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起更之后城中宵禁,道路黑黢黢的,不时有民壮在各处巡逻,石板道两侧有人露宿,那是今天白日里涌进来避难的农民,城里的气氛异常紧张。
林可却是换上小厮送来的衣服,抱着弓箭好好补了一觉,睡得那叫一个昏天黑地,起来之后,才发现自己睡了整整一天,错过了中饭晚饭,此时竟已入夜了。
她也不在意,随便打了点井水洗漱了一下,见林寡妇还在休息,便自己到客厅里,拿出之前存着的一个窝窝头啃起来。
林可这边正吃着,却见一个矮小的人影快步冲了进来,登时就噎着了。
重重地咳了好几下,她才看清楚来的是谁,讶然道:“谢公子?”
谢公子的脸色微微发白,神色却还算镇定:“拿好武器跟我来,鞑子攻城了。”
林可心下顿时一紧:“援兵什么时候到?”
“算算时间,恐怕还要一天。”谢公子苦笑了一声:“我要了城中兵马大权,把南、北、西三座城门都拿木石堵上了,只是守城的人数不够……老弱妇孺现今都已经上了城墙。”
顿了顿,他把腰间的一柄长剑解下来递给林可:“这玩意在你身上比较有用,不要推辞,只需用它多杀几个鞑子便是。”
能指挥城中兵马,这谢公子的身份可不会仅仅只是一个县令的远房亲戚。何况他虽身有残疾,通身气度却不似凡人……
林可按下心头疑惑,没有多说什么,只握着剑重重点了下头,便跟着谢公子直奔东门。
谢公子分派士兵往各处防守,却把林可和小厮谢福留在了身边。城下北齐鞑子果然已经到了,百余名士卒列阵而立,胯.下健马低声嘶鸣,甲叶相击发出细碎的金属声音,人马呼吸间白气升腾缭绕,那千户长骑着一匹毛色如血的枣红马,略挥了挥手,便有一批流民被带了上来。
到底还是有人没跑出来。
林可心中一黯。
“真是卑鄙。”谢公子眼眶发红,恶狠狠地骂了一声,随即深吸了口气,高声命令道:“对被驱赶上前的百姓不要手软,要记得,你们的父老乡亲就在你们身后,若是叫鞑子跟着冲了上来,城中所有人也都会是这样的下场!”
他这么一喊,动摇的人心便稳了些。谢公子转头对林可道:“你不要觉得我心狠,下面的人原本就活不了了,我也只能护着还有可能活下去的人。”
“我懂。”林可点点头,握紧了手中的弓箭,咬牙道:“我们都会好好活着!”
谢公子微微一怔,随即笑道:“对,我们都会好好活着!”
说是这样说,但战况对长莱仍是不利。守城兵士不多,又各个体格瘦弱,大半因为吃不到什么好东西,还都患有雀蒙眼,晚上看不清什么东西。饶是谢公子指挥得当,靠着滚水击退了鞑子几次,城墙上的阵型也渐渐散乱起来。
林可不时射出一箭,却只是杯水车薪。鞑子明明只有几百人,此时在夜色中却像是无穷无尽一般。她的胳膊已经有些算了,箭壶中的羽箭也只剩下三支。眉头微皱,林可伏下身体躲在城垛后面,不再去管那些潮水般涌来的小兵,而是开始仔细寻找起值得出手的大型猎物来。
那北齐千户长先前一直留在后军中指挥,此时看形势大好,警惕心便少了一些。他领了一对兵马,看样子是要亲自冲锋,北齐军中一片欢呼,士气大振。
林可目光微凝,悄无声息地弯弓搭箭,对准了那千户的胸口。她需要足够的冷静,呼吸渐渐放缓,似乎连时间也跟着停下了。箭与目标似乎连成了一线,有什么理由会不中呢?
