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太拼了啊,太拼了!”大夫捋着胡子叹息,看了看坐在墙角低头不语的貌美姨娘,又道:“鱼举人这以后……可能是没法再生育了,唉,何苦急于一时,又跑不了。“大夫遗憾地开了个养生的方子,表示能保住命就不错了,这后嗣之事,他无能为力,告辞!
鱼家老太太揪着竹青的脑袋,边哭边打,这老鱼家是要被这妖女给断后了啊!这个扫把星,以为是个好的,能治住嚣张跋扈的和氏,没想到招进来一个祸害啊!老太太哭得伤心欲绝,几乎晕了过去。鱼家老太爷不好上前,瘫坐在藤椅中起不了身,老泪纵横。要害来害我就好,为什么要伤害我的儿子!
竹青无力还击,被打得被动。她脑子里只有昨晚,最快乐最不设防的时候,在她理智奔溃的一瞬间,她的羽衣被鱼客解了下来,吃了。
羽衣没了,吴王死了,什么都没有了。
***十五年后***
“姨娘,今天大哥大婚,我想去前面看看。”说话的孩子看着十四五岁,明明是个男孩子,皮肤却白的吓人。他是汉生,是鱼客致命的一夜疯狂后的产物,因此在这个家里爹不亲,娘不爱。他整日被竹青关在屋中,几乎没见过人,哪怕跟自己的亲娘说话,也是怯生生的。
竹青拍了下他的脑袋,恨铁不成钢道:“你看看你什么鬼样子,都是我的孩子,他能够少年中举,你怎么就跟个白日里的老鼠似的?”她厌恶夺了她自由的鱼客,但是又必须依附鱼客而活,她不敢对鱼客有半丝怨言,于是把这份情感转移到了汉生的身上。
汉生受了这一记,立刻哭了出来,嘴里不敢还口,心中却悲哀自己为什么不是主母的孩子。自己如果是和氏的孩子,一定不会像现在这样懦弱、害怕,自己一定能够继承父亲的敦厚、不近女色,一定能继承母亲的雍容、大气。他对汉产又羡慕又敬畏,今日汉产成亲,娶的是青梅竹马的女孩儿,想必以后定是夫妻和睦,一派融洽。他酸涩地眨着眼睛,那以后,大哥还会偷偷给我好吃的,偷偷安慰我吗?他想去看看,看看快乐的大哥。
“你是不是想偷偷去看?不准去!他是什么人?他那是主母的嫡子,忘了亲娘了!你呢?你就是个没用的庶子,我看你还是把字练练好,或许得了你父亲的欢心,我们今晚也能加一个菜。我以前做汉水神女的时候,那桌上都是十几二十个大菜,偏偏被你父亲给骗了回来,关在这后院之中!娘能够忍到今天都是为了你,你要是有点儿出息,就把这家里的人都杀了,还咱娘儿俩一个自由!”竹青絮絮叨叨说了一堆,真是人老话多。因为物种不同的原因,她老得很快,也越来越啰嗦。
如果要杀,我第一个杀了你。汉生快意地想着,脸上却愈加恭敬。他最终还是溜了出去,前厅里正在拜堂,坐在上首的父亲大人一脸冷漠,仍旧像一具行尸走肉,而他名义上的母亲,却笑得温暖动人。
【小剧场】
大夫(叹气,看一眼角落里的美人):暴殄天物!
鱼老爷子(叹气,看一眼被老妇人吊到的美人):暴殄天物!
鱼客(扼腕,低头看自己):暴殄天物!
霍水仙:楼上的,你们要干什么?爱,就大声说出来!
鱼客(叹气):做多了,说不动。阿福,过来扶我,腰酸。
第54章 倾国倾城乱世美人(1)
“钟明朗!你夺得了我的人,也永远不可夺得我的心!”身着九凤朝阳、鲜红嫁衣的绝美女子一脸泪水,她决绝地扔下了这句话,纵身跃下城墙。城墙下是北邙国的攻城大军。十万兵马,聚集晋国国度之外,望不尽尽头。
霍水仙坐在一头高头黑马之上,她是北邙的国君钟明朗。一年前在晋国国宴上见到了献舞的晋国逐月公主,一见倾心,求娶不成,便倾耗举国之力,攻打晋国,想要抢到这绝世美人——逐月公主。
这时候,钟明朗应该飞身过去,一把接住跳城自杀的逐月,并且当场吐血三升,被后世记为“……伤逐月公主坠城之痛,呕心吐血。”虽然实际情况是,钟明朗被高空坠物砸出了内伤。
然后呢?钟明朗抱得美人归,滚滚铁骑绝尘而去。
接下来就该心灵受伤、一蹶不振的异国公主与身体受伤、无法再驰骋沙场的国君相爱相杀,最终虐恋情深了吧?
