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街上和店铺里没有尸体,应该都埋了。那几个孩子,”许凌风摇摇头:“我们来晚一步,都死了。”
  宋隐皱眉:“全都死了?”
  许凌风他们到的时候几个孩子都躺在厨房里,全都是一刀毙命,不过身体还是温热的,凶手应该只比他们早了一刻钟。如果真是徐凤他们干的,这个倒是容易理解:虽然比他们早了一天上路,但徐凤跟她的手下身上都带着伤,估计轻伤的还要轮流背负重伤员,速度比他们慢很多。至于动机,大概是为了封口吧。
  洛桑发现年纪最小的那个“老四”还剩一口气,用了很多办法才让他睁开眼睛,结果他看了看许凌风,非常费劲地说出“对不起”三个字就断气了。
  许凌风不喜欢这几个孩子,也从来没想过要救他们,但是,看到几具孩子的尸体,尤其这个老四还是死在自己面前,心里面还是很不好受。那一刻,他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做错了,哪怕当初把他们带到县城,或者都有活下去的可能?
  宋隐握握许凌风的手,转开话题:“刚才我和树林也到路那边看了看,那边新起了很多坟堆,但是埋的都很潦草,有几个甚至还有衣服露在外面,必须要让他们返工。”
  九环天突然插嘴:“来不及了,让刘树林马上布置一个隔绝阵,你再施放离火符,把整片坟地烧为灰烬,确保不让疫气外泄。”
  宋隐刹时间毛骨悚然。
  ——
  半个小时之后,镇子外面新起的坟场一片大火,大火烧了足足十五个小时,一直烧到第二天清晨才熄灭。
  火灾不比其它,很可能整个镇子都要遭殃,镇上居民们第一时间冲了出来,端起水盆捅了水桶准备救火,结果却发现他们压根不能靠近火场,距离大火还有七八米就走不动了,面前像是竖立着一堵看不见的高墙,惊惧之后才发现火场边上还站着几个人。
  许凌风心情很糟,压根不想搭理这群人,但职责所在,又不得不开口。
  “看见了吗,这就是你们管杀不管埋的后果。你们也知道现在不比往年,有很多可怕的病菌,它们可以在超低温的环境下存活,而这些尸体暴露在外的时候太长,身上携带着大量病菌。加上今年天气异常,一两天功夫气温就从零下跳到十几度,你们很多人大概都注意到了,外面已经有蚊子了,数量还很多,我可以明白的告诉你们,这些蚊子身上都带着来自尸体上的病菌,你们最好祷告以后都不要被蚊子咬到,一旦被叮咬很可能就是死亡。希望你们吸取教训,从现在开始一有死人就要马上深埋……现在吧,各位自求多福,去求老天保佑吧。”
  许凌风讲完话不再搭理他的听众,转身往县城方向走去。
  绝大多数居民别的没有听明白,就是听懂了蚊子有毒,一旦咬到很可能就会没命。想要不相信吧,坟场的大火太过诡异,火光冲天,却无法靠近,而且旁边两米就是林子,大火却压根不往那个方向去……看着几人渐行渐远的背影,终于有人被吓到嚎啕大哭。
  这一次连刘树林都没有回头,走马镇这边已经没得救了,身体一流的大概还有一两成的活命机会,其他人嘛,听天由命吧。
  希望县城那边的情形稍微好一点
  第116章 家园(四)
  四月五日下午,宋隐许凌风一行人从县城返回聚居地。
  走出山林,看着眼前的景色,每一个人都由衷的笑了——冰雪世界的虎啸岭如同一个分水岭,虎啸岭的那边,气温接近30度,一片乌烟瘴烟;而虎啸岭的这一边,走马江的河谷地带,却是蓝天白云春暖花开,久违了的绿意浸染了整个草甸子,一簇簇嫩绿肆意铺展,仿佛一直延伸至天际……
  这才是他们的河谷,他们的家园!