不会的,此箭必中。
林可松手,箭如闪电般飞出。
这支箭微微偏左,千户长在乱军中发现了那道致命的寒芒,习惯性地抬起左臂想要格挡。但他一时间忘了自己的手臂受了伤,被一个汉人医治后,伤口虽已愈合,手臂的动作却迟缓了许多。
他终于没能挡住这一箭。主将落马,北齐军队瞬间乱了起来,林可又射了两箭,后退一步,拔出腰间长剑,将一个快要翻上城墙的鞑子给捅了下去。
就在这时,连绵的火光亮起。原来谢公子看准时机,将滚水换成了滚油,又往下丢了许多火把,那些北齐士兵顿时烧成了火人,惨叫着跌落城墙。
撤退的号角声响起,鞑子的兵马开始收缩。林可长出了一口气,差点瘫倒在地。
“林哥,你真是太厉害了!”谢福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钻了出来,一把抱住林可,激动道:“我看到你杀了鞑子的大将,你太厉害了!林哥,我们胜了,我们胜了!”
从“林小哥”进化成“林哥”,林可倒也没什么别的感觉。激战两个多时辰,她累得连手都在抖,也没力气推开这小子,只好无奈地笑了笑,点点头道:“对,我们胜了。”
“鞑子退了,鞑子退了!”身边的欢呼一波接着一波,谢福也跑开去加入了庆祝的队伍。林可一动也懒得动了,只微笑着看向人群,不多时,忽然有数人过来将她给一把举了起来。
“这个小哥杀了敌酋!”
“林小哥威武!”
“林小哥威武!”
劫后余生的兴奋需要发泄,林可就这么被众人举着抛上抛下,一臂之外就是城墙边缘。她好好地体验了一把古代版人力云霄飞车,欲哭无泪、心惊胆战地喊着“放我下来”,却没有一个人听她的。
谢公子笼着双手,欣慰地看着这一幕,见林可朝他看过来,还微笑着点了点头。
林可:…………
笑你妹啊,快想办法把我放下来啊混蛋!
幸亏古代人民吃不饱,力气小,抬了一会也就抬不动了。脚踏实地的一刻,林可简直有些热泪盈眶。
谢公子上前道:“壮士果然非池中之物。我原本想收你做个家丁,如今看来却也是辱没了你。”
林可道:“公子过誉了,千里马还需伯乐,若非公子赏识,林某哪能有这一天。”
谢公子笑了笑:“林小哥你不必过谦,你这般人物,入了军籍当个军汉却是可惜,你若不弃,我便写封信,推荐你去我父亲那里任职吧。”
林可一怔,便听得谢公子涩声继续道:“只是有一事要先告诉你,我推荐的人,父亲定会收下,却未必会重用,只因我身有残疾,他一向视我为耻辱,此番也是他打发我回老家,我才会途径长莱,撞上这一场事情。所以我只能送你跨过那道门槛,之后也就只能靠你自己了。”
林可沉默片刻,忽然一字一句地问道:“你就打算这么灰溜溜地回老家去吗?”
谢公子微微瞪大了眼睛。
林可继续道:“前日你来招揽我,我就知道你心里其实是不甘心的。你有野心,而今日守住长莱城的功劳是你的,谁也夺不走。这是你的机会,也是我的机会。大丈夫何必自怨自艾,你若是有意,那咱们就一起去拼一把,共同搏出个前程来!”
“前程,前程。”谢公子喃喃自语,忽地抬头,一把拉住林可的手,郑重道:“大丈夫生于世,自当做出一番事业。林兄,你说的对。”
直接去投靠谢公子他爹听着就不靠谱,还不如接着跟谢公子混,反正这人有身份有能力有野心,日子过得再差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她也不求别的,在这乱世中能好好活着,有口饱饭吃就成了。
金大腿总算是抱住了,林可微微一笑,正打算再说些什么升华一下感情,谢公子却仿佛下定了什么决心一般,定定望着她开口道:“枉我自负满腹经纶,学贯古今,可若我不是总督公子,有谁会高看我一眼,唯有林兄你用心待我。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我不会看错人,林兄胸有大志,日后成就不可限量。今日你我便结为异姓兄弟,从今往后,我谢中奇便唯林兄马首是瞻!”
林可:…………
想抱大腿却收了一个小弟,那什么,反了吧!?
