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 同生共死
“你娘她后来……”
“我娘在两年前就去了,我的血没派上用场。”她一脸平静,连悲切也藏得很深。
周奉严的心无声沉下,陆仲想要逆天而行,终究是功亏一篑,他兴许是个爱妻之人,但他何尝想过自己年幼的女儿?
可不,妻子没救到,反而便宜了小王爷。
“你可知你父亲给你喂的药是什么?”
“周大夫,我知道,我写给你。”她朝他伸手,示意要拿纸笔。
见她将二十味药材慢慢写出来,周奉严不再惊讶了,将军府的小姐会认字当然不奇怪,但字迹英气洒脱,好似男子。
“你怎么记得这些药材名字?”他不着痕迹地问,生怕她包藏祸心,虽然,他不愿把一个孩子想得那么坏。
“大哥二哥全都重武轻文,只有我对学医有兴趣,四岁的时候我就跟爹去山上采药了。”她抿了抿唇,进入王府,以后就没了自由,如果不想成为一个真正的奴才,她就要抓紧仅有的机会。
她突然掀开被子,朝着周奉严双膝跪下,眸光熠熠生辉,满是急切。“周大夫,我有几年学医的底子,不想活成一个脑袋空空的药材,您能不能收我当徒弟?”
“周家行医,向来只传男不传女。再者,宫廷医学和民间医学稍有不同,先让我考考你,通过了再说吧。”周奉严起身,见丫鬟已经端来了热乎乎的药汤。“喝药吧。”
她却只是捧着药碗,迟迟不喝,周奉严顿觉有异,支开了丫鬟。
“师父。”她勾唇一笑,笑容让那张苍白的小脸愈发娇俏可爱,“像我这样的,反而不能喝药,身子会自己好起来,只是慢了些。”
周奉严顿时无地自容,他纵然有一身好本领,但对于药人这个领域,他没遇过也没研究过,容易闹出笑话。她自小就被喂药,一般的药,对她又怎么能有用呢?
几日后,终于,有人坐不住了。
“周奉严!一场小小的风寒,养了五天还没养好?你承认自己是庸医吗?”龙厉拂袖走向周奉严,嘴角嘲讽地勾起。
可不,床上躺着的少女,脸色苍白毫无血色,若不是还有些细微的气息,他简直以为是刚咽气的尸体。
“王爷,您看。”周奉严的手伸向少女的领口,他轻轻一扯,就将少女削瘦的肩膀暴露出来。
龙厉眼底划过一抹异样的神色,怒火中烧。
他今年十三岁,皇室宗亲的男子向来通人事早,这个年纪开始尝得女人滋味的,多得是。但他却没想过,他第一眼看过女人的肩膀,是这种完全没发育的小丫头的身体!肌肤白皙细嫩,却太瘦了,一点美感都没有!粉色的兜儿包裹着前胸,一马平川,穿肚兜也是多此一举!想挡住什么?又能挡住什么!
赫然出现在她的肩头是鲜红的刺青“奴”字:国法规定,官奴者,男子的刺青在脸上,女人的刺青在身上——就算有人逃逸,一旦被抓获,刺青就能让官奴被就地处死。
而这种刺青,是用银针沾了某种草药的汁水,跟血融合后永不退色,在人的皮肤上一针一针扎出来的,一个奴字,就不知道要扎上几百针。
不止如此,肩膀上还有几道暗红抓痕,他突然想起什么,瞥了一眼她的左手腕,残留着野兽的牙印,伤口很深,足以见骨——原来,这才是她的发热昏倒的真正原因。
周奉严低声叹了口气。“也不知道被哪家的贵族选中,估计被拖去了斗兽场,如果再耽搁两天,这手就彻底废了。”
“那又如何?是谁把刀架在他们脖子上,逼他们卖国求荣了么?沦落为奴,也是他们自找的!”龙厉的语气冷漠到骨子里,眼底却晦暗无光。
她竟然是咬死黑将军的那个死丫头?!他不无震愕,如果那日他一念之差因为黑将军之死而降罪杀了她,岂不是追悔莫及?!