  刚刚过去的几天时间,几个人全都累坏了,尤其是宋隐和刘树林,四天四夜总共睡眠不到十个小时。
  县城的情况比预计还要糟糕,那里的气温回升早,蚊虫也出现的早,被叮咬的人不在少数,已经有很多人感染生病,县城两家医院连走廊上都躺满了病人,二十多个医生护士忙的焦头烂额。
  好在县城人口基数比较大,这次的疫病也不是空气传播,趁着蚊子的活动高峰期到来之前采取防范,大部分人还有救。于是许凌风夜闯县长官邸,把那什么刁县长从床上拎起来,押着他马上行动。
  幸好刁盛华的脑子不像他的人品那么差劲,一旦搞明白了这次疫病的传播媒介是蚊子,而且一旦感染死亡率高达90%,都不用人催,他自己就坐不住了,连夜招集手下马上开工——泥玛,蚊子呢,就算他的别墅很干净,到处都有纱窗,但谁敢保证不被蚊子咬一口!
  土皇帝在自己的王国里行动力惊人,第二天一大早,整个云芝县城进入大灭蚊状态,人人动手,各种工具各种杀虫剂一起上阵,同时清理阴沟乱草和垃圾,其间发现尸体十数具……但是,他们能做的也就这么多了,只能暂时抑制蚊虫的繁殖,想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得依靠宋隐一行人,主要是宋隐和刘树林两个人。
  宋隐挑选了县城的东北角布阵,这一块只有一条大河,多数房屋是末世前才新建的多层住宅楼,房子比较新也比较干净,而且东门外还有一大片农田,可以就此解决耕种问题。这一片连城区带农田将近20平方公里,说实话,别说菜鸟刘树林,就是宋隐都不敢说一定能够搞定,毕竟阵法不是他的本行。
  所幸阵法虽大,要求却不高,只要隔绝蚊虫鼠类就行,几人忙活了三天三夜终于完工,不敢说无懈可击,至少达到了最低要求。这次布阵令宋隐深有感触,一是如果他升到七阶,压根用不着这么辛苦这么麻烦,因为这个阵法完全可以用一个符阵盘替代。另外就是元晶的强大——如此庞大的一个阵法,一颗米粒大小的元晶就足够了,按照九环天的说法,阵法虽大,功用却很单一,耗能有限,这颗元晶足以维持四至五年。
  由此许凌风也更加坚定了让洛桑走一趟江安的想法,他想让韩少诚送一批研究人员和相关设备过来,让元晶取代汽油或者并不是完全不可行,无论如何,试试总归不会有错。
  搞定阵法,今天一大早他们一行人就迫不及待地离开了。沿途都看到搬家的人,貌似整个云芝县城都在忙着搬家,看着大热的天一个个还穿着冬衣裹着头巾,当真是又好气又好笑。
  因为气温回升太快,冰雪大量融化,河水陡涨,刚过走马镇公路即被河水冲断,余下的路程只好步行。宋隐他们一路上归心似箭,虽说这几天一直跟大屋保持着联系,还是生怕一个不慎让疫病蔓延过来,看到眼前这番初春景象,几个人才算是彻底放下心。
  只是疫病的事情刚解决,庄稼的问题又冒出头。
  许凌风突然道:“今年冬季提早一个月结束,不知道秧苗育的怎么样了?按照预计要等到月底才会出苗,农时要给耽误了。”
  宋隐想了想,农时什么的他虽然是外行,但他有一堆元晶,貌似凡是可以用元晶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于是安慰他家许公子:“没关系,我们还有一个月时间,大不了再建一个室内种植场,把秧苗都移栽进去……”
  其他人不明所以,许凌风却是哭笑不得,这就好像末世前有人说“沙漠里种不出粮食”,阿联酋的亲王一挥手“没关系,海里到处都是水,尽管把海水转化成淡水拿去沙漠种田吧,反正我家不缺石油,成本不用考虑”……什么叫土豪?这个才叫作真正的壕气冲天啊,完全就是要用元晶来种地的节奏!
  不过转念一想,好像这个主意还是蛮不错的,在落星山脚再建一个大圆屋,上下四层,全部用作种植室,一年三季,再养几百人完全不成问题,反正他们有的是元晶……
  正自浮想联翩,突然发现好像所有人都停了脚步,许公子疑惑地抬起头,然后,他也加入到无言凝视的队伍。
  ——前方数百米外有一个野马群,蓝天、白云、刚刚冒出嫩绿的草地、草地上一群白色棕色黑色的马匹正在悠闲地吃着嫩草……没想到电影里才有的画面就这么出现在了自己眼前,美好的让人感觉很不真实,直叫人忘了正自身处末世。
  “亲爱的,你当年想要的是白马王子还是黑马王子?”许二公子悄声问旁边的宋大仙师。
  宋仙师回神,用看神经病的眼光看他:“我拿个王子来干什么?我倒是想过要骑一匹黑马。”
  “……亲爱的黑马跟你的气质不配,我去给你把那匹白马弄过来……”
  看许凌风化身许二,磨拳擦掌真的要去弄马,宋隐一把抓住他:“别过去,你一去肯定把它们惊跑,都是变异马,你确定你追得上?”
