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哎呀,随便了,”赵传译大手一挥,“我在1202等你们,邓黎应该也要到了,先让我提前见见嫂子呗。”
  宋月笙看看四条腿还在胡乱扑腾的“家属”,想到赵传译等会儿见到传说中的“嫂子”会是什么表情就不由好笑。
  哪有这样的嫂子?
  宋月笙在驾驶座开车,胖团蜷在副驾驶上趴着,除了嘴边时不时流几滴豆大的哈喇子外,它倒也乖觉。
  正是华灯初上的时刻,整个城市里都充斥着热闹和喧嚣,街边光彩夺目,团团簇簇闪烁的都是无尽的灯火辉煌。
  雷声处于闹市区里最繁华的地带,从外表看就是个富贵的销金窟,宋月笙从家里开了一个小时才到目的地。
  他在车库停好车,抱起还在探着狗头往窗户外望的小狗崽,挽起袖子上的第一颗纽扣,走进赵传译已经开好的1202房。
  宋月笙是第四个到的,房里除了赵传译这个请客的大地主外,还有另外两个花花公子,而主角邓黎尚未到场。
  赵传译一见宋月笙来了,歌也没心情唱了,他立刻抛下麦克风,跑到宋月笙身边左望右望:“嫂子在哪儿,怕生吗是?”
  宋月笙把手里的小狗崽递到他面前,以一种哄小孩的语气说:“这儿呢。”
  赵传译见到宋月笙掌心里肉乎乎的小崽子,当即躲远了三步,看来之前思思被咬的事情多多少少在他心里留下了少许阴影,他道:“你怎么还带狗来了?”
  “家属啊。”宋月笙长眉入鬓,他玩着胖团的肚皮,好整以暇地说。
  不同于赵传译的反应,旁边的某位富二代见到家属竟是一条奶狗后,捧腹大笑道:“小宋爷口味独特,兄弟服气啊。”
  宋月笙淡定地一抬手,示意他“过奖、过奖了”。
  赵传译把宋月笙拉到一边,同时,他碰到宋月笙衣袖的手很努力地不摸到小狗崽的一根毛,他悄悄道:“我以为你是带沈美人来,进来前我在大门口看到了她,还打了声招呼。”
  沈美人……沈蕴吗?
  周鹭因为赵传译对沈蕴的这个别称,不耐烦地翻起白眼,一双肉爪爪很不老实地在空中划向赵传译。
  宋月笙制住胖团作乱的爪子,神色不变地问:“沈美人,谁啊?”
  “少和我装相。”赵传译推了他一把,他抽口洋烟说,“不就是你把人家捧红的嘛。不过沈蕴那小模样确实带劲,身段够骚,长相却清秀,要不是我家老头不让我和公众人物纠缠,我都想对她下手。”
  “哦,你说沈蕴。”宋月笙仿佛这时候才想起这号人物来,他轻轻一点头,用他那特有的懒散语调开口问道,“怎么,她现在很红吗?”
  “算是一线吧。”赵传译道,“我刚看到有粉丝找她要签名。你们难道一直没联系?”
  “没有。”宋月笙说。
  他似乎不爱多谈这个话题,说了寥寥几句后便拍拍赵传译的肩膀,抬脚走到沙发中央坐下了。
  因为胖团太小,宋月笙怕把它放在地上会不小心被人踩伤,所以给它的活动范围限定在了沙发周围。
  周鹭也没胡跑,她就趴在宋月笙两腿间,仔细想着适才宋月笙与赵传译的对话内容。
  看宋月笙话语里对沈蕴爱答不理的语气,莫非他们当初不是和平分手吗?
  要不是亲耳听到邓黎说自己是绿帽女,周鹭非得怀疑这绿帽是沈蕴给宋月笙带的不可。
  否则他对自己和沈蕴怎么一副“朱砂痣与蚊子血”的态度,连沈蕴是不是很红都不清楚。
  周鹭舔舔粉红肉垫里的杂毛,忽然有点期待宋月笙正式对上沈蕴会是什么立场。嘴巴能骗人,耳朵能骗人,心总不可能再骗人吧。
  周鹭兴奋地打了个滚,眼里满是好事的光芒,她决心今晚一定要找机会促成这件激动人心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  恭喜答a的朋友们!
  第20章
  过了大约半小时的功夫,邓黎这位正主才姗姗来迟地出现在房间门口。他脖子上新带了一条大金链子,配着那刚刚上好摩斯的背头发型,远远看着就是位来找消遣的土大款。
  “呦,老邓来了。”赵传译调出遥控器里的自动鼓掌功能,一段超脱反响的bgm随着邓黎的出场一同响了起来。
  这声音吓了小狗崽一跳,她现在的听力可比这些人要敏锐很多,成倍的噪音传到周鹭耳朵里后,她急躁地在宋月笙的西装裤上留下了几个上蹿下跳的小爪印。
  “怎么了,胖团。”宋月笙察觉到狗崽的情绪,安抚性地顺了顺小狗崽颈后的黑毛。
  还不都是你!来这种场合找乐子!