不。这并不是cp……掀桌,作者你是写了一半换人了吧?逐月都已经爱上钟明朗了为毛原来的驸马又冒出来抢妻啊?为毛逐月还跟着跑了啊?还有越国国君的勾乙虽然他又美又霸气,但是为毛他也要参与抢公主大会?还有大商贾来凑什么热闹,他们不是贱籍吗?
为什么一个公主就能掀起一个乱世?
以及,最后公主跟着晋国的谋士隐居山林,幸福一生是怎么回事?
她不爱驸马了?不爱钟明朗了?不爱勾乙了?不爱大商贾了?
她又善良又心软,怎么能让这些人痴迷她的男人,在无尽的午夜流泪?
霍水仙穿得巧,正是钟明朗跨上战马领兵攻城,这会儿脑子里的片段一张张过,正想着北邙的国情,根本没想过要去救城墙上犹如断翅的蝴蝶一般坠落的女人。救她哦?北邙还被她亡国了,谁救北邙了。
女主摔死,全剧终。
这种好事并没有发生,逐月临近地面之时,被城墙下方垛口中伸出的一根长。枪挑住了衣服,挂在高空中。
“撕拉——”用作婚衣的鲛纱承受不住逐月的重量,撕开了一条大口子,露出逐月一截纤腰。逐月惊恐地扭动着,手忙脚乱去捂,“撕拉——”那衣服撕开的口子更大了。
城下的兵卒轰然大笑,私下议论的声音纷杂不断。他们本就对新上任的钟明朗不够信服,加上这新国君竟然冲冠一怒为红颜,倾尽举国之力,来抢这么个女人,更是看不上钟明朗。此刻北邙内部空虚,若是被敌国入侵,他们的家眷亲人,性命不保。
事实也确实如此,北邙国中兵力大减,立刻就被周边的勿吉族1给钻了空子,抢走了大量的女人和财物!北邙国力大减,虽然钟明朗回到北邙后,励精图治,但是他伤了身体,又心系后宫的正宫娘娘,终是成了亡国之君。
“宇文将军,你去把逐月公主拎下来。”霍水仙不想在和这个祸国妖姬扯上关系,直接派了一个将军去把这女人给捉来。
“钟明朗!你放开我,放我走!你若还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还想让我看得起你,现在就让我回去!”逐月心中惧怕,却还是勇敢地喊出了这句话。虽然此刻的钟明朗再也不是一年前迷恋她的晋国质子,而是一个手握生杀大权的异国侵略者,但是她告诉自己,不要怕,她相信钟明朗心底还是那个羞涩的少年,会被她的一个笑给羞红了脸的少年。
“你不是要寻死吗?走什么,孤王成全你啊。”霍水仙居高临下,看着站在马前,衣衫褴褛的女人,脸上没有一丝迷恋。
逐月愣住了,她不可置信道:“钟明朗,我2没想到你竟然是这样无情无义的人!我以前看错你了。”
霍水仙探身盯着她的眼睛,道:“那你以前是怎么看孤王的?”
逐月别扭地扭过头,不敢看霍水仙的眼睛,道:“以前的你,温暖、善解人意、像个女孩子,我也愿意和你说话……不是现在这样的。”
“哈哈哈!”霍水仙大笑,几乎呛到,她仿佛看到不可置信的事情,大声道:“逐月,孤王若是不如此,晋国公会放孤王这个北邙质子回去?你倒不像是晋国那肮脏的皇宫里生出的公主,你是从哪个屯里来的?”
逐月恼羞成怒,羞红了脸,猛地扭过头,闭上眼,高声道:“要杀要剐,悉听尊便!以前就当我逐月公主眼睛瞎了,看错了人了!”
霍水仙弯腰,拍拍逐月的脸蛋,调笑道:“公主莫急,您有大用处呢。”
钟明朗最愤怒的是,逐月被她抢回北邙后 ,明明已经倾心于他,愿意跟着他好好过日子了,肚子都大了,结果晋国驸马以来,用他的生命威逼,那逐月竟然就心软地跟着驸马走了,说得好听,不想再有人受伤。我就不是人吗?你的好心怎么那么多?你的同情怎么就那么泛滥?那你和孤王在一起,是不是也是同情呢?
至于攻城夺人的事,钟明朗没有半分悔意。统一的汉王朝已经土崩瓦解,各路人马纷纷揭竿而起,各自为政,乱世的道德观与法制早就崩溃,成王败寇,武力至上。自己看不好未婚妻,被我抢了怪我咯?他的愿望很简单,让逐月这个女人也尝尝情人滥情的后果,让她为没有选择他而后悔一生。
霍水仙让人在城下喊话,告诉他们,晋国公的心肝逐月公主已经被抓住了,攻城的兵将也吃饱喝足做好准备了,若是晋国公不能让出十座城池,另献上丝绸一万担,黄金十万两作为北邙官兵的跑路费,这城是攻定了。为了两国的友好,为了倾国难得的大美人,还望晋国公和气生财。
晋国公抹着眼泪儿,连声怒骂:“跑路费?孤王请他们来了?不给!”
