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4】条款
蕊蕊的话让凌予夫妇一愣。
凌予则是先靳如歌一步反应过来,凝视着蕊蕊那双理所当然的眼睛,道:“就算父母生养了你,你如今已经年满十八岁了,你要结婚还是离婚,我们给你意见,你不听的话,那么后边的路就是你自己走的。蕊蕊,婚是你自己要离的,既然你有这么大的决心,那就自己请律师吧!”
如果凌予夫妇再帮着蕊蕊请律师,那将来跟凌寻鹤还要怎么见面?
蕊蕊的那份离婚协议,是她在自己书房的电脑上打印出来的,凌予就怕她胡来,逼的无奈了才让乔欧潜伏到她的电脑里获取了那份离婚协议的资料。
其中第一条就是:她要分凌云国际5025的股份!
余下的林林总总,凌予都看不下去了!
她以为她跟凌煦是夫妻,分他一半的股份是理所当然,可是她并不知道,凌云国际的股份并不完全都是凌煦一个人的,还有凌盼她们姐妹每人百分之一,还有其他大大小小的股东呢。她若是拿走了百分之五十,那不就成了凌云国际的董事长?
这丫头简直无法无天了。
他管不了,那便不再管!家里给她留口饭,留个遮风避雨的地方足矣!她不缺钱,年轻也漂亮,她想在家里做一辈子寄生虫,凌予养着便是;她若是想要出国念书或者生活,凌予资助便是。
他做父亲,对于这个女儿的教育,已经非常失败了,他现在更是每每想起老管家的情意,就每每对她狠不下心来。
他还能怎么办呢?
现在她让他们给她请律师,这可能吗?请律师干嘛啊,请律师帮她把那份本就无理取闹、又不切实际、贪得无厌的离婚协议给打赢?
可能吗?
凌予说完这些,真是心痛了。他垂下脑袋,执着纸笔继续在图上画着军事图纸,并不再看蕊蕊一眼!
靳如歌也倦了,挥挥手:“你去歇着吧!”
蕊蕊嘟着嘴,一脸委屈:“哼,自己找就自己找!”
靳如歌走上前,双手在凌予的肩上轻轻按摩着,柔声道:“别生气。”
她明白,若不是当年老管家一念仁慈,没有将慕烟杀死,那么也不会有后来的靳如歌与生母相认相聚。而凌予后来到了洛家,许多事情也都是老管家帮衬着的。蕊蕊是老管家的外孙女,当初凌予收养她的时候,与靳如歌的口吻一致,两人都坚定地说:这就是我们的女儿。
而现在,时光荏苒,孩子们总会长大,总会有自己的思想跟路要走。
他们的时代渐渐过去了,渐渐管不住了
这种身为父母却为子女操心的无奈跟心酸,积压在凌予夫妇的心头,久久不散。
蕊蕊一个人在房间里憋了三天,然后叫方言给她备车出门,说是去见律师,下午回来的时候,蕊蕊脸上挂着笑意,大家心里明白,她应该是自己找到满意的律师了。
凌予悄悄让人跟着她,查到了那个律师的底细。
那人姓王,擅长涉外婚姻,对马来西亚的婚姻法也大概了解一二,也持有正规的律师执照,可是这人的人品,是行内众所周知地差!
说白了,那就是为了打赢官司可以不择手段。
这道理就好像是,你杀了人,但是你给他钱,他收了你的钱,哪怕是帮你伪造出你没杀人的证据,他也会绞尽脑汁让你赢。
这人只问金钱,不问是非对错,专门靠帮着当事人钻法律的空子来脱身或者满足不正当权益。
凌予看了这人的资料之后,不免有几分担心。
他当天晚餐的时候没怎么吃,就蓦然回了房间了。而这几天,府里上上下下都知道了蕊蕊跟凌煦离婚的事情了,全都不怎么说话。
慕烟、胥尔升他们,包括洛美薇,平时都待在自己院子里不出来了,若非吃饭都不回来春阁,家里的氛围因为蕊蕊的关系,温馨一日不如一日,倒是乔欧他们一家小四口,还有倪子昕他们的小院子里欢声笑语不断。
靳如歌亲手给凌予端了一碗白粥,两三样小菜上来。
东西搁在他左手边放好,她便笑了:“吃点吧,等乔乔跟仔仔他们大婚过后,咱们领着家里的长辈们环球旅行去吧。以前你答应过我,50岁以后就带着我旅游世界,结果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操心。现在是时候教给孩子们自己解决了。咱们也潇潇洒洒地陪着咱们的爹妈们,一起过过夕阳红,怎么样?”