☆、第7章 挑衅
谢中奇聪敏好学,怀七步之才,然而他爹是个颜控。
谢中奇谦逊孝悌,有君子之风,然而他爹是个颜控。
谢中奇胸有大志,非池中之物,然而他爹是个颜控。
这真是个悲惨的故事。而更惨的是,谢中奇长得丑了些,他那庶弟相貌却远在平均线以上,这么一来,他爹那心简直就是偏得没边了。于是苦逼的谢小白菜一直被爹坑,从未被待见,从小到大的辛酸史真是闻者落泪,见者伤心,韩红听了都想打人。
“我倒没什么,只是连累了母亲和小妹。”
谢中奇三言两语讲完自己的来历背景,顿了顿,苦笑着对林可说道:“总算父亲碍于人言,尚做不出那等宠妾灭妻的事来……我此次回老家酆阳,也是不想看到母亲再夹在我与父亲之间左右为难。不过如今我也想通了,与其将希望寄托在父亲的好意与善心上,倒不如自己做出一番事业来,只有立足稳了,我才能护着母亲与小妹,叫她们不受旁人的冷眼。”
说到这里,谢中奇像是想到了什么,开口道:“林兄,不知你的父母家人现在何处?若是方便,我便派人将他们一同接过来,也好过让他们在这乱世飘零无依。”
林可沉默不语,半晌才道:“逃难路上失散了,怕是找不回来了。”
她家条件有限,但林可从来不觉得日子过得苦。她爸妈拿几个孩子当眼珠子疼爱,哪怕手上只有一个红薯,也要全塞给她们兄弟姐妹吃,物质生活虽不丰富,林可却觉得自己是泡在蜜罐子里长大的。
每次回家,她爸妈都操心这操心那的,最近她妈老喜欢跟她唠叨相亲的事儿,林可只好躲着她,还颇有些不耐烦,可如今就是想听,也没地方去听了。
想到这里,林可觉得胸口有些发闷。她勉强提起唇角笑了笑,转移话题道:“虢山,你别叫我林兄了,我年纪比你小,听着怪别扭的。”
谢中奇看出林可心里藏着事,不想多谈自己的家人,便顺着话头道:“那我该如何称呼林兄?”
林可只好道:“不如你也用字来称呼我吧。我字……唔。”迟疑片刻,脑中灵光一闪,林可忽然笑眯眯地接着说道:“梅素。”
——林可霉素,很好记,没毛病。
她哥青霉素过敏,感冒的时候有次就配了这药来吃,还特别欠扁地拿着药名吐槽她的名字来着,结果不幸被她妈听到给抽了一顿。
……这字起得半点不合规矩,怎么看都是刚刚才想出来的吧!
谢中奇瞪着眼睛看了林可一会,终于还是选择把这句话给咽了回去,张了张嘴,从善如流道:“梅素兄。”
林可坚持道:“我叫你虢山,你也叫我梅素吧,把那个兄字给去了。”
谢中奇微微叹了口气:“梅素兄,这是尊称,若是去了便不合规矩。你要去白鹿书院,就得习惯着这么说话。若是一时疏忽了,恐怕对方就会觉得你轻视他,说不得暗地里就要给你下绊子。”
说着,他索性把书院里各种明里暗里的规矩都给林可讲了一遍,越说越是担心,又把天水城里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给林可细细分析了一回:“我父亲不大看得上我,但我毕竟是他的嫡长子,一般人还不敢太过轻辱我。白鹿书院里都是权贵子弟,但你也别怕什么,若是在书院遇上什么麻烦,就把我的名头搬出来,震慑一二宵小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天水是云江省城,离长莱约有十多天的路程。谢中奇的父亲谢雁城身为山南总督,统辖云江、广安和庆元三省的军民政务,府衙便设在天水城内。
那天长莱解围之后,谢中奇就带着林可和林寡妇前往天水。
从长莱到天水一路颠簸。林可和林寡妇坐的当然也是马车,但到底没有谢中奇的那辆来的舒服。林可脸皮厚,仗着自己现在是个男的,跟谢中奇挤在一辆马车上同吃同住。反正出门在外一切从简,就是睡觉也不脱衣服,谢中奇又是书香门第,恪守礼仪,林可半点不担心自己的秘密被人发现。
