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阿远看着阿姐,笑道:“阿远听阿姐的,每日只喝两碗,”抬头看着汤妪,“汤妪,咱家有没有木盆那么大的碗?”
  汤妪笑的乐不可支,沈觅把衣衫放下,作势要拧他耳朵,阿远双手捂住耳朵,“阿姐先别拧,等阿远考完再拧”,又见沈觅拿起衣衫,阿远上前将衣衫夺下,给沈觅轻轻捏肩,“阿姐莫要累着了,平日里阿姐总是说我读书莫要时间太久,你看看自己,缝制衣衫有大半个时辰了,也不知道歇歇。”
  汤妪一脸笑意的看着姐弟俩,哎呀一声忽然想起了什么,“老妪差点忘了,今日是五月半,洛水河畔正是热闹的日子,姑娘和小郎君可要去看看?”
  在这里闲了半个月了,沈觅的确有些闷,得知今日当地风俗是个热闹日子便想着去看看,阿远读书甚是勤苦,每日头悬梁锥刺股,知道他不愿意荒废时间,沈觅对阿远道:“你在家读书吧,我自己去看看,快去快回。”
  阿远担心阿姐初来洛阳人生地不熟,遇到歹人可怎么办,非要跟着去。一旁的汤妪插话,“小郎君不必过虑,老妪陪着姑娘去就是了。”沈觅好说歹说才让阿远留在家中,出门的时候悄悄对汤妪说自己去便可,不必跟着,汤妪只笑着应好,说自己正好买些菜去。
  洛水河畔果然热闹,离着好远便听到女子嬉笑声,走近一看,花朵一般年轻貌美的姑娘们在河边梳洗长发,有俊朗的男子上前搭话,女子们嬉笑打闹也不恼。
  沈觅感叹洛阳果然不同,大汉女子本就开化,不拘男女小节,从洛阳民风可见一斑。
  不愿意到人多的地方凑群,不知不觉沿着宜人景色走到河畔深处,忽然,一曲异于汉风的调子吸引了沈觅,林中一群人载歌载舞,舞姿奔放,不同于汉舞的婉约,打扮和乐曲亦是异域之风。
  见有人驻足观看,那群人更是愉悦,舞姿比刚才还要奔放,一青年男子手拿花环向着沈觅走去,众人纷纷拍击乐器为他呐喊。
  沈觅刚开始看的有趣,待见一男子向自己走来时已然觉察出不妙,心想不会是男女求爱什么的吧......还是莫要生事的好。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沈觅转身急走几步,怎奈那男子步伐太快,转眼拦住去路。
  沈觅眼睛一花,那花环已然套在脖子上,想拿下来却被那男子摁住手,刚才跳舞的人一哄而上团团围住二人,面带喜色的对着那男子叽里咕噜的讲了一通,男子面露得意之色,也不知叽里咕噜的回了些什么。
  沈觅这会儿真有些后悔了,怎么没带个人出来,被人掳回去当个山大王媳妇儿可是不好玩的,对那男子道:“这是什么意思?”
  那男子一笑,用带口音的汉话回道:“今日是我们的好日子,戴上花环就是同意嫁给我了。”
  还有这不讲理的,明明是他硬给自己戴上的,还不让拿下来。
  “这位郎君,你刚才什么都不说非要把这个给我,我要拿下来你拦着不让,这事不行,我不同意,告辞告辞。”
  那男子脸色一变,“为何不行?戴上花就是同意了。”
  见他们人多势众不好招惹,沈觅故作轻松一笑,“这位郎君要讲道理,男女欢好讲究你情我愿,我不愿意带上,你非得给我带上,这事儿说不过去,何况,”见不远处有位白衣男子站在河边,似是赏景,想来正赏的心旷神怡听不到自己说话,伸手一指,“喏?我未婚夫君在那里正等着我过去呢,俗话说‘宝马配好鞍,好女选好夫’,我是风儿他是沙,此生缠缠绵绵到天涯,他中有我我中有他,一对鸳鸯走天涯。”
  见众人沉默下来,那异族男子楞楞的看着自己,沈觅心想这番长篇大论总算是有些用处,把花环摘下来递给男子,正想开溜,谁知那男子是个有脑子的,长胳膊一伸拦住去路,“你莫不是在哄骗于我,为何你情郎见你在此不过来?”
  好好散个步,怎么碰这么块牛皮糖!
