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在梦境中,他人生的转折点在那一个大雨滂沱的夜晚,没有谢珺的及时出现,他烧成了一个傻子。叔叔婶婶后来不愿再照顾他了,索性在长途汽车站把他随便塞到了一辆去往南河市的车上,从那日起,他便成为了一个居无定所、任人欺凌的傻子。
他什么都不懂,走到哪里都被人嫌弃。一年四季都躲在桥洞下,大冬天的他裹着一身捡来的黑棉袄,冷的瑟瑟发抖。他时常没有东西吃,饿的没有力气一睡就是几天,天气好的时候出去捡瓶子帮人推车赚点钱,买一个馒头吃就能很开心。
别人永远叫他‘傻子’‘傻子’,他听不懂,只会拍着手咯咯咯地笑。他被附近的乞丐打破了头,也只能捂着伤口,不哭不闹地躲在桥洞里独自舔舐着伤口。他被顽劣的小孩子扔石头,他被附近的野狗追得到处跑,他被人无缘无故地吐口水……他的双眼中能看到的只是一片黑色,没有一点点的光亮。
年年岁岁,岁岁年年,他就这样风雨漂泊了几度春秋。他过得那样苦,那样卑微,老天却给了他足够的韧性让他苟延残喘地活了下来。
直到他遇到了谢珺,那个在大冬天仍然穿着一身单薄衣服的女人。披散着头发,脸色苍白,双眼无神空洞,活像一个女鬼。
谢珺看到他,愣了一下,空洞的眼神终于有了一点点的变化。她掏出身上最后的一点钱,去药店买了碘酒、消炎药跟纱布。两人坐在石凳上,他的手掌心被人踩烂了,谢珺坐在那里一言不发,只是认真地给他处理伤口。
谢珺把东西往他口袋里一塞,只说了一声,“柏晋,我自己都自身难保了,你也好自为之吧。”
他看到谢珺要走,心里难受的厉害,这么多年他的记忆里只有眼前的这个女人没有叫他‘傻子’,她给他的感觉很温暖。他不怎么好的记忆更记得,很多很多年前,眼前的这个女人曾经送给快被婶婶饿死的他一个热腾腾的包子……这么多年,他一直都忘不了。
他不想让谢珺离开,他拉住了她的衣角,双眼含着泪,声音沙哑地喊了一声,“珺珺,别走——。”
……
就这样,一个傻子跟一个疯子竟然平安无事地相处了下来。他看见她的眼神一日比一日阴郁、仇恨,他别无他法,只能紧紧地依偎着她,企图将全身的温暖都传递给她,可是温暖不了她一颗完全冷硬的心。
终于有一天,她做了决定,她会温柔地抚摸他的额头,她把她最喜欢的那条丝巾送给了他,她对他说了很多听不懂的话……他不傻,特别是在对她时,一点都不傻。于是他跟了出去,他从来都没有做过这样对的决定,他不后悔。
当火焰将他吞没,他紧紧的抱住了她,“珺珺,我们一起。”
下辈子还要一起,他在心中默念。
火苗完全把两人吞噬,房梁噼里啪啦往下砸,他什么都不管,只紧紧地抱住了怀里的那人。
……
柏晋从床上惊醒,脸上全是冷汗,全身上下都是虚汗。睡衣黏在了背上,这种感觉糟糕透了。柏晋爬下床的时候,他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脑袋仍旧是昏昏沉沉的,那种绝望的悲伤似乎要将他整个人淹没覆盖。
这个梦实在是太过于真实,让他有些分不清现实和梦境了。但是那种火苗将他吞噬,炙烤着他的皮肤,重物砸到他的后背那种疼痛感,上一秒似乎都能真真切切地感受到。
自从他那晚他发烧后,他总会断断续续地梦见一些光怪陆离的场景,梦见他变成了傻子,梦见他悲惨短暂的一生……可是没有今天在这样完整和真实。
柏晋拿了衣服,跑到浴室重新洗了澡,他望着雾气蒸腾后,那面模糊的镜子里映出他模糊的面容,总觉得虚幻不真实。他慢腾腾地走出浴室,正好跟出门喝水的谢珺正面撞上。
昏暗的灯光下,谢珺这张充满了胶原蛋白的脸蛋,跟梦中那张苍白无血色的脸完全重合。柏晋的眼神有些恍惚了,他叫了一声,“珺珺?”