这么一来,两人混得愈发熟了。日子久了,谢中奇的老妈子属性就暴露了出来,给林可又是买吃的又是买穿的,生怕林可进了天水城受人欺负,一有空闲便扯着她唠唠叨叨科普各种事情,知道林可不想当官,而是想进学的时候,更是操碎了心,要不是林可拉着,他差点把上回那个书店里的书全给搬了回来。
今天起了个头,谢中奇不滔滔不绝讲个一两个时辰是不会停的。林可有些哭笑不得,心底却是暖的。只是由着谢中奇讲下去却到底吃不消,她掀开布帘往外看去,想不动声色另找些话头,眼睛却忽地微微一亮。
红日高悬,天地广阔,平原之上横卧着一座气势磅礴、紫气红尘的城池,那是与长莱全然不同的庞然大物,厚重威严的城墙令人心生敬畏,一条大江之字形绕城而过,远远望去,无始无终,仿佛开天辟地,大响谹谹下九霄;直上云间,咆哮万里触龙门。
“……那便是天水城。”林可喃喃道:“真是雄伟。”
“不错。”
谢中奇看得惯了,倒没林可这般震撼,只是对林可介绍道:“天水城曾是古越国都,所以才这般巍峨壮阔。玉辇纵横过主第,金鞭络绎向侯家。梁家画阁天中起,楼前相望不相知。城里繁华兴盛,商贾云集,有不少好去处,届时我带梅素兄好好去逛上一逛。”
“你这般说,我可有些等不及了。”林可眼睛亮晶晶地说道:“我们什么时候能到天水城?”
闻言,赶车的马夫回头憨厚地笑笑,插嘴道: “回小郎君的话,快了,也就小半天的路程。现在不过卯时,要到酉时城门才关,今天咱们一定能进天水城。”
“好,那孙伯你加把劲,等进了城,我请大家吃好吃的。”林可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随即回头对谢中奇道:“虢山兄,上回欠你的那五两银子可先不还你了啊,我一个穷光蛋,就指着这钱过日子了。”
不用日日夜夜为生活操心,这些天下来,林可越来越像个真正的少年,性格跳脱了不少。
谢中奇心中欣慰,嘴上却揶揄道:“梅素兄,你这算不算是借花献佛?”
一行人说说笑笑,很快便到了天水城下。出入的百姓络绎不绝,城门外竟然还有小贩在叫卖各色商品,在这血色的乱世之中,天水仿佛一片与世隔绝的乐土,林可看在眼中,心情也跟着好上了许多。
谢中奇的马车上戴着总督府的标识,自然不用被城门守卫搜检。待进了城门,谢中奇再次踏足天水城,眼中所见皆是熟悉的事物,心中不免激荡。他掀开车帘,回头笑着跟林可说了几句话,便想要跳下马车到街上四处走走看看,谁知这时变故突生。
在这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忽然冲出一匹马来。谢中奇来不及反应,只觉头上一痛,举目看去,便见一个男子骑在马上,手中拿着一根发簪,讥诮地望着自己。
原来这马上之人技巧惊人,交错之时微微俯身,竟将谢中奇束发的簪子拔了去。周围的百姓惊吓之余纷纷让开,两人之间露出一块空地来。
“孟简!”谢中奇披头散发地站在马车前,脸色冷得如寒冰一般。
那孟简却全然不在意,骑在马上居高临下的看着他:“谢大,你怎么就这么偷偷摸摸地溜回来了,也不跟兄弟说一声,兄弟也好给你接风洗尘啊。”
这孟简是山南指挥使孟珙的第三子,与谢中奇的庶弟谢中士交好,一向看谢中奇不顺眼。前段时间谢中奇寄了家书,说自己近日要回天水。孟简知道之后,饭也没心思吃,觉也没心思睡,成天在城门口转悠,心心念念就想在第一时间给谢中奇一个好看。
不枉小爷今天连早饭都没来得及吃,一大早就急急忙忙赶了过来。
这会儿看着谢中奇那副狼狈的模样,孟简心里简直乐开了花。他手里把玩着那根木簪,一边凉凉地说道:“你看你,怎么也是谢家的大公子,虽说文不成武不就,长成一个树桩子的模样,可也不能破罐子破摔,拿根树枝就往头上插呀,啧啧,就是叫花子,也不会戴这种东西吧。兄弟我看着都心酸,要不兄弟给你点钱,你拿去买根玉的戴戴?”