  沈觅将拦在面前的胳膊往一旁掰了掰,一本正经的开始扯:“汉家有句话,叫作山不过来,我自过去,你可听过?反正那是我夫君,他不过来是.....害羞,你瞧,正等着我呢。”
  说完一转身,白袍男子赫然立在不远处,不知何时过来,也不知听了多少,此刻正笑眯眯的看着自己,沈觅小脸儿陡然涨得通红。
  “等你许久,你不过去,山只好过来了。”醇厚的声音传来。
  眼前的白袍男子面如冠玉,气质和煦,沈觅行走的地方不少,还从未见过这般俊俏的男子,那张脸明明没见过,却不知为何有种莫名的熟悉感。这种熟悉感好似命运中沉寂了许久许久的东西被一股子力量打开尘封,迎面而来,熟悉而温暖。沈觅听到了自己心跳的声音,一手摁在胸膛上,怕心脏一不小心跳出来,手脚变得不听使唤,任由白袍男子拉着自己的袍袖向前走去。
  那异族男子心有不甘,不知拉不下脸面还是舍不得美人儿,厉声吼道:“站住,休要走,你可真是她的情郎?”
  沈觅身子一顿,白袍男子醇厚的声音再次传来,“宝马配好鞍,好女选好夫,我便是她选的好夫,我是风儿她是沙,此生缠缠绵绵到天涯,他中有我我中有他,一对鸳鸯走天涯,”低头看了一眼窘迫不堪的沈觅,柔柔笑道:“可是真的?”
  我便是他选的好夫......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此生缠缠绵绵到天涯......
  他中有我我中有他......
  一对鸳鸯走天涯......
  沈觅脸颊火烧一般,闭着眼睛点了点头。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君:这几天很热很热呀,你在干嘛?
  某人:吃饭睡觉挖坑坑
  作者君:挖......给谁?
  某人:当然是给我的小兔子啦
  感谢小仙女赠送的营养液,考试必过工作必顺,看好你哦~
  ☆、大汉好邻居
  见两人情话连篇,异族男子跺了跺脚,愤然离去。
  人群渐渐散去,沈觅将袍袖从白袍男子手中抽出,摸摸自己发热的小脸儿,行礼道:“刚才多谢郎君了。”
  薛泽亦觉得耳根有些热,“姑娘客气了,帮忙本是应该的,在下薛温良,不知姑娘家住何处,我的马车停在附近,可顺路送姑娘回家。”
  顺路?
  传说中搭讪就这么搭的......虽说刚才解了围,可也没熟悉的那么快不是?上人家马车这事儿还是算了吧。
  “多谢郎君好意,今日风和日丽,难得出来走走,还是请郎君先行一步吧。”
  薛泽笑笑,悠悠道:“也罢,突然想起今日有一位朋友约我商讨书院考试,在下先走一步。”
  等等!书院?
  这两个字点燃了沈觅的小心肝,忙笑问道:“敢问郎君是哪家书院考试?”
  薛泽丹唇轻启,缓缓吐出四个字,“嵩山书院”。
  沈觅一听,心中甚喜,整日里发愁无人打听嵩山书院的事,这不正是好机会?
  郎君不可放过,啊不是,是机会不可放过!
  “这位郎君,不知前往何处?”
  薛泽慢慢转身向马车走去,“城南,梧桐巷。”
  咦?怎么这么耳熟?
  是了,正是自己居住的巷子。
  洛阳城里的街街巷巷复杂得很,沈觅刚来时日不久,也就这个梧桐巷记得清。这白袍郎君芝兰玉树般的人物,品德有靠,还对嵩山书院略知一二,若是给阿远就近找个书友谈论学问,岂非美事一桩?
  沈觅眼睛发亮,赶紧上前几步,对着薛泽再次施礼,“薛家郎君,能否顺路带我一程,我弟弟也准备考试,正好向郎君请教一番。”
  顺路不?
  当然顺路!
  薛泽眸中笑意弥漫,“好说,好说,姑娘请上车。”
  接下来的日子,是沈觅意料之外,却是薛泽意料之中。
  阿远一见到这位薛老师便眉开眼笑两眼放光,每日读书更为上进,时不时的将“温良兄长”挂在嘴上,温良兄长要我这样,温良兄长要我那样,时常让沈觅产生错觉,误以为阿远是薛温良捡来养大的。
  薛泽更是没有辜负阿远渴望见到自己的期望,每日必来报到,还时不时的带来一些各地的小吃,薛泽天生聪慧,到过的地方多,见过的奇人异事更多,每次从小吃上便能扯出一个地方的风俗文化,再到地理人情,直听的阿远目瞪口呆,胃口大开!
  考虑到眼前的孩子还要考试,薛泽口下留情,每次只讲半个时辰,另外半个时辰为阿远讲解书中精髓。
  哦,对了,这书也是薛泽带来的。
  沈觅曾经奇怪,太后和皇上崇尚“黄老之道”,讲究“无为而治”,儒学尚未盛行,怎么拿来的书中有儒学之道?