凌予接过碗筷,眉宇间染上温情:“好。”
罢了罢了,管不了了,真的管不了了,属于他们的时代,真的过去了。
蕊蕊的律师很快找到了凌煦的律师,双方约见。按照离婚协议上的几个不平等条款,凌煦的修改意见为:1,将蕊蕊说的百分之五十的股份,缩小成百分之五,给蕊蕊作为离婚后赡养费用。2,将蕊蕊说的凌煦名下、她名下、夫妻二人共同名下的所有不动产,三七分配,凌煦三,蕊蕊七,按照凌煦的修改意见改成平均赠与给凌云跟凌元两个儿子。3,将蕊蕊说的,凌煦今后每年支付她100万美元的零花钱,改为凌煦不予承担蕊蕊离婚后的生活费用,而凌元尚未成年,凌元在宁国的所有抚养费用、教育费用、婚嫁费用、创业费用等等都由凌煦独自承担,不要蕊蕊来负责。4,将蕊蕊说的,日月星辰四人,她要玄月跟玄辰以后效命她,改为日月星辰四人为独立自由个体,他们的去留由他们自己决定。等等。
凌煦的律师一再坚持自己的修改意见,并且不会让步。
而蕊蕊的律师则是不愿意接受凌煦的修改意见,同样坚定地表达不会让步。
于是,一场不欢而散的私下谈判就此搁浅。
蕊蕊的律师一再要挟:“如果洛女士将凌先生告上法庭,起诉离婚,其损失,对于凌家的尊严跟整个公司的运势都会带来不小的负面影响。所以,你们该认的,就认了吧。”
凌予则是先靳如歌一步反应过来,凝视着蕊蕊那双理所当然的眼睛,道:“就算父母生养了你,你如今已经年满十八岁了,你要结婚还是离婚,我们给你意见,你不听的话,那么后边的路就是你自己走的。蕊蕊,婚是你自己要离的,既然你有这么大的决心,那就自己请律师吧!”
如果凌予夫妇再帮着蕊蕊请律师,那将来跟凌寻鹤还要怎么见面?
蕊蕊的那份离婚协议,是她在自己书房的电脑上打印出来的,凌予就怕她胡来,逼的无奈了才让乔欧潜伏到她的电脑里获取了那份离婚协议的资料。
其中第一条就是:她要分凌云国际5025的股份!
余下的林林总总,凌予都看不下去了!
她以为她跟凌煦是夫妻,分他一半的股份是理所当然,可是她并不知道,凌云国际的股份并不完全都是凌煦一个人的,还有凌盼她们姐妹每人百分之一,还有其他大大小小的股东呢。她若是拿走了百分之五十,那不就成了凌云国际的董事长?
这丫头简直无法无天了。
他管不了,那便不再管!家里给她留口饭,留个遮风避雨的地方足矣!她不缺钱,年轻也漂亮,她想在家里做一辈子寄生虫,凌予养着便是;她若是想要出国念书或者生活,凌予资助便是。
他做父亲,对于这个女儿的教育,已经非常失败了,他现在更是每每想起老管家的情意,就每每对她狠不下心来。
他还能怎么办呢?
现在她让他们给她请律师,这可能吗?请律师干嘛啊,请律师帮她把那份本就无理取闹、又不切实际、贪得无厌的离婚协议给打赢?
可能吗?
凌予说完这些,真是心痛了。他垂下脑袋,执着纸笔继续在图上画着军事图纸,并不再看蕊蕊一眼!
靳如歌也倦了,挥挥手:“你去歇着吧!”
蕊蕊嘟着嘴,一脸委屈:“哼,自己找就自己找!”