“你……”谢中奇仁厚君子,不善与人争辩,怒急攻心,反而骂不出什么话来。
孟简见状愈发得意,还想说些什么,余光却见一道黑影猛地向自己射来。
林可却是换上小厮送来的衣服,抱着弓箭好好补了一觉,睡得那叫一个昏天黑地,起来之后,才发现自己睡了整整一天,错过了中饭晚饭,此时竟已入夜了。
她也不在意,随便打了点井水洗漱了一下,见林寡妇还在休息,便自己到客厅里,拿出之前存着的一个窝窝头啃起来。
林可这边正吃着,却见一个矮小的人影快步冲了进来,登时就噎着了。
重重地咳了好几下,她才看清楚来的是谁,讶然道:“谢公子?”
谢公子的脸色微微发白,神色却还算镇定:“拿好武器跟我来,鞑子攻城了。”
林可心下顿时一紧:“援兵什么时候到?”
“算算时间,恐怕还要一天。”谢公子苦笑了一声:“我要了城中兵马大权,把南、北、西三座城门都拿木石堵上了,只是守城的人数不够……老弱妇孺现今都已经上了城墙。”
顿了顿,他把腰间的一柄长剑解下来递给林可:“这玩意在你身上比较有用,不要推辞,只需用它多杀几个鞑子便是。”
能指挥城中兵马,这谢公子的身份可不会仅仅只是一个县令的远房亲戚。何况他虽身有残疾,通身气度却不似凡人……
林可按下心头疑惑,没有多说什么,只握着剑重重点了下头,便跟着谢公子直奔东门。
谢公子分派士兵往各处防守,却把林可和小厮谢福留在了身边。城下北齐鞑子果然已经到了,百余名士卒列阵而立,胯.下健马低声嘶鸣,甲叶相击发出细碎的金属声音,人马呼吸间白气升腾缭绕,那千户长骑着一匹毛色如血的枣红马,略挥了挥手,便有一批流民被带了上来。
到底还是有人没跑出来。
林可心中一黯。
“真是卑鄙。”谢公子眼眶发红,恶狠狠地骂了一声,随即深吸了口气,高声命令道:“对被驱赶上前的百姓不要手软,要记得,你们的父老乡亲就在你们身后,若是叫鞑子跟着冲了上来,城中所有人也都会是这样的下场!”
他这么一喊,动摇的人心便稳了些。谢公子转头对林可道:“你不要觉得我心狠,下面的人原本就活不了了,我也只能护着还有可能活下去的人。”
“我懂。”林可点点头,握紧了手中的弓箭,咬牙道:“我们都会好好活着!”
谢公子微微一怔,随即笑道:“对,我们都会好好活着!”
说是这样说,但战况对长莱仍是不利。守城兵士不多,又各个体格瘦弱,大半因为吃不到什么好东西,还都患有雀蒙眼,晚上看不清什么东西。饶是谢公子指挥得当,靠着滚水击退了鞑子几次,城墙上的阵型也渐渐散乱起来。
林可不时射出一箭,却只是杯水车薪。鞑子明明只有几百人,此时在夜色中却像是无穷无尽一般。她的胳膊已经有些算了,箭壶中的羽箭也只剩下三支。眉头微皱,林可伏下身体躲在城垛后面,不再去管那些潮水般涌来的小兵,而是开始仔细寻找起值得出手的大型猎物来。
那北齐千户长先前一直留在后军中指挥,此时看形势大好,警惕心便少了一些。他领了一对兵马,看样子是要亲自冲锋,北齐军中一片欢呼,士气大振。
林可目光微凝,悄无声息地弯弓搭箭,对准了那千户的胸口。她需要足够的冷静,呼吸渐渐放缓,似乎连时间也跟着停下了。箭与目标似乎连成了一线,有什么理由会不中呢?
不会的,此箭必中。
林可松手,箭如闪电般飞出。
这支箭微微偏左,千户长在乱军中发现了那道致命的寒芒,习惯性地抬起左臂想要格挡。但他一时间忘了自己的手臂受了伤,被一个汉人医治后,伤口虽已愈合,手臂的动作却迟缓了许多。
他终于没能挡住这一箭。主将落马,北齐军队瞬间乱了起来,林可又射了两箭,后退一步,拔出腰间长剑,将一个快要翻上城墙的鞑子给捅了下去。
就在这时,连绵的火光亮起。原来谢公子看准时机,将滚水换成了滚油,又往下丢了许多火把,那些北齐士兵顿时烧成了火人,惨叫着跌落城墙。
撤退的号角声响起,鞑子的兵马开始收缩。林可长出了一口气,差点瘫倒在地。
“林哥,你真是太厉害了!”谢福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钻了出来,一把抱住林可,激动道:“我看到你杀了鞑子的大将,你太厉害了!林哥,我们胜了,我们胜了!”
