他们才能在没有抓到夜殇的情况下,树藤摸瓜地牵出高恒组织的其他分部。
升和二十一年的九月, 血滴子终于追到了黑山。
在失去了八位血滴子之后, 首领怒不可遏地召集了所有人, 决定血洗黑山。
没人知道,那半个月的时间里, 血滴子在黑山中到底遭遇了什么。
只有他们的阴魂, 由于各种离奇的死法, 而愤恨难平, 不愿散去。
这,是被锄头铲断了脖子的。谁能想到,那个专注于刨地的老汉, 竟能面不改色地, 挖人头如挖芋头一般轻松。
这,是被粪瓢拍扁了脑袋的。鬼才知道, 那个清理茅坑的老妇, 一出手,竟带着千钧之力,拍脑瓜如拍黄瓜一般干脆。
这,是被烧火棍敲断了颈骨的……
这, 是被烟杆插穿了喉管的……
这,这,这这……这他玛哪儿是什么山民,根本就是一群最可怕的魔鬼!
血滴子中,有位老成员,运气极好地没有当场死去。
他憋着满口的鲜血,用最后一点力气,从大坑中爬了出去……
几年后,某位少年为了寻找经年不曾归家的父亲,终于在黑山旁的一棵老树下,看到了熟悉的符号。
若干年后,某些无法见光的组织中,就流传出一句话来——宁见阎罗王,莫遇黑眼狼。
于是,狼族之中,除了白眼狼这位名人外,又添了一员代表恐怖之神的猛将——黑眼狼。
当然,若是鼬族人知道,中原有人将他们的族神误认为是黑眼狼,一定会非常生气。
简直胡说八道!那分明是黄大仙黄鼠狼!
夜殇在童姥姥的帮助下,不但留住了性命,也将组织的残部保了下来。
此时,他最大的愿望是希望李彦锦能成为他们组织新的头领。
然而,这个希望在童姥姥无情地嘲笑中,变得异常渺茫。
在黑山亲眼目睹了血滴子的覆灭后,夜殇一个人坐在山崖前,发了整夜的呆。
次日一早,他就辞别了童姥姥,在斑斑的歌声中,下了黑山。
这一年的冬季,一对孪生兄弟来到了武阳城中。他们手持着一封书信,求见李彦锦。那封信的落款,是一个名为“叶尚”的人。
李彦锦看完书信后,顺手将其递给了谢沛。
堂中静候的孟家兄弟,对此视若无睹,仿佛早就知道李彦锦与谢沛的关系。
李彦锦看着两位青年,开口说道:“孟无敌、孟无悯,你们是自愿前来的吗?”
孟无敌上前一步,行礼后说道:“回大人,九月时,叶叔叔回到镖局,将我等当年所签的卖身契,全部解除。如今,在官府户籍上,我们都是清清白白的良民。叶叔叔带着一部分不愿离去之人去了黑山脚下定居,其他人则发了遣散费,各随其愿。我们兄弟二人有些微末之才,如今世道将乱,我们也想趁此机会,建下些功业,只盼日后能让我孟家祖先不觉丢脸。”
孟无敌将自己的真实想法说了出来,他知道,因往日身份问题,与眼前这两位大人谈什么感情,势必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而在没有感情可谈的前提下,展现出自己的诚意才是最有可能让对方改观的办法。
李彦锦已经看过夜殇的信了,里面与孟无敌所说的几乎一致。略有不同的是,在孟家兄弟看来,那些被带到黑山脚下的人是因为不肯离开镖局的。而实际上,被带走的都是清楚高恒组织真正内情的人。
夜殇不能冒那么大险,放任其随意离去。只能借助黑山的力量,将他们留在身边,牢牢看住。
此时谢沛也看完了信,她感兴趣地看了看孟无敌和孟无悯兄弟俩,开口问道:“你俩这本事是天生的,还是有什么功法练成的?”
