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收买人心
“一点也不辛苦,飞哥在里面出生入死,我们也没帮上什么忙。”钱彪连忙摆手说,他们这些人等于在外面把了一个小时的风,真正辛苦的应该是孟飞才对。
孟飞示意钱彪不要说话,然后拿出一张银行卡递给他,说:“钱彪,这里面有五百万,你给兄弟们每人发十万,剩下的你自己看着办。”
嘶!五百万!每人发十万?!
所有人听到这话都惊呆了,皆是暗暗吸了一口凉气,呼吸急促起来,之前,他们见孟飞开着一百多万的跑车,也想过孟飞家里可能比较有钱,但是再有钱,一把甩出五百万还是让他们觉得不可思议,更何况这五百万还是给他们的。
众人面面相觑,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是人几乎都爱财,钱彪也不例外,所以在孟飞说完之后,他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屋里一共三十多人,每人发十万,钱彪最少能拿到一百七八十万,这对他来说可是一笔天大的巨款啊!他能不心动吗?
眼中闪过一抹火热,钱彪伸手正要去接卡,但随即就浮起一抹挣扎,很快,挣扎被坚定所代替,钱彪抽回已经伸出一半的手,语气坚定的说:“飞哥,您今天帮我们大家报了仇,要谢也是我们谢您,这钱……”
孟飞知道钱彪想说什么,当即出言打断。
“这钱是你们应得的。”孟飞说着,目光在所有人脸上一扫而过,“我只想让兄弟们知道,我孟飞是个赏罚分明的人,我这个人最不缺的就是钱,只要兄弟们以后踏踏实实的帮我做事,我保证你们以后吃香的喝辣的,数钱数到手抽筋!”
说完,孟飞把银行卡塞到钱彪手里,几乎同时,包括钱彪在内的所有人都情绪激动的再次跪了下来,直呼“飞哥万岁!”
出来混的,大都家境贫寒,平时打打架装装逼,也就混个吃喝,十万块钱对他们来说意味着太多太多了。
五百万对孟飞来说不算什么,但是,却可以彻底收买这些人的心,让他们知道,只要踏踏实实的帮自己做事,人人都可以赚大钱。
待众人情绪稳定一些后,孟飞交代钱彪有事给他打电话,而后就在众人依依不舍的注视下离开了。
回家的路上,孟飞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现在钱彪这帮人虽然对他忠心耿耿,但平时似乎有些游手好闲,这样下去,以后免不了还会有类似非礼美女这样的事情发生,也许是时候帮他们找点事做了。
一个想法渐渐在孟飞脑海中浮现……
…………
回到家,孟飞就迫不及待的钻进卧室,拿出那把短剑仔细观摩起来。
短剑剑柄古铜色,上面附着一些云朵的纹路,剑身漆黑,上面刻着两个字:破天!
“破天?想必就是这把剑的名字了。”
孟飞恍然,初见这把剑给人一种无比的锋利敢,似乎能够破开一切,称之为破天倒也实至名归。
不过握在手中,孟飞倒是感觉锋利感淡了许多,看来利剑虽锋,却对持剑之人比较温和。
果然是一把好剑!