不给就打吧,城门被撞了三下,晋国公软了,从王座上滑了下去,连声道:“快快快,讲和!国师,你出去与他们讲和。”
那白衣国师敛眉低目,应了一声,飘然如仙,跨出宫门。
这国师霍水仙认得,就是最后抱得美人归,获取最终胜利的人生赢家嘛。手好痒,好想现在就把这俩人干掉!但是霍水仙知道这国师根本不像看上去那么简单,她不敢轻举妄动,只谈妥了交易,又加了三年的茶叶纱织的进贡,顺利班师回朝。
因为知道勿吉族即将入侵,加上霍水仙这次不曾受伤,整个军队分成了三股人马。第一支五千精兵,由霍水仙领着,飞速赶回北邙,第二是七万人马,由大将军宇文炉领着,缓慢前进,顺路威慑老邻居齐国。身下的人马由大将军高崎带领,负责断后。
霍水仙领兵前脚进了北邙都城城门,后脚勿吉族五千骑兵就到了城外,前一秒还在人家城下威风凛凛,下一秒自己就被人给困在城里,跟随霍水仙的先遣军一个个都怒发冲冠,纷纷要求出城一战!
但勿吉的这五千骑兵是在草原上驰骋惯了的勇士组成,其战斗力根本不是北邙骑兵可以比的,霍水仙即刻下令锁城、不应战。勿吉骑兵虽来势汹汹,但他们没有充足的粮草供应,必定呆不长久。
勿吉的统领苏可查看透了霍水仙的缓兵之计,他命人把城外的北邙百姓都抓来,绑住了扔在城门外,高声喊话道:“北邙的国君陛下,我们勿吉人只是想要一点粮草,冬天马上就要来了,我们的羊没有草吃,孩子没有奶喝,只想你们强大的北邙国可怜可怜我们!若是连这点要求您都不能满足,那就让你们的子民现在就陪葬吧!”
霍水仙站在城楼上,看到城门前躺了一地的老弱病残。那些人看上去面黄肌瘦,衣不蔽体,他们充满地希望地向上看着,希望他们的国君能够救他们一命。
城外不安定,城内也骚动起来!很多士兵的家人朋友就住在城外,就在那被抓的一千多人里面,他们高喊开城门,要出去救他们的父老乡亲。
“肃静!”霍水仙长在高台上高声喝道,“孤王知道你们心急如焚,这些人是你们的亲人,难道就不是孤王的子民吗?”
【小剧场】
星空:
张斌:为什么这次没有我们的戏?
霍水仙:都没人了,有什么好看的。镜头省着点用。
张斌(欲哭无泪):搬石头砸脚系列。明明想给我自己加点戏,玩过了,嘤嘤嘤。
1勿吉:是南北朝时女真族的称呼,这个故事的背景类似于南北朝,但是不尽相同2我:南北朝时,皇室人一般自称为“我”,不过国君就算了。
第55章 倾国倾城乱世美人(2)
一个黄衣铁甲的士兵在人群中高声喊道:“出城迎战!迎战!杀了勿吉狗!”这一声一喊,台下山呼而应,虽说五千北邙骑兵对付勿吉五千铁骑胜算不大,但是他们有七万人就在后方!
可是霍水仙知道,他们是先行军,提前赶了回来,而那大几万的步兵还有半个月的行程,若是此刻开城门迎战,不一定会输,但是对北邙的骑兵绝对是致命的损伤。伤敌一千而自毁八百,非明智人之选。
最无奈的解决办法,才是战争。
“安静!要出城迎战的站出来,讲你的理由!”霍水仙站在高台之上,北邙的狂风吹得他衣袂翻飞,几乎要把他卷到天上去。
吵闹的兵士安静下来,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终有人站了出来,高声道:“陛下!王太后娘娘在后宫里,而我们的母亲,此刻正在城外!”
立刻就有将军怒目而视,高声呵斥道:“岂可将王太后娘娘与尔等庶民相提并论,以下犯上,军法伺候!”有人下去拖那个说话的士兵。
霍水仙扬手制止了,道:“都是生养我等的娘!孤王不会忘记,是有了她们,才有了孤王麾下大好男儿,孤王不仅不会让她们身处险境,更会善待她们。你们要问为何不战,孤王告诉你们,为了她们!为了不让她们白白死了儿子!哭烂了眼睛!勿吉骑兵孤王自有办法解决,孤王不是好战之人!若是尔等执意选择战场厮杀,作不必要的牺牲,孤王看不起这种人!”
台下一片寂静,继而有人哭出声来,若不是逼不得已,谁又愿意拿命换取安稳?这一席话让在场兵士大为震动,并在北邙的国史中记下了浓重的一笔,传遍天下,获得无数文人墨客交口称赞,周边国也大为赞赏北邙王的政治理念,纷纷推广传唱,只希望自己的邻国都这样爱好和平才好。只不过,两年之后,众人痛心疾首:北邙王就是个大骗子!
