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淼淼嗤了一声,她以前做刺客时听墙角听多了,男人贱起来都一个样,**或偷腥被发现的那一次,永远是第一次。
  她懒得和他理论,手一抬,问道:“这只手还痛吗?”
  吴高山嗷的一声,冷汗直冒,“痛死我了……”
  “我有个办法,可以让你这只手不再痛,你要不要试试?”
  吴高山一喜,用力点头,“真的吗?那先谢了……嗷嗷……”
  他发现他的另一只手也被扭脱臼了,美人眸中的杀气已敛去,笑着对他说:“你看,现在你只会觉得这只手痛,那只手不痛了,对不对?”
  吴高山泪流满面,不知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淼淼饶有兴致地看着他,“现在呢?还痛吗?哪只手痛?”
  “都……”为免再殃及身体其它部位,吴高山决定忍辱负重,“都不痛了!”
  淼淼嫣然一笑,“那就好,累死我了。你要是觉得痛,千万得忍着,别喊出来,我睡觉时最讨厌被人吵醒。”
  软骨散的药力还没完全消退,她刚才只是用巧劲把吴高山的手扭脱臼,这会已累得不行。她从吴高山刚才脱下来的衣物中抽出一根腰带,在他脖子上圈了个圈,腰带的另一头则系在帐幔的柱子上,又嫌那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脸太过膈应,顺手把他的衣物扔了过去,把他的脸盖住了。他两手都脱了臼,不怕他耍花招,她需要好好休息,恢复体力。
  “你放心,你今晚的银子,我不会让你白花的。下个月,你一定要再来。”
  翌日一早,好好睡了一觉的淼淼,总算感觉身上的力气恢复了不少,在天蒙蒙亮之际离开了靖安县,赶赴高昌。
  她本想弄匹马的,但当地的马都被官府征用调往凉州了,淼淼无法,只能靠两条腿走。这一路果然如吴高山所说,不断有拖家带口前往南方避难的百姓,大部份都是往长安去的。
  进入凉州后,偶尔会遇到一拨拨骑着马的突厥人四处掳掠,所过之处尤如蝗虫过境,别说人,连棵草都是枯的。走了几日,逐渐接近高昌,遇见的突厥人和难民也比之前更多了。
  “姑娘,别再往高昌走了,劝老朽一句劝,往南走吧,先去甘州,再去长安,那些突厥人连牲口都不放过,何况你一个姑娘家……”
  劝淼淼的是对老夫妇,儿子从军,儿媳妇被突厥人抢走了,老两口不想在家中等死,尽管明知路上也太平不了多少,但离开了或许还有一线生机,也许将来还能见到儿子,于是和村里仅存的十来几人结伴上路,。
  淼淼谢过两位老人,正要继续赶路,忽听队伍里有人惊惶喊道:“突、突厥人!快跑啊!”
  马蹄声大作,一队突厥骑兵正朝这边疾驰。
  这一路以来,每次遇见突厥人,如果对方人数不多,淼淼会为民除害一锅端了,如果人数稍多,她也不硬来,找个隐秘地方躲起来,风头过去再继续上路。但这回不同,这队突厥人足有上百人,且远远就看见了她,难得见到一个年轻女子,还是一个美人,那群突厥人兴奋得两眼发光,一边打马一边叫嚣着朝众人冲过去。
  除了逃没别的选择,但两条腿怎么也跑不过四条腿,突厥人很快追了上来,甩动手中的套绳,淼淼看到刚才劝她往回走的老伯被绳圈套住了脖子,被突厥人拖在马后跑,没跑几下就倒下,像只挂在马后失了重心的麻袋子……
  有一团烈火在胸口燃烧,她很想回头,将那个突厥人千刀万剐,但她知道不行,她必须继续往前跑。身后的叫嚣声和马蹄声越来越近,还伴着鞭子甩动的声响,有几次那鞭子就在她耳后甩过,饶是身经百战,此时的淼淼不由方寸大乱。
  心一慌,步伐也乱了,没能躲过一个绳套,脚被绊了一下,整个人滚了出去,摔了个四仰八叉,几个突厥人大笑着冲了上来,争先恐后要抢人。
  淼淼一阵绝望,他姥姥的,姑奶奶今天要折在这里了!她把匕首反握,能杀几个算几个,先找几个垫背的再说。
  嗖嗖嗖……
  眼看有几个突厥人已冲到面前,一个绳圈当头套下来,半空中响起凌厉的破空声,那几个突厥人胸口中箭,从马上一头栽倒。
  淼淼有种劫后余生的恍惚,抬头望去,前方烟尘滚滚,铺天盖地杀出一支骑兵,呼啸着朝突厥人冲来。他们骑着高头大马,身穿银黑色的锃亮甲胄,手中长矛在日光下熠熠生辉,头上银盔的一侧还插着一根长长的翎毛。
  这是幻觉,还是……天降神兵?