  周鹭睁大圆鼓鼓的眼睛,耷拉着耳朵趴在宋月笙的腿上。
  而那头的赵传译已经亲热地问起邓黎马代旅行是否愉快的有关话题。邓黎旅游一趟被戴绿帽子的事目前只有宋月笙知道,没有哪个男人会把自己头顶一片绿草地的情况全世界到处嚷嚷,邓黎也一样不存在这个爱好。
  所以面对赵传译的问题,邓黎强笑道:“就那样吧,风景勉强看得过去。”
  “听说你把小胖团送给了月笙?”赵传译哈哈笑道,“还是老邓痛快,美人美狗都在手,送起人来都不心疼。”
  邓黎也不知道这二傻子今天是咋回事,句句话都专戳人心窝子,他敷衍地点点头,在宋月笙旁边自行找个位置坐下了。
  见宋月笙出入这种场合居然还带上狗,邓黎的反应与赵传译差不离。只不过赵传译心疼的是小宋爷白白浪费一个钓美眉的大好机会,邓黎心疼的则是他前·闺女那小耳朵。
  “胖团也来了啊,”邓黎将宋月笙怀里缩成一团的狗崽抱出来,轻轻地抚摸着它竖起来的粉红色尖尖,“包房里噪音这么大,胖团会聋的。”
  宋月笙拿起桌上一杯啤酒喝:“你以为是我要带它的吗,出来的时候这家伙非跟着,不带它不让我走。”
  邓黎瞥他一眼,觉得这人大喇喇的秀恩爱实在太刺眼,他没好气道:“不是让你买个笼子吗,它没住进去?”
  笼子!
  这个词唤起了周鹭那天险些被饿死的噩梦,她昂着脑袋,扬着前爪在邓黎衣服上轻轻抓了一道印子。
  我说宋月笙怎么突发奇想非要把我关笼子里,原来罪魁祸首是你!
  周鹭愤怒地吭哧吭哧喘着气,小屁股还在左躲右躲地避开邓黎的手。
  “别提笼子的事,”不光是周鹭,那晚对于宋月笙而言也一样难忘,他抿了口酒后把杯子放到桌上,斜眼看向邓黎,“你给胖团喂什么长大的?它脾气不知道多倔,为了不进笼子,绝食都愿意。没办法,我就让它继续睡床单了。”
  “怎么会!”邓黎吃惊地道,“以前胖团在我家都睡笼子,我一直坚持笼养,它不会排斥笼子的。”
  “难道是你把它养娇了?”邓黎举起手里肥嘟嘟的胖团,说话时语气还有股酸溜溜的醋味,“它以前可听我话,都是你太惯着它。胖团长大了要是调皮捣蛋,都和你脱不了关系。”
  宋月笙一抬眼皮,并没被邓黎这危言耸听的话吓到,他从邓黎手里夺过狗崽,轻哂道:“你可真是老邓卖瓜,自卖自夸。它定点尿尿都是在我家学会的,能有多听你话?”
  和你们都没关系!是我自己天赋异禀!
  周鹭骄傲地昂着脑袋,同时享受起两个人的抚摸。
  “哼,你懂屁。”见宋月笙这么嚣张,邓黎不开心地说,“后天胖团的第一针疫苗就到期了,你记得带它去打第二针,一共要打三针,知道吧?”
  邓黎边摸着小狗崽的脑袋,边提醒宋月笙。
  宋月笙点头,他见胖团在他腿上左滚滚,右爬爬的,干脆将它放到了沙发上,他开口道:“我记得。”
  得到更大自由的周鹭见这两人聊得火热,暂时都没顾及到她,便顺势绕到了沙发背后,她迈着短腿跳下沙发,缓慢地往门口的方向爬去。
  此时,刚刚搂着兔女郎自嗨地吼完了几首情歌的赵传译,回头看见宋月笙和邓黎像两个老大爷一样在房里干喝酒聊天,顿时按耐不住了。他伸长腿跨过桌子,将麦克风举在两人面前:“聊什么在啊,女人还是孩子?来kvt歌都不唱,简直丢我的份儿。”
  “聊孩子。”宋月笙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说,“等赵兄有孩子就懂了。”
  “月笙你寒碜我?”赵传译摆明不信,他两颊紧了紧,扬着下巴道,“你什么时候把别人女孩肚子搞大的?”