勿吉族以游牧为主,骑兵精良,但是整个小国的兵力、国力却弱的很,甚至都不能算是一个国,只能算是游牧部落同盟。霍水仙知道他们的目的是什么,粮食,过冬的物资。容易,北邙多得很,给你!
不仅今年给,孤王还要年年给!
不仅年年给你粮食,我还要给你奢侈品!丝绸、茶叶,别客气,拿去挥霍吧!
然而勿吉的统领查木萨却犹豫了,因为北邙王要求以每年三千匹的战马作为交换。优良的战马是勿吉的生存之本,是勿吉唯一的物产优势所在,若是给了北邙,那北邙转过身来不就成了一个最强大的的骑兵国,一脚就能把他们给端了?
双方进入了谈判的状态,因为北邙给的诱惑太大、无法抗拒,作为谈判的诚意,勿吉将抓过来的百姓毫发无伤地放了回去。
谈判因为查木萨的犹豫而进入了僵持的状态,他担心北邙那个年轻的国主并不是看上去那么简单,他看不透钟明朗,是年少轻狂?还是大鹏待飞?
“陛下,这都十天了,咱的主力过不了几天就到了城外了,您还犹豫什么,一锅端了他们!干。他娘的!”宇文将军是个粗人,他没法理解霍水仙的求和。求和是什么?是软。蛋!身经百战、流血不流泪的宇文将军有点想哭。
“孤王的大将军,你就只想要那五千个人?”霍水仙笑得让宇文极心里发毛,“去,别闲着没事儿,带一队人,去草原上拜访勿吉的那些老家伙。”
宇文极被迫带着三百精兵,踏上了勿吉拜访之旅,雄赳赳气昂昂,身着华丽丝绸衣裳!宇文极憋屈极了,他回头看一眼身后几十车的茶叶、蔗糖、丝绸、大米,恨不得把衣服给扯了,狗。日的钟明朗!不过当他看到了勿吉王族们眼里炽热、羡慕的光,他忽然有点明白国主要干什么。
宇文极一行人尚未回到北邙国都,查木萨就不甘不愿地答应了霍水仙的协议——他不怕敌人,却不得不考虑部落中举足轻重的老家伙们的压力。那些人已经被北邙的丝绸与茶叶给迷了眼,还有他们枕边的美人,那些女人可真是爱死了滑溜溜的丝绸!
勿吉第一批战马送来的时候,宇文极跟着霍水仙去城外迎接。三千匹精神抖擞的战马在城外嘶鸣,宇文极看向霍水仙的目光是狂热的:“晋国的进贡,换勿吉的战马……咱北邙没花一个铜子儿啊!绝了!”
霍水仙拍拍宇文极的肩膀,道:“派人都赶到北邙山后面去,高凌怕是等得心慌了。”
宇文极欢快地应了一声“嗳!”甩着鞭子领命走了。高凌是已故元帅高战风的孙子,高家一父三子都牺牲了,只留下了一根独苗苗高凌。高凌留着高家的血,他向往着祖辈用热血洒透的战场,他像一只蛰伏的猎豹,等待进攻的机会!霍水仙扛着高家妇孺不满的压力,把高凌从高家调了出来。
高凌,别让孤王失望。
北邙身处华夏腹地以北,北靠草原,南临晋国,西通西域,东有高丽,身处交通枢纽,人口流动频繁,因此手工艺制造水平和商业水平都要高于周边几个国家。北邙会缺丝绸、缺战马,唯独不缺技艺精湛的铁匠,可以说,整个华夏大陆中四之有三的铁匠都在北邙国中。
因此,即使整个北邙国中有几百个铁匠凭空消失了,也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顶多有些识货的买家发现自己一贯用顺手的老师傅不见了,或许由出去游历拜访名师了吧,毕竟咱北邙的手艺人总爱精益求精呢!
在北邙边境外放牧的勿吉人倒是发现有些不对的,有些地方未曾去过,草皮却有被啃食过的痕迹,难道是野马群?一伙人兴高采烈地守了几个晚上,打着喷嚏失望地离开了,唉,野马估计走了。
***
南方的晋国皇宫逐月公主的娥华殿中,面如凝脂的美人坐在国师的华丽,繁复的桃粉宫裙被洁白的国师朝服拥簇着,逐月愁眉不展,忧心忡忡道:“奂郎,钟明朗还是不肯死心吗?”那日城墙一跳,虽然没有伤到性命,但是逐月受惊过度,生了一场大病,丢了脸又忧思过虑,她现在看上去就像个极易破碎的瓷娃娃,见而生怜。
国师何奂稍稍拥紧怀里的女孩,将脸贴在她冰凉的额头上,瞳孔黑得吓人:“最新的线报,钟明朗已经有三个月没有去过后宫了。前殿被他清洗了,什么消息都没打探到。听说他还三天两头往军营里跑。”
逐月小小地吸了一口气,心有余悸道:“他莫不是还会再来?”逐月心忧地抱紧了何奂,将头埋在何奂的胸膛上,软软的黑发蹭得何奂心头一痒。
鱼家老太太揪着竹青的脑袋,边哭边打,这老鱼家是要被这妖女给断后了啊!这个扫把星,以为是个好的,能治住嚣张跋扈的和氏,没想到招进来一个祸害啊!老太太哭得伤心欲绝,几乎晕了过去。鱼家老太爷不好上前,瘫坐在藤椅中起不了身,老泪纵横。要害来害我就好,为什么要伤害我的儿子!