  恍惚中,她似乎听到有人在呼唤,“念儿……念儿……你别怕!我在儿!”
  循声望去,黑压压的人潮中,一匹银白色的骏马越众而出,马上的少年身姿矫健,一手挽弓,一手策马,风驰电掣般朝她冲来。
  她怔怔看着那少年,心头涌起一阵无可名状的喜悦,他仿佛从天而降的神祗,身披金甲圣衣,脚踏七星彩云,从千军万马之中朝她奔来。
  这一瞬间,世间万物黯然失色。
  作者有话要说:  噔~噔~噔~噔!美少年团团帅爆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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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以下:
  第72章 骚包的团团
  “念儿!上来!”淼淼尤在愣神, 李忆已一马当先冲了过来, 一弯腰将她拉上马背, 横坐在自己身前, “别怕, 抓牢了!”
  淼淼倚在他怀中, 仰头看向这位从天而降的盖世英雄,五官分明, 脸部弧线恰到好处, 肤色白净且细腻, 如璞玉般无瑕, 尤其那双眸子, 澄澈明净,竟是那样的熟悉和亲切。靠得这么近, 她心跳如擂,有种异样的感觉, 这种感觉在她过往十六年的岁月里从未有过,她说不清这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只知心里是欢喜的。
  长翎军很快歼灭了这支突厥骑兵, 只留了几个活口问话。
  李忆把马驱到一株凤凰树下, 把淼淼扶下马, “你可有受伤?刚才好险,幸好我们来早一步。”
  淼淼直到此时才恢复了神智,两边脸颊红扑扑的,低着脑袋道:“我没事, 不知这位小英雄如何称呼?刚才幸得英雄相救,小女铭记不忘。”
  李忆将银盔摘下,看着她道:“念儿,是我啊,你不认得我了吗?”
  淼淼一愣,抬眸看向李忆,他逆光而站,穿一件精铁打造的银色软甲,身型修长挺拔,比自己足足高了一个头,白净的脸上冒出一层细汗,那双让她沉迷不已的眸子,正满怀热切地看着自己。
  这声音……这眉眼……她又惊又喜,“你是……越王?”
  李忆笑了,两边脸颊荡起小酒窝,在日光下分外可爱,“你忘了,我和你说过的,我字永舒,你叫我永舒就好。”
  淼淼张大了嘴巴,站开两步,将他从头到脚一再打量,“你没死?你怎么……怎么瘦了这么多?”还变得这么帅?但最后这句她没好意思问。
  李忆挠挠脑袋,赧然道:“念儿,说起来,我还得多谢你,如果当初你没有送我《六水真经》,只怕我得饿死在祁连山了。”
  淼淼奇道:“难道我的《六水真经》还能当饭吃不成?”
  李忆把他如何被袭,和吴葵一起跌落山洞,被困时又如何苦练《六水真经》的轻功,最后成功逃出生天的事说了,“还有,全靠念儿你让凉州七小龙来找我,我才能成功找到天邱谷,接管了长翎军。”
  “长翎军?我还以为你调动了龟兹的安西兵,这长翎军是何来历?”
  “我外祖父年轻时镇守安西四镇,长年与突厥人斡旋,最是熟悉他们的生活习惯和作战方式,后来我父皇登基,母亲当了皇后,外祖父为了避嫌,主动交出兵权解甲归田。外祖父只有我母后一个女儿,他怕自己死后母后无人依靠,于是秘密筹建了长翎军,并告诉我母后,将来她若是生了皇子,长翎军就是他最大的后盾。”
  他顿了顿,又道:“长翎军的人,全是当年我外祖父的家兵,世代追随吴家,他们老了,就由他们的子孙顶替,他们则在天邱谷养马放牧。长翎军虽隐居天邱谷,但突厥人在边境骚扰时,长翎军时常秘密出谷与突厥人对抗,只是行事隐秘,朝廷不知道罢了。所以,别小看这三千人,他们可是从小就在马背上与突厥人厮杀长大的,且入伍前都要经过严格筛选,个个能以一敌五。”
  淼淼听得目瞪口呆,“我方才随口一问罢了,其实……这么秘密的事,你不必告诉我的。”这可是连朝廷都不知道的事,她有点受宠若惊。
  李忆却道:“念儿,你是我信任的人,你我之间无须顾忌什么。只是……这事还请你替我保密。”
  他认真的神态,还有那句“你是我信任的人”,让淼淼顿时芳心大乱。
  她红着脸看他,他也意识到方才的话太过直白,脸上也是一热,怔怔看着她。
  好一会,淼淼一拍额头,“对了,今天是哪一天了?”