周奉严面色微变,更确定自己所做的选择没错,十三岁的少年王爷就能如此阴狠,再过几年,一定是王朝的大魔头,他是该给自己留一条退路了。
“王爷,我有一事相求。”
“说。”
“我想带她去我的药园住上一阵,关于药人的生活日常,我总得全部摸清了,避免任何差错。”
“一阵子是多久?”他不悦。
“三年吧。”这块璞玉,如果他认真栽培,几年后就能出师……
他无声冷笑,摸了摸腰际的玉佩,薄唇勾起。“周奉严,你怎么不说十年?到时候,本王的骨肉都烂了,你也大可不必假惺惺来救人了!”他等得起吗?!
“王爷不必在意太医的危言耸听,二十岁绝不是王爷人生的关卡。”周奉严很有把握。
“一年。”他咬了咬牙,脸上的病气发青,那双形状美好的眼眸,此刻却闪耀着诡谲的光芒。“本王最多给你一年,一年到期,就算要养,也得在本王府里。”
他一点也不想承认,把这个贱丫头放在他身边,才是最安全的!可恨,此刻他跟她,竟然是同死同生的!她死了,他也就无望了!
“爷,您真要让周奉严带人走?”谨言低声问,他跟慎行是亲兄弟,容貌有七八分相似,但比起慎行更沉默,更少几分心软。
“他的那个小药园,暂时是安全的。派几个护卫过去,挑身手好的。”少年软软地靠在斜榻上,朱红色华服鲜艳夺目,却更衬得他肌肤死白,他微微低头,就有懂事的婢女过来替他解开了束发的金冠。
他的声音过分平静,听不出什么情绪,谨言也习惯了这样的主子,他自认为能比弟弟慎行更懂小王爷,但也只是冰山一角。或许,这世上不会有人知道王爷心里在想什么。
“我娘在两年前就去了,我的血没派上用场。”她一脸平静,连悲切也藏得很深。
周奉严的心无声沉下,陆仲想要逆天而行,终究是功亏一篑,他兴许是个爱妻之人,但他何尝想过自己年幼的女儿?
可不,妻子没救到,反而便宜了小王爷。
“你可知你父亲给你喂的药是什么?”
“周大夫,我知道,我写给你。”她朝他伸手,示意要拿纸笔。
见她将二十味药材慢慢写出来,周奉严不再惊讶了,将军府的小姐会认字当然不奇怪,但字迹英气洒脱,好似男子。
“你怎么记得这些药材名字?”他不着痕迹地问,生怕她包藏祸心,虽然,他不愿把一个孩子想得那么坏。
“大哥二哥全都重武轻文,只有我对学医有兴趣,四岁的时候我就跟爹去山上采药了。”她抿了抿唇,进入王府,以后就没了自由,如果不想成为一个真正的奴才,她就要抓紧仅有的机会。
她突然掀开被子,朝着周奉严双膝跪下,眸光熠熠生辉,满是急切。“周大夫,我有几年学医的底子,不想活成一个脑袋空空的药材,您能不能收我当徒弟?”
“周家行医,向来只传男不传女。再者,宫廷医学和民间医学稍有不同,先让我考考你,通过了再说吧。”周奉严起身,见丫鬟已经端来了热乎乎的药汤。“喝药吧。”
她却只是捧着药碗,迟迟不喝,周奉严顿觉有异,支开了丫鬟。
“师父。”她勾唇一笑,笑容让那张苍白的小脸愈发娇俏可爱,“像我这样的,反而不能喝药,身子会自己好起来,只是慢了些。”
周奉严顿时无地自容,他纵然有一身好本领,但对于药人这个领域,他没遇过也没研究过,容易闹出笑话。她自小就被喂药,一般的药,对她又怎么能有用呢?