谢珺手里的杯子都差点没拿稳,她瞪大了眼睛,直直地看着柏晋,语气急切道,“你叫我什么?”
柏晋低低地答道,“刚刚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些东西,我在梦里是这样叫你的。”
“是噩梦吗?”谢珺静静地打量着柏晋,问道。
柏晋恍惚地笑了,脸上的笑容看上去实在是太过梦幻,他的语气有些软,“并不太美好,但是因为多了一个人才不那么糟糕……珺珺,有你在真好。”
柏晋刚刚沐浴过后,清爽的沐浴液的味道朝谢珺铺天盖地而来。谢珺摇摇头笑了,这一刻竟然什么都释然了,她问,“你饿吗?”
柏晋看着谢珺的神色多了些什么,他点点头,脸上的笑容在谢珺看来竟然有一点点的萌。
谢珺双手捧着茶杯,笑着问道,“想吃什么?面条还是饭?”
柏晋皱着眉头,有些纠结,“都想吃。”
谢珺取了一条毛巾往柏晋头上一扔,轻笑一声,“你把头发擦干净,我去给你煮行了吧。”说着打了个哈欠,放下茶杯,就往厨房里去了。
谢珺将昨天放进冰箱腌制的叉烧肉拿出化冻,开了抽油烟机后,在锅里放少许油烧热,将腌好的肉平坦在平底锅里,小火慢慢地煎熟。电饭锅里的隔夜饭也热好了,谢珺将饭装在碗里,将煎好的叉烧肉切好整齐地码在饭上。
谢珺抽空煎了一个形状完美的荷包蛋,用腌制叉烧肉的的叉烧肉酱汁在锅里煮至浓稠,淋在叉烧肉和饭上,立马一股浓郁的鲜香味便充满了整间厨房。
谢珺将叉烧饭端到桌上的时候,柏晋正在用她的茶杯喝水,柏晋深深吸了几口气,眯起眼睛一副心满意足的模样,问道,“这是什么饭?这么香。”
谢珺递了一双筷子过去,沉声道,“黯然销魂饭,吃完忘记忧愁。”
柏晋动作顿了下,然后接过了筷子,便狼吞虎咽起来,那样子好像几年没吃过饱饭了。谢珺站在原地,盯着柏晋看了几秒,然后又转身回了厨房。
厨房里正在锅里煮的面条也快好了,谢珺在另一个灶台上开火将锅烧热。阳春面最重要的一个步骤就是炸葱油,用猪油下锅,切的不用太细的葱花往里以撒,不出几秒钟便飘散出浓郁的香味。将炸好的滚烫的葱油倒进一旁准备好的汤碗中,加适量的盐和生抽。捞出煮熟的面条,三折放入碗中,在碗里浇上开水,撒上香葱末和青蒜即可。
等谢珺把这位冒着热气的阳春面端到了柏晋面前的时候,那晚黯然销魂饭已经被他吃的干干净净,连一粒米饭都没有剩余。
一碗阳春面,清清爽爽的汤汁,白白的面条,几点嫩绿的葱花,不过是最最简单的一碗阳春面,却透出一股怀旧一股温暖,一种家的味道。
柏晋慢慢地品了一口汤,汤清味鲜,清淡爽口。再吃一口面条,筋道爽口,醇香味美。浓郁的猪油伴着葱花香,在这寒冷的冬夜,猝不及防地给他的内心沉重一击,无比温暖。
谢珺撑着下巴,看着柏晋吃着面条,看着看着就笑了。她望着窗外黎明渐来,东方既白,温柔地呢喃了一句,“要回家了,妈妈跟傻徒弟们都等着我呢……今天的天气一定很好。”
36.036
十一月月中至月末这段时间,各大杂志发售下月刊。每个月的这段时期,便拉开了各家杂志在书报亭、书店的销售战争。
林梅是s市一个普通的家庭主妇,今天是《时尚》跟《煮妇》的发刊日,她照例买完菜去小区旁的书报亭逛逛。
结果从书报亭排到小区门口的队伍长龙直接把她看傻了眼,她心想大概是哪位当红明星出了个人写真吧。但是前面排队的两个白领打扮的年轻人的对话引起了她的注意。
“我表姐是《舌尖》的会员,说最近他们杂志好像加盟了一位很厉害很神秘的美食作家。我一般都是过两天买的,结果被她吊起了兴趣,今天一发刊就来抢购了……结果你看前面排队这么多人,貌似都是来买《舌尖》的,我看有点悬。”
“我更惨!我有个亲戚在《舌尖》上班,直接跟我说他尝过那位大师做过的菜,惊为天人。我问他那位大师是谁,结果半个字都不透露,让我自己来买杂志,你说坑爹不坑爹?”