竹青无力还击,被打得被动。她脑子里只有昨晚,最快乐最不设防的时候,在她理智奔溃的一瞬间,她的羽衣被鱼客解了下来,吃了。
羽衣没了,吴王死了,什么都没有了。
***十五年后***
“姨娘,今天大哥大婚,我想去前面看看。”说话的孩子看着十四五岁,明明是个男孩子,皮肤却白的吓人。他是汉生,是鱼客致命的一夜疯狂后的产物,因此在这个家里爹不亲,娘不爱。他整日被竹青关在屋中,几乎没见过人,哪怕跟自己的亲娘说话,也是怯生生的。
竹青拍了下他的脑袋,恨铁不成钢道:“你看看你什么鬼样子,都是我的孩子,他能够少年中举,你怎么就跟个白日里的老鼠似的?”她厌恶夺了她自由的鱼客,但是又必须依附鱼客而活,她不敢对鱼客有半丝怨言,于是把这份情感转移到了汉生的身上。
汉生受了这一记,立刻哭了出来,嘴里不敢还口,心中却悲哀自己为什么不是主母的孩子。自己如果是和氏的孩子,一定不会像现在这样懦弱、害怕,自己一定能够继承父亲的敦厚、不近女色,一定能继承母亲的雍容、大气。他对汉产又羡慕又敬畏,今日汉产成亲,娶的是青梅竹马的女孩儿,想必以后定是夫妻和睦,一派融洽。他酸涩地眨着眼睛,那以后,大哥还会偷偷给我好吃的,偷偷安慰我吗?他想去看看,看看快乐的大哥。
“你是不是想偷偷去看?不准去!他是什么人?他那是主母的嫡子,忘了亲娘了!你呢?你就是个没用的庶子,我看你还是把字练练好,或许得了你父亲的欢心,我们今晚也能加一个菜。我以前做汉水神女的时候,那桌上都是十几二十个大菜,偏偏被你父亲给骗了回来,关在这后院之中!娘能够忍到今天都是为了你,你要是有点儿出息,就把这家里的人都杀了,还咱娘儿俩一个自由!”竹青絮絮叨叨说了一堆,真是人老话多。因为物种不同的原因,她老得很快,也越来越啰嗦。
如果要杀,我第一个杀了你。汉生快意地想着,脸上却愈加恭敬。他最终还是溜了出去,前厅里正在拜堂,坐在上首的父亲大人一脸冷漠,仍旧像一具行尸走肉,而他名义上的母亲,却笑得温暖动人。
【小剧场】
大夫(叹气,看一眼角落里的美人):暴殄天物!
鱼老爷子(叹气,看一眼被老妇人吊到的美人):暴殄天物!
鱼客(扼腕,低头看自己):暴殄天物!
霍水仙:楼上的,你们要干什么?爱,就大声说出来!
鱼客(叹气):做多了,说不动。阿福,过来扶我,腰酸。
第54章 倾国倾城乱世美人(1)
“钟明朗!你夺得了我的人,也永远不可夺得我的心!”身着九凤朝阳、鲜红嫁衣的绝美女子一脸泪水,她决绝地扔下了这句话,纵身跃下城墙。城墙下是北邙国的攻城大军。十万兵马,聚集晋国国度之外,望不尽尽头。
霍水仙坐在一头高头黑马之上,她是北邙的国君钟明朗。一年前在晋国国宴上见到了献舞的晋国逐月公主,一见倾心,求娶不成,便倾耗举国之力,攻打晋国,想要抢到这绝世美人——逐月公主。
这时候,钟明朗应该飞身过去,一把接住跳城自杀的逐月,并且当场吐血三升,被后世记为“……伤逐月公主坠城之痛,呕心吐血。”虽然实际情况是,钟明朗被高空坠物砸出了内伤。
然后呢?钟明朗抱得美人归,滚滚铁骑绝尘而去。
接下来就该心灵受伤、一蹶不振的异国公主与身体受伤、无法再驰骋沙场的国君相爱相杀,最终虐恋情深了吧?
不。这并不是cp……掀桌,作者你是写了一半换人了吧?逐月都已经爱上钟明朗了为毛原来的驸马又冒出来抢妻啊?为毛逐月还跟着跑了啊?还有越国国君的勾乙虽然他又美又霸气,但是为毛他也要参与抢公主大会?还有大商贾来凑什么热闹,他们不是贱籍吗?