  看看自家的两条腿,再看看野马的那四只蹄子,一时间许公子说不出的失落:如果不是隔着两三百米的距离,说不定还真的……可以试试?!
  旁边一队员忍笑:“许头,其实不用你过去,我们明天把拉塔莎带过来,它们保管乖乖跟着走。”
  拉塔莎是许福山养的那匹小母马,年轻貌美,风姿绰约,是一匹血统高贵的阿拉伯马,却让一帮文盲给取了个俄国名字。
  听他这么一说,许凌风这才打消掉要凭两条腿去追一匹一看就非常高大上的变异头马的想法,满怀遗憾地往李拐子村走去。等到这几人靠近,那头很酷的白马抬头看了他们一眼,紧跟着低下头继续吃草,被忽略的非常彻底。
  过了李拐子村,大大小小几个圆屋已经在望,他们视力过人,发现农田里有很多人,貌似大半个聚居地都出动了。走近一看,这些人都在忙着整理农田,再是外行,看见一垅垅农田中的水,也明白这是在为插秧做准备。
  人们看到他们走过来,纷纷站起身打招呼。
  “风哥回来啦,外面怎么样?”蒋文辉问。
  许凌风摇头:“遭透了,县城今天30度。你们这是在准备插秧?”
  “是啊,农技室通知说明天插秧,今年老天爷保佑,春天来得很准时,收成应该不错。”蒋文辉乐呵呵地回答,看起来完全就是一个很有经验的正宗农民。
  许凌风一颗心落到地上,然后又跟其他几个人打过招呼,心情愉悦地走进大屋,有种“终于回家了”的感觉。
  大屋里面又是各种热闹。胡小厨带着一个帮手坐在“胡家餐厅”门前收拾蔬菜,应该是在为食堂的晚餐做准备,虽然餐厅的常客只限宋许两家,生意不可谓不清淡,但食堂却一直都很热闹,防务队员还有大屋里的二十多个单身男女,甚至陆华安吕婉君这类“公务人员”,全都是食堂的常客。
  旁边“福寿如山”的超市门前,许福山摆了张小桌子,明太医和刘景升的老爹两个高龄老爷子正对坐桌前在棋盘上厮杀的不亦乐乎,旁边围了一圈小老头,宋平和胡大厨都在其中,这些人可没什么观棋不语的讲究,一个个对着棋盘指指点点,比真正对战的两个人还要激动。
  而正对大门的那一块儿,才是现在整个圆屋里面最热闹的地方,幼儿园的几个小豆丁小萝莉正在二楼排队,站在楼梯边的某防务队员挨着个儿的把他们往楼下扔,楼下接人的防务队员旁边还站着紧张万分的幼儿园老师。
  没一会儿轮到顶顶,顶顶四岁了,但他很可能是随了宋隐,发育比较迟,个头在同龄人中属于中等略略偏下,不过身体的柔韧性灵活性却是一流,楼上的防务队员刚一出手,小家伙立即全身绷直,双手又脚同时往前平伸,居然摆出了一个“匕”字形的pose,自空中划过一个完美的弧线,炮弹样落在楼下防务队员的手中,引来小伙伴们的一片尖叫欢呼声,几乎震塌大屋的屋顶……
  许凌风自豪的不行:看,这是我儿子,多厉害!
  宋隐却是忍不住想要抚额,他和许凌风都不是高调的性格,这个骚包的家伙,到底随了谁?!
  刘树林悄悄擦了一把冷汗,这些混蛋真他娘的太闲了,明天通通赶去插秧子!