林梅的注意力一下子被两人的对话吸引了,她平常没有订购《舌尖》的习惯,是因为《舌尖》的定位问题。它的主要受众是白领跟大学生,介绍的都是去哪里吃哪里玩,还有主编沈新阳对美食赛事、大厨、餐厅的犀利点评,上面也有教你做菜这个环节。但是教授的菜品大多华而不实,不适合家庭制作。因此像林梅这样的家庭主妇通常更加偏向于《煮妇》这样的美食杂志。
林梅排队排地有些心急,她眼睁睁地看着报刊亭的老板娘开着摩托车补了两次货。好不容易轮到了林梅,她终于松了一口气,报刊亭的老板是认识林梅的,一见到她便问道,“还是《时尚》跟《煮妇》吗?”
林梅摇摇头,她肯定的说,“《时尚》跟《舌尖》。”
老板立马把林梅要的杂志找出来,乘着打包的功夫,跟林梅闲聊了几句,“你还真是好运气。我老婆今天补了三次《舌尖》,都卖脱销了,我手上现在这是最后一本……听说各大报刊亭跟书店都卖脱销了,杂志社已经在加印了。”
他什么都不懂,走到哪里都被人嫌弃。一年四季都躲在桥洞下,大冬天的他裹着一身捡来的黑棉袄,冷的瑟瑟发抖。他时常没有东西吃,饿的没有力气一睡就是几天,天气好的时候出去捡瓶子帮人推车赚点钱,买一个馒头吃就能很开心。
别人永远叫他‘傻子’‘傻子’,他听不懂,只会拍着手咯咯咯地笑。他被附近的乞丐打破了头,也只能捂着伤口,不哭不闹地躲在桥洞里独自舔舐着伤口。他被顽劣的小孩子扔石头,他被附近的野狗追得到处跑,他被人无缘无故地吐口水……他的双眼中能看到的只是一片黑色,没有一点点的光亮。
年年岁岁,岁岁年年,他就这样风雨漂泊了几度春秋。他过得那样苦,那样卑微,老天却给了他足够的韧性让他苟延残喘地活了下来。
直到他遇到了谢珺,那个在大冬天仍然穿着一身单薄衣服的女人。披散着头发,脸色苍白,双眼无神空洞,活像一个女鬼。
谢珺看到他,愣了一下,空洞的眼神终于有了一点点的变化。她掏出身上最后的一点钱,去药店买了碘酒、消炎药跟纱布。两人坐在石凳上,他的手掌心被人踩烂了,谢珺坐在那里一言不发,只是认真地给他处理伤口。
谢珺把东西往他口袋里一塞,只说了一声,“柏晋,我自己都自身难保了,你也好自为之吧。”
他看到谢珺要走,心里难受的厉害,这么多年他的记忆里只有眼前的这个女人没有叫他‘傻子’,她给他的感觉很温暖。他不怎么好的记忆更记得,很多很多年前,眼前的这个女人曾经送给快被婶婶饿死的他一个热腾腾的包子……这么多年,他一直都忘不了。
他不想让谢珺离开,他拉住了她的衣角,双眼含着泪,声音沙哑地喊了一声,“珺珺,别走——。”
……