为什么一个公主就能掀起一个乱世?
以及,最后公主跟着晋国的谋士隐居山林,幸福一生是怎么回事?
她不爱驸马了?不爱钟明朗了?不爱勾乙了?不爱大商贾了?
她又善良又心软,怎么能让这些人痴迷她的男人,在无尽的午夜流泪?
霍水仙穿得巧,正是钟明朗跨上战马领兵攻城,这会儿脑子里的片段一张张过,正想着北邙的国情,根本没想过要去救城墙上犹如断翅的蝴蝶一般坠落的女人。救她哦?北邙还被她亡国了,谁救北邙了。
女主摔死,全剧终。
这种好事并没有发生,逐月临近地面之时,被城墙下方垛口中伸出的一根长。枪挑住了衣服,挂在高空中。
“撕拉——”用作婚衣的鲛纱承受不住逐月的重量,撕开了一条大口子,露出逐月一截纤腰。逐月惊恐地扭动着,手忙脚乱去捂,“撕拉——”那衣服撕开的口子更大了。
城下的兵卒轰然大笑,私下议论的声音纷杂不断。他们本就对新上任的钟明朗不够信服,加上这新国君竟然冲冠一怒为红颜,倾尽举国之力,来抢这么个女人,更是看不上钟明朗。此刻北邙内部空虚,若是被敌国入侵,他们的家眷亲人,性命不保。
事实也确实如此,北邙国中兵力大减,立刻就被周边的勿吉族1给钻了空子,抢走了大量的女人和财物!北邙国力大减,虽然钟明朗回到北邙后,励精图治,但是他伤了身体,又心系后宫的正宫娘娘,终是成了亡国之君。
“宇文将军,你去把逐月公主拎下来。”霍水仙不想在和这个祸国妖姬扯上关系,直接派了一个将军去把这女人给捉来。
“钟明朗!你放开我,放我走!你若还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还想让我看得起你,现在就让我回去!”逐月心中惧怕,却还是勇敢地喊出了这句话。虽然此刻的钟明朗再也不是一年前迷恋她的晋国质子,而是一个手握生杀大权的异国侵略者,但是她告诉自己,不要怕,她相信钟明朗心底还是那个羞涩的少年,会被她的一个笑给羞红了脸的少年。
“你不是要寻死吗?走什么,孤王成全你啊。”霍水仙居高临下,看着站在马前,衣衫褴褛的女人,脸上没有一丝迷恋。
逐月愣住了,她不可置信道:“钟明朗,我2没想到你竟然是这样无情无义的人!我以前看错你了。”
霍水仙探身盯着她的眼睛,道:“那你以前是怎么看孤王的?”
逐月别扭地扭过头,不敢看霍水仙的眼睛,道:“以前的你,温暖、善解人意、像个女孩子,我也愿意和你说话……不是现在这样的。”
“哈哈哈!”霍水仙大笑,几乎呛到,她仿佛看到不可置信的事情,大声道:“逐月,孤王若是不如此,晋国公会放孤王这个北邙质子回去?你倒不像是晋国那肮脏的皇宫里生出的公主,你是从哪个屯里来的?”
逐月恼羞成怒,羞红了脸,猛地扭过头,闭上眼,高声道:“要杀要剐,悉听尊便!以前就当我逐月公主眼睛瞎了,看错了人了!”
霍水仙弯腰,拍拍逐月的脸蛋,调笑道:“公主莫急,您有大用处呢。”
钟明朗最愤怒的是,逐月被她抢回北邙后 ,明明已经倾心于他,愿意跟着他好好过日子了,肚子都大了,结果晋国驸马以来,用他的生命威逼,那逐月竟然就心软地跟着驸马走了,说得好听,不想再有人受伤。我就不是人吗?你的好心怎么那么多?你的同情怎么就那么泛滥?那你和孤王在一起,是不是也是同情呢?
至于攻城夺人的事,钟明朗没有半分悔意。统一的汉王朝已经土崩瓦解,各路人马纷纷揭竿而起,各自为政,乱世的道德观与法制早就崩溃,成王败寇,武力至上。自己看不好未婚妻,被我抢了怪我咯?他的愿望很简单,让逐月这个女人也尝尝情人滥情的后果,让她为没有选择他而后悔一生。
霍水仙让人在城下喊话,告诉他们,晋国公的心肝逐月公主已经被抓住了,攻城的兵将也吃饱喝足做好准备了,若是晋国公不能让出十座城池,另献上丝绸一万担,黄金十万两作为北邙官兵的跑路费,这城是攻定了。为了两国的友好,为了倾国难得的大美人,还望晋国公和气生财。
晋国公抹着眼泪儿,连声怒骂:“跑路费?孤王请他们来了?不给!”