从“林小哥”进化成“林哥”,林可倒也没什么别的感觉。激战两个多时辰,她累得连手都在抖,也没力气推开这小子,只好无奈地笑了笑,点点头道:“对,我们胜了。”
“鞑子退了,鞑子退了!”身边的欢呼一波接着一波,谢福也跑开去加入了庆祝的队伍。林可一动也懒得动了,只微笑着看向人群,不多时,忽然有数人过来将她给一把举了起来。
“这个小哥杀了敌酋!”
“林小哥威武!”
“林小哥威武!”
劫后余生的兴奋需要发泄,林可就这么被众人举着抛上抛下,一臂之外就是城墙边缘。她好好地体验了一把古代版人力云霄飞车,欲哭无泪、心惊胆战地喊着“放我下来”,却没有一个人听她的。
谢公子笼着双手,欣慰地看着这一幕,见林可朝他看过来,还微笑着点了点头。
林可:…………
笑你妹啊,快想办法把我放下来啊混蛋!
幸亏古代人民吃不饱,力气小,抬了一会也就抬不动了。脚踏实地的一刻,林可简直有些热泪盈眶。
谢公子上前道:“壮士果然非池中之物。我原本想收你做个家丁,如今看来却也是辱没了你。”
林可道:“公子过誉了,千里马还需伯乐,若非公子赏识,林某哪能有这一天。”
谢公子笑了笑:“林小哥你不必过谦,你这般人物,入了军籍当个军汉却是可惜,你若不弃,我便写封信,推荐你去我父亲那里任职吧。”
林可一怔,便听得谢公子涩声继续道:“只是有一事要先告诉你,我推荐的人,父亲定会收下,却未必会重用,只因我身有残疾,他一向视我为耻辱,此番也是他打发我回老家,我才会途径长莱,撞上这一场事情。所以我只能送你跨过那道门槛,之后也就只能靠你自己了。”
林可沉默片刻,忽然一字一句地问道:“你就打算这么灰溜溜地回老家去吗?”
谢公子微微瞪大了眼睛。
林可继续道:“前日你来招揽我,我就知道你心里其实是不甘心的。你有野心,而今日守住长莱城的功劳是你的,谁也夺不走。这是你的机会,也是我的机会。大丈夫何必自怨自艾,你若是有意,那咱们就一起去拼一把,共同搏出个前程来!”
“前程,前程。”谢公子喃喃自语,忽地抬头,一把拉住林可的手,郑重道:“大丈夫生于世,自当做出一番事业。林兄,你说的对。”
直接去投靠谢公子他爹听着就不靠谱,还不如接着跟谢公子混,反正这人有身份有能力有野心,日子过得再差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她也不求别的,在这乱世中能好好活着,有口饱饭吃就成了。
金大腿总算是抱住了,林可微微一笑,正打算再说些什么升华一下感情,谢公子却仿佛下定了什么决心一般,定定望着她开口道:“枉我自负满腹经纶,学贯古今,可若我不是总督公子,有谁会高看我一眼,唯有林兄你用心待我。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我不会看错人,林兄胸有大志,日后成就不可限量。今日你我便结为异姓兄弟,从今往后,我谢中奇便唯林兄马首是瞻!”
林可:…………
想抱大腿却收了一个小弟,那什么,反了吧!?