  “正月的最后一天,怎么了?”
  她把苗炎炎怂恿柳时茂开城投降的事大概说了,“明天就是二月初一,若是突厥人今晚依然攻不下高昌,就怕苗炎炎明天不知使什么诡计把城门打开,我们得马上赶去高昌。”
  虽然李忆不希望长翎军被朝廷知道,但眼下事态紧急,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了,一边命人持安西都护的虎符前往龟兹调兵,一边命长翎军奔赴高昌。
  两个时辰后,三千长翎军在高昌数里之外停下。斥候来报,突厥人今日一早便开始攻城,现在还未退兵。李忆和将领商议了一下,命众人埋锅造饭,原地休整。
  休息的时候,淼淼趁机换过一套男子服饰。才换好衣服,便见李忆手里提着个篮子等在大帐外。见她出来,李忆乐呵呵地把篮子递到她面前,“念儿,你饿了么?”
  一阵肉香飘来,淼淼肚子咕嘟一声,天天赶路,食不果腹,她早就忘了吃饱肚子的滋味。李忆把篮子上的油布揭开,里头赫然一只大肥鸡,“我就知道你饿了,我刚命人烤的,你快吃。”
  淼淼接过蓝子,想说句什么,还没开口,眼眶已一片湿润。
  到了日暮时分,斥候终于来报,突厥人已鸣金收兵。于是长翎军所有将领轻装上阵,束马衔枚,只等天一黑便悄然进发。
  突厥人今天拼尽了全力狠打,是围城两个月以来打得最久最狠的一次,此时早已筋皮力尽,草草填了肚子,倒头就睡。正当他们睡得烂熟之际,营地里忽然一阵骚动,许多突厥人仍在睡梦中就掉了脑袋,无数条黑影在营地里策马狂奔,所过之处,血光四溅。
  待一众士卒手忙脚乱爬起来之后,那些黑影已无影无踪,仿佛刚才不过是众人的一场噩梦,只是空气里多了些奇怪的味道。正懵懂间,半空中忽然落下一阵箭雨,箭尾燃着火,程弧线落下,仿佛天降焰火。那火箭一落入营地,瞬速蔓延,整个营地很快陷入一片火海之中,原来刚才长翎军偷袭时,趁机把易燃的油脂浇到营地里了。
  突厥营地顿时乱作一团,众人纷纷四下乱窜,互相践踏,惨叫声四起。长翎军因人数限制,只守在东、南两角,截杀从这两个方向逃窜的突厥兵,留了西、北两个活角。
  短短一个时辰,突厥兵已从营地撤走,退到十里之外,一清点,死伤近两万人。
  长翎大军浩浩荡荡进入高昌城时,柳时茂痛哭流涕,恍如梦中,高昌终于等来了救兵,越王也安然无恙,他这是时来运转了吗?只是,这越王明明是个玉树临风的俊俏公子,完全不像数年前他在宫里远远见过的那个胖皇子啊?
  还有,越王说这三千兵马是他从长安一路带来的,可他明明听说,当时越王赴任时,随从只有数十人啊,如果这三千兵马一直随他上路,这么一大拨人马,怎么会音讯全无失踪了这么久?虽然满腹疑问,但他不过小小长史,哪敢问那么多,何况越王竟主动开口,要住在长史府而不是刺史府,这可真是看得起自己啊,他忙不迭安排越王住下。
  厢房里,夏至替李忆脱下甲胄,李忆伸了个懒腰,问道:“柳姑娘呢?安排好了吗?不会引人怀疑吧?”