孟家兄弟俩,异口同声道:“天生的。”
谢沛和李彦锦对视一眼,都好奇不已。
原来,夜殇在信中写到,他已经解散了残余的势力,打算在黑山脚下安度余年。
然而,他手下这对孟家兄弟,天赋异禀,品性极佳。不过,因为这两人都有一份建功立业、光宗耀祖之心。就想着推荐他们到李彦锦这边来,看看能否寻到合适的机会。
据说,孟无敌在呱呱坠地之时,就显露出不凡之处来。他不但哭声格外嘹亮,且时常会让闻者出现一刹那的茫然。
这情况,随着他年纪增长也再不断加剧。孟无敌五岁时,其吼声已经能让成年人出现短暂的失神。
孟母见状,泪流满面地直说是祖宗显灵,遂卖光家产,为兄弟俩寻找武师,并将大儿子取名为“无敌”。
与哥哥不同的是,孟无悯的天赋,是在孟母重病去世后才显露出来的。
当年孟家孤儿寡母本就生存不易,孟母把家产变卖后,还要教导两个孩子练武识字,日子愈发艰难。
苦熬几年后,一个阴湿的寒冬里,孟母患上了肺炎。
孟家兄弟那时不过八岁,为了凑足母亲的药费吃尽了苦头。有大夫说,孟母此症需要用百年老参,方能延续些寿命。
张孝邦微张着嘴,有些呆愣。他没想到,李彦锦竟会问出这个问题。
李彦锦也不理他,自顾自算道:“四千人,按咱们现在的伙食,每人每日消耗粮食一斤半,则军队每日消耗六千斤粮食。从豫州到北疆,至少要走六十天,需要消耗粮食三十六万斤。”
张孝邦眉头微微皱起,李彦锦这番计算并没错误,只是他们往日行军,并不会保证每人每天一斤半的口粮。用野菜、麸皮之类的东西凑合混混,半斤粮食也能糊弄个肚饱了。
李彦锦似乎知道他心中所想,继续道:“若减少口粮,每人每天只吃半斤,那也要消耗粮食十二万斤。”
张孝邦听着,不由点了点头。
李彦锦停下来,转头问他:“若是你把这十二万斤粮食节省下来,直接用它们在北地招兵。就按招募时的惯例,每人十斤粮食的费用,你能招来多少士兵?”
张孝邦睁大眼,小声说道:“一万二千……?”
李彦锦露出了个“孺子可教也”的表情,点头道:“没错!所以,你是想要这四千人,还是愿意去北地再招一万二千人?”
这个问题,张孝邦不需要任何思考,就能说出答案。
本来最适应北疆作战的,就是当地的士兵。这四千南方兵就算拉到了北疆,能真正成为可靠战力的,恐怕也不到一半。异常寒冷的气候,直接就能折损掉近一半的南方兵。
张孝邦长舒一口气,道:“多谢兄弟啊,我竟没想过这么细的问题。”
李彦锦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客气什么,你我兄弟,本就该互相照应。”
张孝邦感动不已,哽咽着灌了口酒,道:“好兄弟,一辈子!”
三日后,张孝邦不但没有要谢沛手下那四千兵士,还把自己之前练好的人马留下大半,只带了两百号人,离开了豫州。
只是当他兴冲冲地赶到北疆军营时,忽然愣住了。
那可以招揽一万二千士兵的粮食,好像并没有出现啊……
此时,他才意识到,自己似乎被李兄弟忽悠了……
不过好在,半个月后,李家给镇北军送来了三十万斤粮食,并指名是家中小辈李彦锦要送给张孝邦的。
某位“祝福”了李兄弟半个月之久的家伙,惭愧而喜悦地接受了这批免费的军粮。
并诚挚地发誓,这次是真的要把李彦锦当作一辈子的好兄弟了!哦,还有谢沛兄弟,也是要结一辈子的情谊!