☆、第7章 挑衅
谢中奇聪敏好学,怀七步之才,然而他爹是个颜控。
谢中奇谦逊孝悌,有君子之风,然而他爹是个颜控。
谢中奇胸有大志,非池中之物,然而他爹是个颜控。
这真是个悲惨的故事。而更惨的是,谢中奇长得丑了些,他那庶弟相貌却远在平均线以上,这么一来,他爹那心简直就是偏得没边了。于是苦逼的谢小白菜一直被爹坑,从未被待见,从小到大的辛酸史真是闻者落泪,见者伤心,韩红听了都想打人。
“我倒没什么,只是连累了母亲和小妹。”
谢中奇三言两语讲完自己的来历背景,顿了顿,苦笑着对林可说道:“总算父亲碍于人言,尚做不出那等宠妾灭妻的事来……我此次回老家酆阳,也是不想看到母亲再夹在我与父亲之间左右为难。不过如今我也想通了,与其将希望寄托在父亲的好意与善心上,倒不如自己做出一番事业来,只有立足稳了,我才能护着母亲与小妹,叫她们不受旁人的冷眼。”
说到这里,谢中奇像是想到了什么,开口道:“林兄,不知你的父母家人现在何处?若是方便,我便派人将他们一同接过来,也好过让他们在这乱世飘零无依。”
林可沉默不语,半晌才道:“逃难路上失散了,怕是找不回来了。”
她家条件有限,但林可从来不觉得日子过得苦。她爸妈拿几个孩子当眼珠子疼爱,哪怕手上只有一个红薯,也要全塞给她们兄弟姐妹吃,物质生活虽不丰富,林可却觉得自己是泡在蜜罐子里长大的。
每次回家,她爸妈都操心这操心那的,最近她妈老喜欢跟她唠叨相亲的事儿,林可只好躲着她,还颇有些不耐烦,可如今就是想听,也没地方去听了。
想到这里,林可觉得胸口有些发闷。她勉强提起唇角笑了笑,转移话题道:“虢山,你别叫我林兄了,我年纪比你小,听着怪别扭的。”
谢中奇看出林可心里藏着事,不想多谈自己的家人,便顺着话头道:“那我该如何称呼林兄?”
林可只好道:“不如你也用字来称呼我吧。我字……唔。”迟疑片刻,脑中灵光一闪,林可忽然笑眯眯地接着说道:“梅素。”
——林可霉素,很好记,没毛病。
她哥青霉素过敏,感冒的时候有次就配了这药来吃,还特别欠扁地拿着药名吐槽她的名字来着,结果不幸被她妈听到给抽了一顿。
……这字起得半点不合规矩,怎么看都是刚刚才想出来的吧!
谢中奇瞪着眼睛看了林可一会,终于还是选择把这句话给咽了回去,张了张嘴,从善如流道:“梅素兄。”
林可坚持道:“我叫你虢山,你也叫我梅素吧,把那个兄字给去了。”
谢中奇微微叹了口气:“梅素兄,这是尊称,若是去了便不合规矩。你要去白鹿书院,就得习惯着这么说话。若是一时疏忽了,恐怕对方就会觉得你轻视他,说不得暗地里就要给你下绊子。”
说着,他索性把书院里各种明里暗里的规矩都给林可讲了一遍,越说越是担心,又把天水城里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给林可细细分析了一回:“我父亲不大看得上我,但我毕竟是他的嫡长子,一般人还不敢太过轻辱我。白鹿书院里都是权贵子弟,但你也别怕什么,若是在书院遇上什么麻烦,就把我的名头搬出来,震慑一二宵小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天水是云江省城,离长莱约有十多天的路程。谢中奇的父亲谢雁城身为山南总督,统辖云江、广安和庆元三省的军民政务,府衙便设在天水城内。
那天长莱解围之后,谢中奇就带着林可和林寡妇前往天水。
从长莱到天水一路颠簸。林可和林寡妇坐的当然也是马车,但到底没有谢中奇的那辆来的舒服。林可脸皮厚,仗着自己现在是个男的,跟谢中奇挤在一辆马车上同吃同住。反正出门在外一切从简,就是睡觉也不脱衣服,谢中奇又是书香门第,恪守礼仪,林可半点不担心自己的秘密被人发现。
这么一来,两人混得愈发熟了。日子久了,谢中奇的老妈子属性就暴露了出来,给林可又是买吃的又是买穿的,生怕林可进了天水城受人欺负,一有空闲便扯着她唠唠叨叨科普各种事情,知道林可不想当官,而是想进学的时候,更是操碎了心,要不是林可拉着,他差点把上回那个书店里的书全给搬了回来。
今天起了个头,谢中奇不滔滔不绝讲个一两个时辰是不会停的。林可有些哭笑不得,心底却是暖的。只是由着谢中奇讲下去却到底吃不消,她掀开布帘往外看去,想不动声色另找些话头,眼睛却忽地微微一亮。
红日高悬,天地广阔,平原之上横卧着一座气势磅礴、紫气红尘的城池,那是与长莱全然不同的庞然大物,厚重威严的城墙令人心生敬畏,一条大江之字形绕城而过,远远望去,无始无终,仿佛开天辟地,大响谹谹下九霄;直上云间,咆哮万里触龙门。
“……那便是天水城。”林可喃喃道:“真是雄伟。”
“不错。”
谢中奇看得惯了,倒没林可这般震撼,只是对林可介绍道:“天水城曾是古越国都,所以才这般巍峨壮阔。玉辇纵横过主第,金鞭络绎向侯家。梁家画阁天中起,楼前相望不相知。城里繁华兴盛,商贾云集,有不少好去处,届时我带梅素兄好好去逛上一逛。”
“你这般说,我可有些等不及了。”林可眼睛亮晶晶地说道:“我们什么时候能到天水城?”