  陆华安听到许凌风回来的消息刚刚走出办公室,看到这一幕又默不作声地退了回去: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只有抱着女儿倚在二楼栏杆上看热闹的巩伊诺悄悄捂住嘴,笑了。
  ……
  外面春光正好,室内笑语欢声,新的一年,这才刚刚开始。
  第四卷 新世纪之初
  第117章 六年
  又是一个漫长的寒冬之后,春天终于来了。
  少年一手牵着妹妹一手拎着一篮野花走进墓地,清明的时候天气还冷,妹妹有点咳嗽,怕病情加重没来给母亲扫墓,今天补上。
  小小的陵园很安静,没有人,为数不多的坟茔低伏于大树之间,风过处,留下一连串窸窸窣窣……小姑娘有些害怕,眼巴巴地看着哥哥蹲下身去拔坟上的野草,想要离开又怕被责备,小小一个人看上去可怜兮兮的。
  少年一边拔草一边安慰妹妹:“小恩不怕,妈妈就睡在地下,她会保护我们的,不信你把花放好,一会儿就不怕了。”
  小姑娘信以为真,拿起竹篮子,一面摆弄起里面的野花,一面有一句没一句地跟哥哥讲着话,很快就忘了害怕,问起逝去的母亲:“哥,妈妈长什么样,是不是跟吕姨一样漂亮?”
  “嗯,妈妈很漂亮很聪明……”少年回答着妹妹的问题,心里面却悚然发现母亲的面目已经模糊不清。
  有些惊讶,有些难过,也有些内疚,不过很快,少年就释然了。
  六年了,他们来到这里六年了。六年以前,他还是妹妹现在的年纪,是一个无力自保的小孩子,六年后的今天,他已经有能力照顾妹妹,有能力把她哺养成人,母亲在天之灵看到这一切,一定不会怪罪他的。
  ……
  兄妹俩原准备上完坟再去山上挖竹笋,没想到刚出墓地就看到一溜六匹马奔过来,少年连忙拉着妹妹站到路边。
  “小兄弟请问一下,从这里到落星学院怎么走?”当先的骑士勒住马,问道。
  这人长的非常豪放,跨下的杂色马马如其主,长的也跟主人一样的豪放,对上少年疑惑的目光,豪放骑士又连忙解释一句:“还记得前两天过来很多人吗,我们是跟他们一起的,今天刚到,本来想在四处转转再去学院,没想到会迷路。”
  少年笑了:“我带你们过去吧,讲不清楚的。”他们仙隐镇的路是那么好走的吗,有阵法呢,陌生人不走大路肯定会走丢!
  粗豪大汉跟旁边的帅大叔对视一眼,先后下马,牵着马跟在少年身边。
  这两人正是秦渭和韩少诚。这次也是他们托大了。明知道仙隐镇有宋隐坐镇肯定不简单,但看着这片绿色的河谷一派田园风光,实在是喜人,这都多少年没有见过这样的景象了,又想着这地方不大,落星山就在前面,一目了然,再说他们身边也有能人跟着,就想着先四处走走再过去,结果倒好,转了两个小时了都。
  问明少年叫董凯小姑娘叫董慈恩,是一对亲兄妹,家里就他们两个人,董凯在落星学院上学,学的是畜牧,小姑娘还在镇上读小学……不到一刻钟时间,感觉都没有聊上几句,一行人已经来到山脚下。
  “从这里往上走,一直顺着大路走,半个小时就能到,”董凯对几个客人道,末了又还不忘叮嘱,“记住千万不要再走小路了。”
  韩少诚有些意外:“你不是在学院读书吗,没住在山上?”
  “我跟妹妹住在大屋,我们是第一批移民。”少年笑着回答,笑容里很有点骄傲的意味。
  “那你上学怎么办,每天都走着过来?”
  “是。这里离大屋不远,跑着过来半个小时就到了,就当锻炼身体……差点忘了,看到那边那道小门了吗?过了小门,就是我们牧场设的寄放点,你们可以把马寄放到那里,有专人照料,价格也很公道,仙师和风哥他们的马都在里面。”
  交待完毕,董凯跟他们挥手道别。
  ……
  看着少年的背景,韩少诚问秦渭:“他也是变异人?”现在的普通人冬天可不敢出门,除了高阶变异人谁还敢在雪地里奔跑半个小时?
  秦渭叹气:“不只是变异人,他应该是个修士。”
  转头看向旁边的卫队长,卫队长很肯定地点头:“二阶。”
  作为一个普通人,韩少诚既意外又郁闷:这就二阶了?还这么小!
  秦渭拍拍他的肩:“走吧,韩指挥。见到宋大法师一定要问问他是不是有什么秘诀,批量生产修士和变异人,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