李彦锦:谢兄弟那里并不用你惦记一辈子,真的。
升和二十一年,九月初,湖白府武阳城外的府兵军营中,又迎来了一支四千人的队伍。
这支军队因加入的时间晚,在训练时,被其他几支队伍几乎是虐得不要不要的。
因为身体底子太差,他们不少人竟是在力量项目上,连女兵队的标准都达不到。
因此,这四千人的新队伍,在接下来的几次大比中,都成了垫底的角色。
军队中,若不搞什么裙带关系的话,一向是以实力论高低。
所以,这四千人羞愧之下,几乎人人都抬不起头来。
好在虽然其他老兵,爱拿他们开玩笑,却也并没做出太过分的举动。谢沛对此情形,也没插手阻拦。她只是默默地将操场四周的火把燃烧时间延长了一些。
这四千人知耻而后勇,他们自觉地增加了训练时间。因为训练量太大,统一发放的军服就比别的队伍,破得都快些。
再加上这四千人中,不少人还把以前的破旧衣服舍不得丢,被旁人看见后,竟给他们起了个外号——破衫军。
然而,谁都没想到,原本只是嘴贱,戏弄下同袍的称呼,在几年后,竟成了威震南北的强军之名。
无数儿郎都以加入破衫军为荣,且每年比武时,若破衫军的士兵获胜,都会当场撕掉上衣,露出健壮结实的胸膛。
这一习俗导致了后世对破衫军名称由来的误判,都以为是因为军中儿郎胜利后爱撕破衣衫,才赢得了如此美名。实在是……一个美丽的误会。
就在谢沛麾下新增了“破衫军”的时候,血滴子的首领也有了重大发现。
他之前剿灭了高恒在京城中的势力后,从怂货高登峰嘴中,得知了夜殇和京城之外其余分部的存在。
然而夜殇行事诡秘,血滴子几次险些抓到他,结果都被他溜掉了。更让人心烦的是,在追杀夜殇的过程中,已经先后有四名血滴子丢掉了性命。
血滴子每一个成员都很宝贵,他们几乎是父传子,子传孙,一代一代慢慢养起来的。为了弥补人员减少而收养的孤儿,因为信任问题,也无法在第一代学到高深的本事。只有当他的忠心经过了时间的检验,他的儿孙才能接触到组织的核心,成为真正的血滴子。
这两年,自太上皇去世后,血滴子与富平侯和高恒两方势力交手时,也折损了不少高手,导致现在血滴子的规模几乎只剩下了当初的三分之一。
在这样的情况下,夜殇一个人就折损了他们四个好手,且还活着逃掉了,这在血滴子首领看来,简直就是无法原谅的事情。
于是,他把天南地北的好手都调了回来。目标就是抓住夜殇,再从他嘴里,把高恒组织的剩余势力全部挖出来,彻底剿灭,一个不留!
皇天不负苦心人,当血滴子所有高手齐齐出动后,他们终于再次找到了夜殇的踪迹。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里提到军队口粮,一人一天为一斤半。可能有人会觉得太多了,谁每顿饭能吃半斤粮啊?
其实这个问题是因为咱们现在的食物充足,有了丰富的蛋白质摄入,对碳水化合物的需求就降低了。换句话说,就是有肉吃,油水多了以后,就不用靠吃那么多米饭来填饱肚子了。
这个事情,咱们的父母辈应该都了解。在他们那时候,食物匮乏,饭菜里也缺少油水。
计划供应时期,城市户口,一个月每人分三十斤粮,可大多数人,是不够吃的。
原因正如上面所述,肚子里没油水呐,身体缺乏蛋白质等能量供应,只能大量摄入碳水化合物来补充。
所以老一辈人中间,很多人的胃部都偏大。而且因为粗粮摄入过多,胃病等消化系统疾病也是他们那一代人最常见的毛病。
第175章 神奇的孟家兄弟
血滴子发现了夜殇的踪迹后,却并未能迅速将其抓住。
大约是因为这段时间的生死追逐, 夜殇如今竟变得极为难缠。
血滴子的高手费尽周折也只是做到了不再让其从眼前溜掉。
就在追逃之间, 血滴子首领兴奋地发现, 那夜殇终于向外求救了。
这是血滴子首领最想看到的事情。
因为只有如此,他们才能在没有抓到夜殇的情况下,树藤摸瓜地牵出高恒组织的其他分部。
升和二十一年的九月, 血滴子终于追到了黑山。
在失去了八位血滴子之后, 首领怒不可遏地召集了所有人, 决定血洗黑山。
没人知道,那半个月的时间里, 血滴子在黑山中到底遭遇了什么。
只有他们的阴魂, 由于各种离奇的死法, 而愤恨难平, 不愿散去。
这,是被锄头铲断了脖子的。谁能想到,那个专注于刨地的老汉, 竟能面不改色地, 挖人头如挖芋头一般轻松。
这,是被粪瓢拍扁了脑袋的。鬼才知道, 那个清理茅坑的老妇, 一出手,竟带着千钧之力,拍脑瓜如拍黄瓜一般干脆。
这,是被烧火棍敲断了颈骨的……
这, 是被烟杆插穿了喉管的……
这,这,这这……这他玛哪儿是什么山民,根本就是一群最可怕的魔鬼!