  夏至答道:“主子放心,这里可是长史府,柳姑娘比我们熟悉多了,她说了她今晚会自己处理好的,说主子不用担心她。主子先沐浴吧,热水已备好了。”
  终于赶在初一前抵达高昌,还好高昌总算保住了,淼淼今晚可不打算放过苗炎炎,为免打草惊蛇,她女扮男装,扮成越王的随从一起住到了长史府。
  李忆放下心来,这才觉得真是累透了,自从从祁连山逃出来后,他一直马不停蹄,一到天邱谷,表明身份,众将领认过主后,他便催促着长翎军赶赴高昌了。
  直到此刻,念儿平安无事,高昌也暂时解了围,他总算可以歇会了。
  一翻梳洗之后,身上疲劳顿消,想到几经艰辛,和念儿终于又在一起了,李忆心里喜滋滋的,在房里踱了几步,想着明天又可以见面了,不知该穿什么服饰会显得精神些,他往铜镜前一站,不由唬了一跳。
  这谁啊?怎么这么帅?
  “夏至,夏至!快,多点几盏灯来!”
  待夏至把屋里所有的灯都点燃,李忆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久久不愿挪开眼。
  之前在山洞里,虽然有水为镜,但那会他胡子拉碴,根本看不清样子,后来在天邱谷,因为心里着急,夏至匆匆替他刮了胡子就上路了,这还是他自从变瘦以来,第一次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的模样。
  “啧啧啧,真是百看不厌啊……”他抚着自己的脸,左看看右看看,忽然想起一句诗来,“夏至,你说……我现在像不像戏本子上常说的,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作者有话要说:  看在雾里团团终于瘦成一道闪电的份上,
  亲们点进“作者专栏”里,把青瓦君包养了吧,
  美团和六水会幸福的,么么!
  第73章 美团救六水
  在李忆揽镜自顾舍不得睡的时候, 长史府书房外的大树上, 淼淼伏身树杆, 两眼透过婆娑枝叶, 盯着房中的一男一女。
  “相公, 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阿苏尔将军已答应了会善待百姓绝不屠城,他们想要的不过是钱财和粮食, 你想啊, 突厥人世世代代过着那逐水而居的日子, 你就是请他们住在城里他们也不愿意, 只要东西拿到了, 他们自然会走的。等永宁侯一到,你便趁他不备把他押进大牢, 所有罪状都往他身上推,人证物证俱在, 他百口莫辨。”
  说话的人是苗炎炎,柳时茂神色不安,背着双手在一旁来回踱步, “不成不成, 侯爷怎么说也是我二叔, 你别忘了我也是姓柳的,他若是得个通敌叛国的罪,我作为他的族亲,又怎能脱得了关系?”
  “怎么不可以?相公你真是傻, 永宁侯通敌叛国,但你拨乱反正大义灭亲啊,皇上非但不会责怪你,还会嘉奖你,到时永宁侯一死,他的爵位自然是你的了。相公你想想,当年若非永宁侯厚颜无耻,强夺你爹的爵位,你现在可是永宁侯府的世子。你不也说过,你爹爹为此事,多年来郁郁寡欢,这次可是咱们西府重夺爵位的大好机会。”苗炎炎顿了顿,摸着肚子娇嗔道:“那位相士的话你也听到了,咱们这一胎是儿子,相公你就算不为自己想,也得替咱们的儿子想想啊。”
  淼淼听得背脊凉飕飕的,万分庆幸自己早来一步。原来有个突厥奸细给柳时茂送了封密函,承诺只要他让突厥人进城,会赠他黄金千两,并一再保证突厥人进城后不会屠城。不但如此,来人还送来几封伪造的书信,全是永宁侯和突厥的往来书信,要柳时茂届时把开城投降一事栽赃给永宁侯。
  在背叛章敬太子的名单里,林庭风最恨的人是柳青源和安贵妃,他不会让他们轻易地死去,钝刀子割肉才是真的痛,他要让柳青源身败名裂,遭至亲背叛,遭天下人唾弃。
  苗炎炎显然已深谙柳家东、西两府的恩怨,一直企图用重夺爵位一事来说服柳时茂,“到时咱们既得到享用不完的财富,又能一尝你爹爹多年的心愿,夺回爵位一雪前耻,岂不一举两得?相公,机不可失啊。”
  淼淼猫儿一般的眸子半眯着,握紧了手中的剑柄。
  柳时茂不停来回踱步,心里极烦躁不安,足足一盏茶的功夫,他终于停下脚步,“不行,我身为大祈子民,怎能为一已私欲,敞开城门任由突厥蛮子进城烧杀掳掠?再说,二叔夺我西府爵位是真,但扪心自问,这些年来二叔待我不薄,当初我调任凉州他也出了不少力,怎么说我们也是血骨至亲,断了骨头还连着皮,栽赃陷害这种事,我做不出来!炎儿,我知道你们母子委屈,我以后一定会好好照顾你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