靳如歌走上前,双手在凌予的肩上轻轻按摩着,柔声道:“别生气。”
她明白,若不是当年老管家一念仁慈,没有将慕烟杀死,那么也不会有后来的靳如歌与生母相认相聚。而凌予后来到了洛家,许多事情也都是老管家帮衬着的。蕊蕊是老管家的外孙女,当初凌予收养她的时候,与靳如歌的口吻一致,两人都坚定地说:这就是我们的女儿。
而现在,时光荏苒,孩子们总会长大,总会有自己的思想跟路要走。
他们的时代渐渐过去了,渐渐管不住了
这种身为父母却为子女操心的无奈跟心酸,积压在凌予夫妇的心头,久久不散。
蕊蕊一个人在房间里憋了三天,然后叫方言给她备车出门,说是去见律师,下午回来的时候,蕊蕊脸上挂着笑意,大家心里明白,她应该是自己找到满意的律师了。
凌予悄悄让人跟着她,查到了那个律师的底细。
那人姓王,擅长涉外婚姻,对马来西亚的婚姻法也大概了解一二,也持有正规的律师执照,可是这人的人品,是行内众所周知地差!
说白了,那就是为了打赢官司可以不择手段。
这道理就好像是,你杀了人,但是你给他钱,他收了你的钱,哪怕是帮你伪造出你没杀人的证据,他也会绞尽脑汁让你赢。
这人只问金钱,不问是非对错,专门靠帮着当事人钻法律的空子来脱身或者满足不正当权益。
凌予看了这人的资料之后,不免有几分担心。
他当天晚餐的时候没怎么吃,就蓦然回了房间了。而这几天,府里上上下下都知道了蕊蕊跟凌煦离婚的事情了,全都不怎么说话。
慕烟、胥尔升他们,包括洛美薇,平时都待在自己院子里不出来了,若非吃饭都不回来春阁,家里的氛围因为蕊蕊的关系,温馨一日不如一日,倒是乔欧他们一家小四口,还有倪子昕他们的小院子里欢声笑语不断。
靳如歌亲手给凌予端了一碗白粥,两三样小菜上来。
东西搁在他左手边放好,她便笑了:“吃点吧,等乔乔跟仔仔他们大婚过后,咱们领着家里的长辈们环球旅行去吧。以前你答应过我,50岁以后就带着我旅游世界,结果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操心。现在是时候教给孩子们自己解决了。咱们也潇潇洒洒地陪着咱们的爹妈们,一起过过夕阳红,怎么样?”
凌予接过碗筷,眉宇间染上温情:“好。”
罢了罢了,管不了了,真的管不了了,属于他们的时代,真的过去了。
蕊蕊的律师很快找到了凌煦的律师,双方约见。按照离婚协议上的几个不平等条款,凌煦的修改意见为:1,将蕊蕊说的百分之五十的股份,缩小成百分之五,给蕊蕊作为离婚后赡养费用。2,将蕊蕊说的凌煦名下、她名下、夫妻二人共同名下的所有不动产,三七分配,凌煦三,蕊蕊七,按照凌煦的修改意见改成平均赠与给凌云跟凌元两个儿子。3,将蕊蕊说的,凌煦今后每年支付她100万美元的零花钱,改为凌煦不予承担蕊蕊离婚后的生活费用,而凌元尚未成年,凌元在宁国的所有抚养费用、教育费用、婚嫁费用、创业费用等等都由凌煦独自承担,不要蕊蕊来负责。4,将蕊蕊说的,日月星辰四人,她要玄月跟玄辰以后效命她,改为日月星辰四人为独立自由个体,他们的去留由他们自己决定。等等。
凌煦的律师一再坚持自己的修改意见,并且不会让步。
而蕊蕊的律师则是不愿意接受凌煦的修改意见,同样坚定地表达不会让步。
于是,一场不欢而散的私下谈判就此搁浅。
蕊蕊的律师一再要挟:“如果洛女士将凌先生告上法庭,起诉离婚,其损失,对于凌家的尊严跟整个公司的运势都会带来不小的负面影响。所以,你们该认的,就认了吧。”