就这样,一个傻子跟一个疯子竟然平安无事地相处了下来。他看见她的眼神一日比一日阴郁、仇恨,他别无他法,只能紧紧地依偎着她,企图将全身的温暖都传递给她,可是温暖不了她一颗完全冷硬的心。
终于有一天,她做了决定,她会温柔地抚摸他的额头,她把她最喜欢的那条丝巾送给了他,她对他说了很多听不懂的话……他不傻,特别是在对她时,一点都不傻。于是他跟了出去,他从来都没有做过这样对的决定,他不后悔。
当火焰将他吞没,他紧紧的抱住了她,“珺珺,我们一起。”
下辈子还要一起,他在心中默念。
火苗完全把两人吞噬,房梁噼里啪啦往下砸,他什么都不管,只紧紧地抱住了怀里的那人。
……
柏晋从床上惊醒,脸上全是冷汗,全身上下都是虚汗。睡衣黏在了背上,这种感觉糟糕透了。柏晋爬下床的时候,他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脑袋仍旧是昏昏沉沉的,那种绝望的悲伤似乎要将他整个人淹没覆盖。
这个梦实在是太过于真实,让他有些分不清现实和梦境了。但是那种火苗将他吞噬,炙烤着他的皮肤,重物砸到他的后背那种疼痛感,上一秒似乎都能真真切切地感受到。
自从他那晚他发烧后,他总会断断续续地梦见一些光怪陆离的场景,梦见他变成了傻子,梦见他悲惨短暂的一生……可是没有今天在这样完整和真实。
柏晋拿了衣服,跑到浴室重新洗了澡,他望着雾气蒸腾后,那面模糊的镜子里映出他模糊的面容,总觉得虚幻不真实。他慢腾腾地走出浴室,正好跟出门喝水的谢珺正面撞上。
昏暗的灯光下,谢珺这张充满了胶原蛋白的脸蛋,跟梦中那张苍白无血色的脸完全重合。柏晋的眼神有些恍惚了,他叫了一声,“珺珺?”
谢珺手里的杯子都差点没拿稳,她瞪大了眼睛,直直地看着柏晋,语气急切道,“你叫我什么?”
柏晋低低地答道,“刚刚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些东西,我在梦里是这样叫你的。”
“是噩梦吗?”谢珺静静地打量着柏晋,问道。
柏晋恍惚地笑了,脸上的笑容看上去实在是太过梦幻,他的语气有些软,“并不太美好,但是因为多了一个人才不那么糟糕……珺珺,有你在真好。”
柏晋刚刚沐浴过后,清爽的沐浴液的味道朝谢珺铺天盖地而来。谢珺摇摇头笑了,这一刻竟然什么都释然了,她问,“你饿吗?”
柏晋看着谢珺的神色多了些什么,他点点头,脸上的笑容在谢珺看来竟然有一点点的萌。
谢珺双手捧着茶杯,笑着问道,“想吃什么?面条还是饭?”