  “哎呦,赵兄,此孩子非彼孩子。”邓黎拍拍赵传译的大腿,挤眉弄眼道,“我闺女你见过吧?就是胖团,我俩刚在讨论它。”
  “我看你们是养狗养魔怔了。”赵传译自从见识到胖团的咬人功力后便不敢小觑这条胖狗了,他摇头叹道,“思思现在还在打狂犬疫苗,忌色又忌口,你们小心混到那地步。”
  “狂犬疫苗?”邓黎尚是初次听到这件事情,他眉头一挑道,“好端端地她打狂犬疫苗干嘛?”
  “前阵子传译带她来我家,胖团不小心把她咬了。”宋月笙的手指轻轻击打桌子,他平心静气地说。
  “什么?”邓黎的表情像是听到地球爆炸了一样惊悚,他猛地反驳道,“胖团怎么可能咬人,唬我,一定是你们唬我。”
  “呵,唬你做什么?”赵传译一口干了一小杯酒,他吐出口气道,“本来我瞧它大屁股挺萌的,也想养一只,发现它咬人以后,再也不敢起这个念头了。”
  “说起来,我还是佩服小宋爷。”赵传译给宋月笙满上酒,咋咋呼呼道,“当时你也在场啊,居然还这么继续养下去,换做我,我可没这个勇气,忌口都是轻的,万一咬到什么关键部位……”
  说到这里,赵传译不寒而栗地住了嘴,他搓搓手腕,不由地夹紧裤裆。
  宋月笙一眼瞥到了他的小动作,他翘着腿,默不作声地转移了话题:“赵兄的家伙有这么不经折腾吗?”
  “什么不经折腾。”赵传译摆手道,“这叫爱护,爱护!”
  宋月笙笑而不语地喝口酒,扭头却见邓黎正托着下巴若有所思,以一种足以令人毛骨悚然的目光注视着自己。
  宋月笙踢了脚邓黎的皮鞋,轻一皱眉道:“别拿这么恶心的眼神看我。”
  “小宋爷……”邓黎神色微闪,“胖团最近的行为让我想到了一个很骇人听闻的可能性,你要听吗?”
  宋月笙取下眼镜,随手擦了擦镜片上刚起的雾:“说。”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一定就放沈蕴出来,一定!
  第21章
  “我之前专门找过教人如何养狗的视频看,其中有篇视频讲一条小鹿犬的事。那条小鹿犬很奇怪,除了女主人外不让任何人碰,也不让别人碰它的女主人,甚至包括主人的儿子。”邓黎眼角眉梢都是笑意,他道,“你知道原因是什么吗?”
  还不等宋月笙开口,赵传译便迫不及待地举手抢答道:“是不是发情?”
  宋月笙瞥他一眼,缓缓说:“赵兄,别以己度人,四个月不到的奶狗怎么发情?”
  “那你说为什么。”赵传译不服气道。
  邓黎这时才开口,将答案讲得头头是道:“那条小鹿犬是雄犬,占有欲很强。专业人士分析了之后,说它把女主人当做自己的雌犬在看待,所以才会发生这种情况。”
  他眯着眼说:“你们想一下胖团最近的表现,是不是和小鹿犬不谋而合?”
  宋月笙握着眼镜腿,不怒反笑,他勾起嘴角,笑得颇有韵味:“你的意思是,胖团把我当它男朋友?”
  “不是没这个可能啊!”一旁的赵传译觉得很有道理,猛地拍了拍沙发,“你想,当时思思和你那么亲近,胖团就咬了思思,别人都没咬,指不定就是因为吃醋。”
  “赖你家不走大概也是出于这个原因,”邓黎很快接上嘴,他语重心长地说,“月笙,你可长点心,它现在不爱睡笼子,没准是想等半夜偷偷爬上你的床。”
  宋月笙戴上眼镜,简直懒得搭理这两个神经病。他一抬眼,莫名其妙道:“胡扯,你前闺女腿有多短你心里没数吗?”
  “我看你们是太闲,”宋月笙双腿交叠,根本没把这套比火星撞地球还荒谬的言论放心上,他靠着软沙发,懒洋洋地道,“面前这么多兔妹妹等你们,要真精力过剩,别在我和胖团身上找消遣。”
  邓黎见他不信自己的话,哼哼道:“你看着,早晚你要吃亏,小心到时候菊花不保。”
  宋月笙抄起一盒烟扔他身上:“我谢谢您了,积点口德吧。”
  邓黎坏坏一笑,从烟盒里拿起一根开始抽,只有赵传译还沉浸在“雄犬论”上,尚未回神。
  虽说包间里的位置足够大,但是坐久之后两条修长的长腿还是不免酸麻。宋月笙站起身活动了番筋骨,顺便四处环顾了一下胖团的身影。
  然而,这一环顾非同小可,适才他们谈话的主角竟然转眼间就不见踪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