  薛泽没多做解释,只说嵩山书院之所以扬名天下是集百家之长,儒学亦是其中一种。
  这话不无道理,见阿远感兴趣,沈觅便不再多问,专心考虑开药房的事。
  洛阳人才济济,城大水深,一个外乡人在洛阳城开药房很不容易,不过有句话叫做“酒香不怕巷子深”,时间久了,口碑便是最好的宣传,有技艺有耐性,再加上银钱也充足,一时半刻倒也不着急,沈觅挂了个“沈家医馆”的牌子在门上里便不再多操心。
  这几日隔壁那好邻居并未过来,好似出远门办事去了。一个人如果日日来此报到送小吃外加义务教学,习惯会变成自然的,且不说人家上通天文下知地理,才高八斗学贯古今,剥着干果谈笑风生,单单在那儿坐着便是养眼,秀色很可餐的很呐。
  沈觅摸了摸脸蛋儿,啧啧,胖了。
  自打来了洛阳城,几乎日日在家里,不是说心宽则体胖么,何况还有各色小吃和养眼的邻居,得赶紧找点事儿做,不然胖的阿爹不认识了咋办!
  沈觅戴上帷帽,围着洛阳城转悠着考察各家药房,转了几天,心里大约有了谱。常用的药材和青州大体差不多,差异在于一些具有当地特色的药材和当地人的生活及用药习惯。
  好比中成药就卖的比青州好,大都摆在店铺显眼的位置,有时候大夫诊完了脉也不另开方子抓药,直接递上两瓶中成药。
  挺省事儿的,不过小毛病尚可,大毛病就得另开方子了。
  这提醒了沈觅,刚开始看病的人少,自己可以在家制些中成药,既可以有收入,还可以做宣传,多好的一举两得,不然闲着也是闲着。
  说干就干,当天买了好些制药用的工具,那店铺掌柜见沈觅买的齐全,一高兴让小伙计赶车将东西送到家。小伙计是个麻利的,一趟趟把东西搬进屋里,还摆放的整整齐齐。
  沈觅见小伙计做事认真,大热天累的汗流浃背,不但把汤妪做的酸梅汤让小伙计喝了个够,还多给了一角银子当赏钱,把小伙计乐得不得了。
  沈觅见药房里的中成药大都是止血、消食、消暑、补中益气几个作用,有些单调,便想着做些做些什么药材既可以效果显著又与众不同呢?一抬头看见隔壁院子里伸过来的银杏树干,心中顿时有了主意。
  沈觅接连几日从早忙到晚,银杏叶又是蒸又是煮,捣成泥碾成末,后来又加入各种药材,汤妪想帮忙却又不知从哪里下手,在一旁干着急。
  这些事是沈觅做惯了的,旁人难以插手,见汤妪日日围着自己转来转去,想帮忙帮不上,又怕添乱什么也不敢碰,沈觅只得告诉她,自己先试着做些出来,需要帮忙的时候叫她和自己团药丸,汤妪这才去忙活别的。
  看着汤妪伛偻的背影,沈觅再次感叹这么好的夫妇俩怎么遇上那么不懂事的儿子。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君:采访一下哈,两位最近忙什么呢?
  觅觅:作为一名穿越了的知识女性,我还是闲不住,想在洛阳继续创业,将“沈氏制造”打造成洛阳第一品牌
  小泽:我嘛,继续挖坑坑
  作者君:干嘛挖坑坑?
  小泽:我的小兔子来了,给她种些胡萝卜
  ☆、薛泽的徐徐图之
  老天作美,连着几个好日头,药材晾晒的极好。
  汤妪把做好的药丸装入小陶瓶,再用塞子封好,“姑娘的手真巧,这药丸带着股子清香味,好闻的很。”
  沈觅笑了笑,“银杏树的叶子果子皆可入药,浪费了白白可惜,待做好这个香膏,妪可以试一试,看好不好用。”
  见沈觅把珍珠磨成细粉,一遍又一遍的研磨,各道工序十分细致,汤妪笑着摆手,“姑娘可别,妪老了,白白糟蹋了姑娘的好东西。”
  “怎么叫糟蹋,左右都是自家的东西,若是觉的好,妪尽管用就是,银杏叶添上几味药材,再加入珍珠粉末,可消斑去痘,用了之后脸上滑滑的,香香的,不比街上卖的差。”
  “姑娘的手艺定然是比街上好的,单说这珍珠,都磨得比面粉还细了,也就姑娘能耐下性子做这些,妪只在一旁看着便觉得工序繁杂。”
  是很繁杂,眼下有空闲才做这个功夫活儿,在青州的时候整日里忙活,想耐下性子都没有功夫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