血滴子中,有位老成员,运气极好地没有当场死去。
他憋着满口的鲜血,用最后一点力气,从大坑中爬了出去……
几年后,某位少年为了寻找经年不曾归家的父亲,终于在黑山旁的一棵老树下,看到了熟悉的符号。
若干年后,某些无法见光的组织中,就流传出一句话来——宁见阎罗王,莫遇黑眼狼。
于是,狼族之中,除了白眼狼这位名人外,又添了一员代表恐怖之神的猛将——黑眼狼。
当然,若是鼬族人知道,中原有人将他们的族神误认为是黑眼狼,一定会非常生气。
简直胡说八道!那分明是黄大仙黄鼠狼!
夜殇在童姥姥的帮助下,不但留住了性命,也将组织的残部保了下来。
此时,他最大的愿望是希望李彦锦能成为他们组织新的头领。
然而,这个希望在童姥姥无情地嘲笑中,变得异常渺茫。
在黑山亲眼目睹了血滴子的覆灭后,夜殇一个人坐在山崖前,发了整夜的呆。
次日一早,他就辞别了童姥姥,在斑斑的歌声中,下了黑山。
这一年的冬季,一对孪生兄弟来到了武阳城中。他们手持着一封书信,求见李彦锦。那封信的落款,是一个名为“叶尚”的人。
李彦锦看完书信后,顺手将其递给了谢沛。
堂中静候的孟家兄弟,对此视若无睹,仿佛早就知道李彦锦与谢沛的关系。
李彦锦看着两位青年,开口说道:“孟无敌、孟无悯,你们是自愿前来的吗?”
孟无敌上前一步,行礼后说道:“回大人,九月时,叶叔叔回到镖局,将我等当年所签的卖身契,全部解除。如今,在官府户籍上,我们都是清清白白的良民。叶叔叔带着一部分不愿离去之人去了黑山脚下定居,其他人则发了遣散费,各随其愿。我们兄弟二人有些微末之才,如今世道将乱,我们也想趁此机会,建下些功业,只盼日后能让我孟家祖先不觉丢脸。”
孟无敌将自己的真实想法说了出来,他知道,因往日身份问题,与眼前这两位大人谈什么感情,势必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而在没有感情可谈的前提下,展现出自己的诚意才是最有可能让对方改观的办法。
李彦锦已经看过夜殇的信了,里面与孟无敌所说的几乎一致。略有不同的是,在孟家兄弟看来,那些被带到黑山脚下的人是因为不肯离开镖局的。而实际上,被带走的都是清楚高恒组织真正内情的人。
夜殇不能冒那么大险,放任其随意离去。只能借助黑山的力量,将他们留在身边,牢牢看住。
此时谢沛也看完了信,她感兴趣地看了看孟无敌和孟无悯兄弟俩,开口问道:“你俩这本事是天生的,还是有什么功法练成的?”
孟家兄弟俩,异口同声道:“天生的。”
谢沛和李彦锦对视一眼,都好奇不已。
原来,夜殇在信中写到,他已经解散了残余的势力,打算在黑山脚下安度余年。
然而,他手下这对孟家兄弟,天赋异禀,品性极佳。不过,因为这两人都有一份建功立业、光宗耀祖之心。就想着推荐他们到李彦锦这边来,看看能否寻到合适的机会。
据说,孟无敌在呱呱坠地之时,就显露出不凡之处来。他不但哭声格外嘹亮,且时常会让闻者出现一刹那的茫然。
这情况,随着他年纪增长也再不断加剧。孟无敌五岁时,其吼声已经能让成年人出现短暂的失神。
孟母见状,泪流满面地直说是祖宗显灵,遂卖光家产,为兄弟俩寻找武师,并将大儿子取名为“无敌”。
与哥哥不同的是,孟无悯的天赋,是在孟母重病去世后才显露出来的。
当年孟家孤儿寡母本就生存不易,孟母把家产变卖后,还要教导两个孩子练武识字,日子愈发艰难。
苦熬几年后,一个阴湿的寒冬里,孟母患上了肺炎。
孟家兄弟那时不过八岁,为了凑足母亲的药费吃尽了苦头。有大夫说,孟母此症需要用百年老参,方能延续些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