柏晋皱着眉头,有些纠结,“都想吃。”
谢珺取了一条毛巾往柏晋头上一扔,轻笑一声,“你把头发擦干净,我去给你煮行了吧。”说着打了个哈欠,放下茶杯,就往厨房里去了。
谢珺将昨天放进冰箱腌制的叉烧肉拿出化冻,开了抽油烟机后,在锅里放少许油烧热,将腌好的肉平坦在平底锅里,小火慢慢地煎熟。电饭锅里的隔夜饭也热好了,谢珺将饭装在碗里,将煎好的叉烧肉切好整齐地码在饭上。
谢珺抽空煎了一个形状完美的荷包蛋,用腌制叉烧肉的的叉烧肉酱汁在锅里煮至浓稠,淋在叉烧肉和饭上,立马一股浓郁的鲜香味便充满了整间厨房。
谢珺将叉烧饭端到桌上的时候,柏晋正在用她的茶杯喝水,柏晋深深吸了几口气,眯起眼睛一副心满意足的模样,问道,“这是什么饭?这么香。”
谢珺递了一双筷子过去,沉声道,“黯然销魂饭,吃完忘记忧愁。”
柏晋动作顿了下,然后接过了筷子,便狼吞虎咽起来,那样子好像几年没吃过饱饭了。谢珺站在原地,盯着柏晋看了几秒,然后又转身回了厨房。
厨房里正在锅里煮的面条也快好了,谢珺在另一个灶台上开火将锅烧热。阳春面最重要的一个步骤就是炸葱油,用猪油下锅,切的不用太细的葱花往里以撒,不出几秒钟便飘散出浓郁的香味。将炸好的滚烫的葱油倒进一旁准备好的汤碗中,加适量的盐和生抽。捞出煮熟的面条,三折放入碗中,在碗里浇上开水,撒上香葱末和青蒜即可。
等谢珺把这位冒着热气的阳春面端到了柏晋面前的时候,那晚黯然销魂饭已经被他吃的干干净净,连一粒米饭都没有剩余。
一碗阳春面,清清爽爽的汤汁,白白的面条,几点嫩绿的葱花,不过是最最简单的一碗阳春面,却透出一股怀旧一股温暖,一种家的味道。
柏晋慢慢地品了一口汤,汤清味鲜,清淡爽口。再吃一口面条,筋道爽口,醇香味美。浓郁的猪油伴着葱花香,在这寒冷的冬夜,猝不及防地给他的内心沉重一击,无比温暖。
谢珺撑着下巴,看着柏晋吃着面条,看着看着就笑了。她望着窗外黎明渐来,东方既白,温柔地呢喃了一句,“要回家了,妈妈跟傻徒弟们都等着我呢……今天的天气一定很好。”
36.036
十一月月中至月末这段时间,各大杂志发售下月刊。每个月的这段时期,便拉开了各家杂志在书报亭、书店的销售战争。
林梅是s市一个普通的家庭主妇,今天是《时尚》跟《煮妇》的发刊日,她照例买完菜去小区旁的书报亭逛逛。
结果从书报亭排到小区门口的队伍长龙直接把她看傻了眼,她心想大概是哪位当红明星出了个人写真吧。但是前面排队的两个白领打扮的年轻人的对话引起了她的注意。
“我表姐是《舌尖》的会员,说最近他们杂志好像加盟了一位很厉害很神秘的美食作家。我一般都是过两天买的,结果被她吊起了兴趣,今天一发刊就来抢购了……结果你看前面排队这么多人,貌似都是来买《舌尖》的,我看有点悬。”
“我更惨!我有个亲戚在《舌尖》上班,直接跟我说他尝过那位大师做过的菜,惊为天人。我问他那位大师是谁,结果半个字都不透露,让我自己来买杂志,你说坑爹不坑爹?”
林梅的注意力一下子被两人的对话吸引了,她平常没有订购《舌尖》的习惯,是因为《舌尖》的定位问题。它的主要受众是白领跟大学生,介绍的都是去哪里吃哪里玩,还有主编沈新阳对美食赛事、大厨、餐厅的犀利点评,上面也有教你做菜这个环节。但是教授的菜品大多华而不实,不适合家庭制作。因此像林梅这样的家庭主妇通常更加偏向于《煮妇》这样的美食杂志。
林梅排队排地有些心急,她眼睁睁地看着报刊亭的老板娘开着摩托车补了两次货。好不容易轮到了林梅,她终于松了一口气,报刊亭的老板是认识林梅的,一见到她便问道,“还是《时尚》跟《煮妇》吗?”
林梅摇摇头,她肯定的说,“《时尚》跟《舌尖》。”
老板立马把林梅要的杂志找出来,乘着打包的功夫,跟林梅闲聊了几句,“你还真是好运气。我老婆今天补了三次《舌尖》,都卖脱销了,我手上现在这是最后一本……听说各大报刊亭跟书店都卖脱销了,杂志社已经在加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