不给就打吧,城门被撞了三下,晋国公软了,从王座上滑了下去,连声道:“快快快,讲和!国师,你出去与他们讲和。”
那白衣国师敛眉低目,应了一声,飘然如仙,跨出宫门。
这国师霍水仙认得,就是最后抱得美人归,获取最终胜利的人生赢家嘛。手好痒,好想现在就把这俩人干掉!但是霍水仙知道这国师根本不像看上去那么简单,她不敢轻举妄动,只谈妥了交易,又加了三年的茶叶纱织的进贡,顺利班师回朝。
因为知道勿吉族即将入侵,加上霍水仙这次不曾受伤,整个军队分成了三股人马。第一支五千精兵,由霍水仙领着,飞速赶回北邙,第二是七万人马,由大将军宇文炉领着,缓慢前进,顺路威慑老邻居齐国。身下的人马由大将军高崎带领,负责断后。
霍水仙领兵前脚进了北邙都城城门,后脚勿吉族五千骑兵就到了城外,前一秒还在人家城下威风凛凛,下一秒自己就被人给困在城里,跟随霍水仙的先遣军一个个都怒发冲冠,纷纷要求出城一战!
但勿吉的这五千骑兵是在草原上驰骋惯了的勇士组成,其战斗力根本不是北邙骑兵可以比的,霍水仙即刻下令锁城、不应战。勿吉骑兵虽来势汹汹,但他们没有充足的粮草供应,必定呆不长久。
勿吉的统领苏可查看透了霍水仙的缓兵之计,他命人把城外的北邙百姓都抓来,绑住了扔在城门外,高声喊话道:“北邙的国君陛下,我们勿吉人只是想要一点粮草,冬天马上就要来了,我们的羊没有草吃,孩子没有奶喝,只想你们强大的北邙国可怜可怜我们!若是连这点要求您都不能满足,那就让你们的子民现在就陪葬吧!”
霍水仙站在城楼上,看到城门前躺了一地的老弱病残。那些人看上去面黄肌瘦,衣不蔽体,他们充满地希望地向上看着,希望他们的国君能够救他们一命。
城外不安定,城内也骚动起来!很多士兵的家人朋友就住在城外,就在那被抓的一千多人里面,他们高喊开城门,要出去救他们的父老乡亲。
“肃静!”霍水仙长在高台上高声喝道,“孤王知道你们心急如焚,这些人是你们的亲人,难道就不是孤王的子民吗?”
【小剧场】
星空:
张斌:为什么这次没有我们的戏?
霍水仙:都没人了,有什么好看的。镜头省着点用。
张斌(欲哭无泪):搬石头砸脚系列。明明想给我自己加点戏,玩过了,嘤嘤嘤。
1勿吉:是南北朝时女真族的称呼,这个故事的背景类似于南北朝,但是不尽相同2我:南北朝时,皇室人一般自称为“我”,不过国君就算了。
第55章 倾国倾城乱世美人(2)
一个黄衣铁甲的士兵在人群中高声喊道:“出城迎战!迎战!杀了勿吉狗!”这一声一喊,台下山呼而应,虽说五千北邙骑兵对付勿吉五千铁骑胜算不大,但是他们有七万人就在后方!
可是霍水仙知道,他们是先行军,提前赶了回来,而那大几万的步兵还有半个月的行程,若是此刻开城门迎战,不一定会输,但是对北邙的骑兵绝对是致命的损伤。伤敌一千而自毁八百,非明智人之选。
最无奈的解决办法,才是战争。
“安静!要出城迎战的站出来,讲你的理由!”霍水仙站在高台之上,北邙的狂风吹得他衣袂翻飞,几乎要把他卷到天上去。
吵闹的兵士安静下来,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终有人站了出来,高声道:“陛下!王太后娘娘在后宫里,而我们的母亲,此刻正在城外!”
立刻就有将军怒目而视,高声呵斥道:“岂可将王太后娘娘与尔等庶民相提并论,以下犯上,军法伺候!”有人下去拖那个说话的士兵。
霍水仙扬手制止了,道:“都是生养我等的娘!孤王不会忘记,是有了她们,才有了孤王麾下大好男儿,孤王不仅不会让她们身处险境,更会善待她们。你们要问为何不战,孤王告诉你们,为了她们!为了不让她们白白死了儿子!哭烂了眼睛!勿吉骑兵孤王自有办法解决,孤王不是好战之人!若是尔等执意选择战场厮杀,作不必要的牺牲,孤王看不起这种人!”
台下一片寂静,继而有人哭出声来,若不是逼不得已,谁又愿意拿命换取安稳?这一席话让在场兵士大为震动,并在北邙的国史中记下了浓重的一笔,传遍天下,获得无数文人墨客交口称赞,周边国也大为赞赏北邙王的政治理念,纷纷推广传唱,只希望自己的邻国都这样爱好和平才好。只不过,两年之后,众人痛心疾首:北邙王就是个大骗子!