几日后,终于,有人坐不住了。
“周奉严!一场小小的风寒,养了五天还没养好?你承认自己是庸医吗?”龙厉拂袖走向周奉严,嘴角嘲讽地勾起。
可不,床上躺着的少女,脸色苍白毫无血色,若不是还有些细微的气息,他简直以为是刚咽气的尸体。
“王爷,您看。”周奉严的手伸向少女的领口,他轻轻一扯,就将少女削瘦的肩膀暴露出来。
龙厉眼底划过一抹异样的神色,怒火中烧。
他今年十三岁,皇室宗亲的男子向来通人事早,这个年纪开始尝得女人滋味的,多得是。但他却没想过,他第一眼看过女人的肩膀,是这种完全没发育的小丫头的身体!肌肤白皙细嫩,却太瘦了,一点美感都没有!粉色的兜儿包裹着前胸,一马平川,穿肚兜也是多此一举!想挡住什么?又能挡住什么!
赫然出现在她的肩头是鲜红的刺青“奴”字:国法规定,官奴者,男子的刺青在脸上,女人的刺青在身上——就算有人逃逸,一旦被抓获,刺青就能让官奴被就地处死。
而这种刺青,是用银针沾了某种草药的汁水,跟血融合后永不退色,在人的皮肤上一针一针扎出来的,一个奴字,就不知道要扎上几百针。
不止如此,肩膀上还有几道暗红抓痕,他突然想起什么,瞥了一眼她的左手腕,残留着野兽的牙印,伤口很深,足以见骨——原来,这才是她的发热昏倒的真正原因。
周奉严低声叹了口气。“也不知道被哪家的贵族选中,估计被拖去了斗兽场,如果再耽搁两天,这手就彻底废了。”
“那又如何?是谁把刀架在他们脖子上,逼他们卖国求荣了么?沦落为奴,也是他们自找的!”龙厉的语气冷漠到骨子里,眼底却晦暗无光。
她竟然是咬死黑将军的那个死丫头?!他不无震愕,如果那日他一念之差因为黑将军之死而降罪杀了她,岂不是追悔莫及?!
周奉严面色微变,更确定自己所做的选择没错,十三岁的少年王爷就能如此阴狠,再过几年,一定是王朝的大魔头,他是该给自己留一条退路了。
“王爷,我有一事相求。”
“说。”
“我想带她去我的药园住上一阵,关于药人的生活日常,我总得全部摸清了,避免任何差错。”
“一阵子是多久?”他不悦。
“三年吧。”这块璞玉,如果他认真栽培,几年后就能出师……
他无声冷笑,摸了摸腰际的玉佩,薄唇勾起。“周奉严,你怎么不说十年?到时候,本王的骨肉都烂了,你也大可不必假惺惺来救人了!”他等得起吗?!
“王爷不必在意太医的危言耸听,二十岁绝不是王爷人生的关卡。”周奉严很有把握。
“一年。”他咬了咬牙,脸上的病气发青,那双形状美好的眼眸,此刻却闪耀着诡谲的光芒。“本王最多给你一年,一年到期,就算要养,也得在本王府里。”
他一点也不想承认,把这个贱丫头放在他身边,才是最安全的!可恨,此刻他跟她,竟然是同死同生的!她死了,他也就无望了!
“爷,您真要让周奉严带人走?”谨言低声问,他跟慎行是亲兄弟,容貌有七八分相似,但比起慎行更沉默,更少几分心软。
“他的那个小药园,暂时是安全的。派几个护卫过去,挑身手好的。”少年软软地靠在斜榻上,朱红色华服鲜艳夺目,却更衬得他肌肤死白,他微微低头,就有懂事的婢女过来替他解开了束发的金冠。
他的声音过分平静,听不出什么情绪,谨言也习惯了这样的主子,他自认为能比弟弟慎行更懂小王爷,但也只是冰山一角。或许,这世上不会有人知道王爷心里在想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