孟飞暗暗赞叹,肖恩既然说这把剑是洪门四大神器之一,那应该还有另外三大神器,不知道另外三种相比于破天剑又如何,孟飞倒是好奇了起来。
不过好奇归好奇,自己拿了洪门的宝剑,对方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现在敌人在暗,孟飞在明,而且孟飞对洪门又完全不了解,但洪门那边,肖恩对自己的实力基本摸得很清,一旦对方来寻仇,自己恐怕会陷入相当被动的局面。
想到这,孟飞不再浪费时间,服下一粒玄灵丹后,便开始提升实力,他必须在洪门找到他之前,让实力再做一次质的飞跃,而且越快越好。
…………
第二天,整整一天,孟飞都在学校里上课。
欧阳明今天没有来,孟飞有些不放心,便给他打了个电话,欧阳明只是说有点小事要处理,这几天可能都不会去上课。
然后不管孟飞怎么问,欧阳明都不肯说出了什么事,只是一个劲的说小事,让孟飞不要担心。
起先孟飞并不相信,但是想象欧阳明那可怕的背景,也就没有再多问。
傍晚,在一片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中,孟飞与谭小雅和李小蛮并肩走出校园,刚出学校门口,一个怪异的景象引起了三人的注意。
此时,学校门口聚集着大量的男生,孟飞注意到,这些男生目光火热,嘴角还不停的流着口水,好奇之下,往人群中间看去,只见一辆红色的法拉利跑车停在中间,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女人,一个漂亮到没天理的女人。
这个女人大约只有二十岁上下,漆黑的头发有着自然起伏弧度搭在肩上,清澈明亮的瞳孔,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薄薄的双唇如玫瑰花瓣娇嫩欲滴,
白皙无暇的精致俏脸透着红晕,仿若精雕细细琢出来一般。
一袭翩翩紫色长裙衬托出她如雪的肌肤更加娇嫩动人,琼鼻挺翘,红唇润泽,贝齿如玉,绝对堪称绝代佳人。
不过,这个绝代佳人明显已经喝醉了,娇躯倚在跑车尾箱上,一双电眼在人群中寻找着什么。
很快,绝代佳人像是发现了自己的目标,俏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她的笑容很迷人,很甜很纯,如沐浴春风,就像是天使一般,让人有一种泌透心扉的温暖。
但孟飞显然没有感觉到这种温暖,相反,在看清对方的容貌后,后背一下子渗出了冷汗,转身就想偷偷溜走。
“孟,孟飞!你,你要去哪!”
绝代佳人突然开口叫住想要逃走的孟飞,只是口齿有些不清,明显是喝大发了。
孟飞?!
听到绝代佳人喊出了孟飞的名字,人群一阵错愕,谭小雅和李小蛮更是微微皱眉,再次看向孟飞,目光中已经带上了质问。
孟飞止住身形,内心一阵抓狂,装作没有看懂两女的意思,尴尬的摸了摸鼻子,转身看向绝代佳人,故作惊讶道:“孙倩?你怎么来了!”
这位美女正是孙倩!
孟飞示意钱彪不要说话,然后拿出一张银行卡递给他,说:“钱彪,这里面有五百万,你给兄弟们每人发十万,剩下的你自己看着办。”
嘶!五百万!每人发十万?!
所有人听到这话都惊呆了,皆是暗暗吸了一口凉气,呼吸急促起来,之前,他们见孟飞开着一百多万的跑车,也想过孟飞家里可能比较有钱,但是再有钱,一把甩出五百万还是让他们觉得不可思议,更何况这五百万还是给他们的。
众人面面相觑,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是人几乎都爱财,钱彪也不例外,所以在孟飞说完之后,他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屋里一共三十多人,每人发十万,钱彪最少能拿到一百七八十万,这对他来说可是一笔天大的巨款啊!他能不心动吗?
眼中闪过一抹火热,钱彪伸手正要去接卡,但随即就浮起一抹挣扎,很快,挣扎被坚定所代替,钱彪抽回已经伸出一半的手,语气坚定的说:“飞哥,您今天帮我们大家报了仇,要谢也是我们谢您,这钱……”
孟飞知道钱彪想说什么,当即出言打断。
“这钱是你们应得的。”孟飞说着,目光在所有人脸上一扫而过,“我只想让兄弟们知道,我孟飞是个赏罚分明的人,我这个人最不缺的就是钱,只要兄弟们以后踏踏实实的帮我做事,我保证你们以后吃香的喝辣的,数钱数到手抽筋!”
说完,孟飞把银行卡塞到钱彪手里,几乎同时,包括钱彪在内的所有人都情绪激动的再次跪了下来,直呼“飞哥万岁!”