勿吉族以游牧为主,骑兵精良,但是整个小国的兵力、国力却弱的很,甚至都不能算是一个国,只能算是游牧部落同盟。霍水仙知道他们的目的是什么,粮食,过冬的物资。容易,北邙多得很,给你!
不仅今年给,孤王还要年年给!
不仅年年给你粮食,我还要给你奢侈品!丝绸、茶叶,别客气,拿去挥霍吧!
然而勿吉的统领查木萨却犹豫了,因为北邙王要求以每年三千匹的战马作为交换。优良的战马是勿吉的生存之本,是勿吉唯一的物产优势所在,若是给了北邙,那北邙转过身来不就成了一个最强大的的骑兵国,一脚就能把他们给端了?
双方进入了谈判的状态,因为北邙给的诱惑太大、无法抗拒,作为谈判的诚意,勿吉将抓过来的百姓毫发无伤地放了回去。
谈判因为查木萨的犹豫而进入了僵持的状态,他担心北邙那个年轻的国主并不是看上去那么简单,他看不透钟明朗,是年少轻狂?还是大鹏待飞?
“陛下,这都十天了,咱的主力过不了几天就到了城外了,您还犹豫什么,一锅端了他们!干。他娘的!”宇文将军是个粗人,他没法理解霍水仙的求和。求和是什么?是软。蛋!身经百战、流血不流泪的宇文将军有点想哭。
“孤王的大将军,你就只想要那五千个人?”霍水仙笑得让宇文极心里发毛,“去,别闲着没事儿,带一队人,去草原上拜访勿吉的那些老家伙。”
宇文极被迫带着三百精兵,踏上了勿吉拜访之旅,雄赳赳气昂昂,身着华丽丝绸衣裳!宇文极憋屈极了,他回头看一眼身后几十车的茶叶、蔗糖、丝绸、大米,恨不得把衣服给扯了,狗。日的钟明朗!不过当他看到了勿吉王族们眼里炽热、羡慕的光,他忽然有点明白国主要干什么。
宇文极一行人尚未回到北邙国都,查木萨就不甘不愿地答应了霍水仙的协议——他不怕敌人,却不得不考虑部落中举足轻重的老家伙们的压力。那些人已经被北邙的丝绸与茶叶给迷了眼,还有他们枕边的美人,那些女人可真是爱死了滑溜溜的丝绸!
勿吉第一批战马送来的时候,宇文极跟着霍水仙去城外迎接。三千匹精神抖擞的战马在城外嘶鸣,宇文极看向霍水仙的目光是狂热的:“晋国的进贡,换勿吉的战马……咱北邙没花一个铜子儿啊!绝了!”
霍水仙拍拍宇文极的肩膀,道:“派人都赶到北邙山后面去,高凌怕是等得心慌了。”
宇文极欢快地应了一声“嗳!”甩着鞭子领命走了。高凌是已故元帅高战风的孙子,高家一父三子都牺牲了,只留下了一根独苗苗高凌。高凌留着高家的血,他向往着祖辈用热血洒透的战场,他像一只蛰伏的猎豹,等待进攻的机会!霍水仙扛着高家妇孺不满的压力,把高凌从高家调了出来。
高凌,别让孤王失望。
北邙身处华夏腹地以北,北靠草原,南临晋国,西通西域,东有高丽,身处交通枢纽,人口流动频繁,因此手工艺制造水平和商业水平都要高于周边几个国家。北邙会缺丝绸、缺战马,唯独不缺技艺精湛的铁匠,可以说,整个华夏大陆中四之有三的铁匠都在北邙国中。
因此,即使整个北邙国中有几百个铁匠凭空消失了,也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顶多有些识货的买家发现自己一贯用顺手的老师傅不见了,或许由出去游历拜访名师了吧,毕竟咱北邙的手艺人总爱精益求精呢!
在北邙边境外放牧的勿吉人倒是发现有些不对的,有些地方未曾去过,草皮却有被啃食过的痕迹,难道是野马群?一伙人兴高采烈地守了几个晚上,打着喷嚏失望地离开了,唉,野马估计走了。
***
南方的晋国皇宫逐月公主的娥华殿中,面如凝脂的美人坐在国师的华丽,繁复的桃粉宫裙被洁白的国师朝服拥簇着,逐月愁眉不展,忧心忡忡道:“奂郎,钟明朗还是不肯死心吗?”那日城墙一跳,虽然没有伤到性命,但是逐月受惊过度,生了一场大病,丢了脸又忧思过虑,她现在看上去就像个极易破碎的瓷娃娃,见而生怜。
国师何奂稍稍拥紧怀里的女孩,将脸贴在她冰凉的额头上,瞳孔黑得吓人:“最新的线报,钟明朗已经有三个月没有去过后宫了。前殿被他清洗了,什么消息都没打探到。听说他还三天两头往军营里跑。”
逐月小小地吸了一口气,心有余悸道:“他莫不是还会再来?”逐月心忧地抱紧了何奂,将头埋在何奂的胸膛上,软软的黑发蹭得何奂心头一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