闻言,赶车的马夫回头憨厚地笑笑,插嘴道: “回小郎君的话,快了,也就小半天的路程。现在不过卯时,要到酉时城门才关,今天咱们一定能进天水城。”
“好,那孙伯你加把劲,等进了城,我请大家吃好吃的。”林可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随即回头对谢中奇道:“虢山兄,上回欠你的那五两银子可先不还你了啊,我一个穷光蛋,就指着这钱过日子了。”
不用日日夜夜为生活操心,这些天下来,林可越来越像个真正的少年,性格跳脱了不少。
谢中奇心中欣慰,嘴上却揶揄道:“梅素兄,你这算不算是借花献佛?”
一行人说说笑笑,很快便到了天水城下。出入的百姓络绎不绝,城门外竟然还有小贩在叫卖各色商品,在这血色的乱世之中,天水仿佛一片与世隔绝的乐土,林可看在眼中,心情也跟着好上了许多。
谢中奇的马车上戴着总督府的标识,自然不用被城门守卫搜检。待进了城门,谢中奇再次踏足天水城,眼中所见皆是熟悉的事物,心中不免激荡。他掀开车帘,回头笑着跟林可说了几句话,便想要跳下马车到街上四处走走看看,谁知这时变故突生。
在这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忽然冲出一匹马来。谢中奇来不及反应,只觉头上一痛,举目看去,便见一个男子骑在马上,手中拿着一根发簪,讥诮地望着自己。
原来这马上之人技巧惊人,交错之时微微俯身,竟将谢中奇束发的簪子拔了去。周围的百姓惊吓之余纷纷让开,两人之间露出一块空地来。
“孟简!”谢中奇披头散发地站在马车前,脸色冷得如寒冰一般。
那孟简却全然不在意,骑在马上居高临下的看着他:“谢大,你怎么就这么偷偷摸摸地溜回来了,也不跟兄弟说一声,兄弟也好给你接风洗尘啊。”
这孟简是山南指挥使孟珙的第三子,与谢中奇的庶弟谢中士交好,一向看谢中奇不顺眼。前段时间谢中奇寄了家书,说自己近日要回天水。孟简知道之后,饭也没心思吃,觉也没心思睡,成天在城门口转悠,心心念念就想在第一时间给谢中奇一个好看。
不枉小爷今天连早饭都没来得及吃,一大早就急急忙忙赶了过来。
这会儿看着谢中奇那副狼狈的模样,孟简心里简直乐开了花。他手里把玩着那根木簪,一边凉凉地说道:“你看你,怎么也是谢家的大公子,虽说文不成武不就,长成一个树桩子的模样,可也不能破罐子破摔,拿根树枝就往头上插呀,啧啧,就是叫花子,也不会戴这种东西吧。兄弟我看着都心酸,要不兄弟给你点钱,你拿去买根玉的戴戴?”
“你……”谢中奇仁厚君子,不善与人争辩,怒急攻心,反而骂不出什么话来。
孟简见状愈发得意,还想说些什么,余光却见一道黑影猛地向自己射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