出来混的,大都家境贫寒,平时打打架装装逼,也就混个吃喝,十万块钱对他们来说意味着太多太多了。
五百万对孟飞来说不算什么,但是,却可以彻底收买这些人的心,让他们知道,只要踏踏实实的帮自己做事,人人都可以赚大钱。
待众人情绪稳定一些后,孟飞交代钱彪有事给他打电话,而后就在众人依依不舍的注视下离开了。
回家的路上,孟飞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现在钱彪这帮人虽然对他忠心耿耿,但平时似乎有些游手好闲,这样下去,以后免不了还会有类似非礼美女这样的事情发生,也许是时候帮他们找点事做了。
一个想法渐渐在孟飞脑海中浮现……
…………
回到家,孟飞就迫不及待的钻进卧室,拿出那把短剑仔细观摩起来。
短剑剑柄古铜色,上面附着一些云朵的纹路,剑身漆黑,上面刻着两个字:破天!
“破天?想必就是这把剑的名字了。”
孟飞恍然,初见这把剑给人一种无比的锋利敢,似乎能够破开一切,称之为破天倒也实至名归。
不过握在手中,孟飞倒是感觉锋利感淡了许多,看来利剑虽锋,却对持剑之人比较温和。
果然是一把好剑!
孟飞暗暗赞叹,肖恩既然说这把剑是洪门四大神器之一,那应该还有另外三大神器,不知道另外三种相比于破天剑又如何,孟飞倒是好奇了起来。
不过好奇归好奇,自己拿了洪门的宝剑,对方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现在敌人在暗,孟飞在明,而且孟飞对洪门又完全不了解,但洪门那边,肖恩对自己的实力基本摸得很清,一旦对方来寻仇,自己恐怕会陷入相当被动的局面。
想到这,孟飞不再浪费时间,服下一粒玄灵丹后,便开始提升实力,他必须在洪门找到他之前,让实力再做一次质的飞跃,而且越快越好。
…………
第二天,整整一天,孟飞都在学校里上课。
欧阳明今天没有来,孟飞有些不放心,便给他打了个电话,欧阳明只是说有点小事要处理,这几天可能都不会去上课。
然后不管孟飞怎么问,欧阳明都不肯说出了什么事,只是一个劲的说小事,让孟飞不要担心。
起先孟飞并不相信,但是想象欧阳明那可怕的背景,也就没有再多问。
傍晚,在一片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中,孟飞与谭小雅和李小蛮并肩走出校园,刚出学校门口,一个怪异的景象引起了三人的注意。
此时,学校门口聚集着大量的男生,孟飞注意到,这些男生目光火热,嘴角还不停的流着口水,好奇之下,往人群中间看去,只见一辆红色的法拉利跑车停在中间,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女人,一个漂亮到没天理的女人。
这个女人大约只有二十岁上下,漆黑的头发有着自然起伏弧度搭在肩上,清澈明亮的瞳孔,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薄薄的双唇如玫瑰花瓣娇嫩欲滴,
白皙无暇的精致俏脸透着红晕,仿若精雕细细琢出来一般。
一袭翩翩紫色长裙衬托出她如雪的肌肤更加娇嫩动人,琼鼻挺翘,红唇润泽,贝齿如玉,绝对堪称绝代佳人。
不过,这个绝代佳人明显已经喝醉了,娇躯倚在跑车尾箱上,一双电眼在人群中寻找着什么。
很快,绝代佳人像是发现了自己的目标,俏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她的笑容很迷人,很甜很纯,如沐浴春风,就像是天使一般,让人有一种泌透心扉的温暖。
但孟飞显然没有感觉到这种温暖,相反,在看清对方的容貌后,后背一下子渗出了冷汗,转身就想偷偷溜走。
“孟,孟飞!你,你要去哪!”
绝代佳人突然开口叫住想要逃走的孟飞,只是口齿有些不清,明显是喝大发了。
孟飞?!
听到绝代佳人喊出了孟飞的名字,人群一阵错愕,谭小雅和李小蛮更是微微皱眉,再次看向孟飞,目光中已经带上了质问。
孟飞止住身形,内心一阵抓狂,装作没有看懂两女的意思,尴尬的摸了摸鼻子,转身看向绝代佳人,故作惊讶道:“孙倩?你怎么来了!”
这位美女正是孙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